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字体:[ ]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石峰区卫生健康局对工作中应当公开的文件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7条,内容主要为基层政务公开领域14条、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115条、工作动态31条、疫情防控专栏7条以及其他栏目2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本局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制度进行了更新和完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政府门户网站为重点,不断丰富工作动态和刊载内容,及时更新完善各类栏目。

(五)监督保障

卫健局党组、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完成,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督办、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职能部门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与重点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考核,并注重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定时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及时更新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卫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短板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质量有待充实和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效率有待提升。

为此,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改进工作:一是丰富公示信息内容,不断提升公开能力水平,精细化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广度,多角度多渠道宣传公开,以更好的服务群众。二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效率,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时限,提高工作效能,努力塑造区卫健局机关新形象,有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