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1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结合城市管理工作,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有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纵深开展。

 信息公开情况。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公告通告、规章制度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政府信息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

 平台建设情况。完善工作机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监督保障情况。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22629778),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7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3

0

3

2

1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作为政府部门组成单位,在不断的学习摸索中,取得了初步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公开范围、内容有待深化。

针对以上不足,我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及时上报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借力石峰发布等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和便民服务举措;三是强化业务指导,建立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区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上级单位、兄弟单位的沟通联系,虚心请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上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