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学林街道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字体:[ ]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学林街道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其中单位简介1条、组织机构2条、部门文件2条、工作动态25条、人事信息1条、规划计划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街道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管理机制,明确了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加强对信息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梳理和更新,及时调整或删除失效信息,保证信息的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稳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朝着规范化与标准化方向建设。持续拓展公开内容的广度与深度,大胆创新公开方式,积极探索多样化的公开途径。通过一系列举措,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以及时效性方面的表现,力求让政务信息全面、精准、及时地呈现在公众面前。

(五)监督保障

学林街道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全面统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落实。强化监督检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动态调整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高;二是公众参与互动的效果有待增强。下一步,我们将把优化信息公开机制作为重点工作方向。一方面,进一步拓宽信息收集的广度与深度,紧紧围绕民生热点和社会焦点话题,主动挖掘那些公众真正关心、与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信息。另一方面,为有效提升公众参与互动的实际效果,充分激发公众参与政务的热情,形成政府与民众良性互动的良好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