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字体:[ ]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我区自然资源重点工作,聚焦社会热点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共办理完成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源头管理机制,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落实“保密审查”“三级审核”制,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依申请公开的工作程序,规范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用,深化局信息公开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效率,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五)监督保障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保密审查和信息审核,严格责任追究,杜绝泄密事件发生。开展信息公开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全局平时考核,持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问题与不足。一是平台的功能和内容不够丰富,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不足;二是主动公开的形式还有欠缺,解读不够活泼通俗,公开效果略有不足。

改进情况:一是拓展发布渠道。创新部分专题,发布重要政策文件、民生实事、重大建设项目等信息,提升传播力和影响力。二是推进重大决策参与机制。在各类规划、各类政策文件出台前广泛征求意见,并积极吸收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分析,并将采纳情况和不采纳的理由在网站进行主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