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井龙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字体:[ ]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井龙街道2023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37条。主要包括工作动态类信息30条,组织机构类信息2条,人事信息类信息1条,单位简介1条,部门文件2条,规划计划1条。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为石峰区政府网站、株洲新闻网、株洲日报、株洲晚报等渠道。所有政府信息公开均依法依规公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井龙街道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井龙街道在政府政务信息管理方面,坚持“严、实、深、细”四字诀,以“严”字当头,细致审核材料。街道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缜密严谨;用“实”字托底,联系工作实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根据每周实际情况,撰写辖区内工作动态予以发布;往“深”处挖掘,注重实事求是。向社区、村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培训,督促其及时准确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向处着力,强化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存档等制度,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细走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紧跟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务实基层政务信息公开,积极强化街道内部机制建设,深入社区(村)对接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打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同时,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收集辖区内工作信息,以优的标准抓好信息公开,保证信息公布及时有效、真实准确,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性、动态性、便民性、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以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公开发布员为具体负责人。

二是健全政务信息公开“三审”机制。把三级审核、三级校验制度贯穿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撰写、公开整个流程,街道领导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不断完善街道政务信息公开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阵地比较薄弱,推广度和深度还需要拓展;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整改措施

一是多维度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切实把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利用门户网站、网格员微信群及时公布,确保百姓办事有指南、诉求有回应,扩展信息公开表现形式,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在图文信息公开的基础上推进“公开型网站”向“互动性网站”转变。

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主动依法公开,凡属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信息,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严格把关,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首要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进而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