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字体:[ ]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市政府办公室帮助与指导下,石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

石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按照“三审三校”制度,全年制作并发布规范性文件4件、政府工作报告1份、政府常务会议信息8条、建议提案办理情况14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规定,依法办理信息公开申请件。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共办理完成17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遵照政府信息“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原则,公开主体为产生或掌握该政府信息的直接相关方,规章、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信息等全权交由部门,并明确要求各部门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定期公开区领导走访动态、规范性文件内容,明确区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相关解读材料、人事任免信息等文件公开时限。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指导区政府门户网站提质建设,完成门户网站适老化改造,打造服务型政府门户形象。加强基层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政务大楼大厅、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均配备了电脑、查询一体机等信息查询(获取)设施,摆放政策文件汇编、办事服务指南等资料,提供更加便利的政务服务;充分利用区政府办公楼与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务公开电子显示屏,及时发布办事指引和工作动态信息,让公示更直观、办事更高效。

(五)监督保障

继续落实《关于规范石峰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批流程的通知》,每季度定期开展通报,督促各部门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信息审核、规范发布流程,把好信息安全关,保质保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1

0

1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1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1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1

0

1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的时效性把握还需提升,规范性文件存在失效文件清理不及时的情况;二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主动性还需加强,部分单位存在主动公开信息发布不及时的情况,业务水平还要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制度落实,妥善做好公开信息审查与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信息质量。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加强监督检查,敦促各部门加强业务培训,按时落实信息公开,履行政策解读职责,为人民提供高水平的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