株洲市石峰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1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和领域,规范公开监督信息,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运行。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63条,公开的主要类别为组织机构、财政资金、公共监管、工作动态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及时修订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规定,认真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规范发布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四)平台建设。以石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推行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

-4

4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5

5

1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

5

45

行政强制

0

1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还不够透彻,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有时政府网站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改进措施: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条例内容要求公开工作内容,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加强工作人员管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使政务工作人员切实提升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关程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查、协调发布、监督检查等制度,加强日常检查督导和年终考核评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