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字体:[ ]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石峰区发展和改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透明、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工作原则,着力提高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时效性,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石峰区发展和改革局主动公开信息106条,其中工作动态33条,重大建设项目43条,价格与收费2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条,发展六仗信息12条,部门相关信息5条,行业相关文件10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起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股室及时报送,办公室汇总落实的政府公开信息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审批制度,不断提升政府公开信息质量。

(五)监督保障

我局及时传阅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把握文件精神,顺利开展工作,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悉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较少的问题。二是存在公开发布时效较慢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相关,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全局信息公开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更新及时,内容准确;加大信息开放力度,加强动态更新,创新公开手段,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作用,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