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响石岭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字体:[ ]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街道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响石岭街道对工作中应当公开的文件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其中单位简介1条、组织机构2条、部门文件2条、工作动态28条、人事信息1条、规划计划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街道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机制,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日常更新与维护工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拓宽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途径,着力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

响石岭街道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全面统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办公室负责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强化监督检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动态调整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定期对信息公开内容更新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掌握栏目更新进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高效。二是拓宽政务公开广度。聚焦群众关注热点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结合工作实际,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