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字体:[ ]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充分运用门户网站等形式,紧扣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财政数据等政府信息,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主动公开
  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财政信息204条,其中包括《株洲市石峰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单位2023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2023年财政工作规划》《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免征中小学幼儿园校车车船税的通知》《湖南省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石峰区2023年区级以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等政策和文件,切实做到了为民、便民、利民。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完善“股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把关、局长签字”的审批流程。各股室、二级机构对公开上报的信息内容严格审核把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以门户网站平台为载体,及时更新各类信息,进一步提高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保障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塑造了财政部门的良好形象,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
  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将各股室、二级机构每月信息报送情况纳入个人平时考核,局务会上通报上月全局信息报送情况。对于把关不严、内容不实、信息有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网站之外的其他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发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