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字体:[ ]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区统计局通过政府官方网站、新闻发布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各类统计数据和报告,方便社会各界了解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2023年区统计局主动公开部门工作动态32条、月度经济数据12条、年度经济数据1条、单位简介1条、组织机构1条、部门文件2条、人事信息1条、资金信息1条、规划计划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机制,确保各类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不泄露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二是坚持将政务信息工作作为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布置并狠抓计划落实,在工作中,强化“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等。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及时动态调整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政务网站建设。不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提高信息更新频率。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对于月度统计信息、经济运行情况栏目及时更新。二是拓展新媒体渠道。利用石峰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重要统计信息和解读,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积极撰写各类统计分析、统计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责任和流程。三是定期培训学习。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四是定时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及时更新信息,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和监督保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微信公众号、头条等自媒体使用率不高,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足、覆盖面不广。二是内容缺乏亮点,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三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社会宣传。通过各种途径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增强政务新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广泛应用,提高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充实公开内容。突出公开的重点,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三是及时更新信息。安排专人负责局政务公开信息平台的工作,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时效性。四是创新公开形式,利用新媒体等渠道丰富信息公开方式;五是加强培训和学习交流,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