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7字体:[ ]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动态53条,内容包括部门工作动态、部门文件、人事信息、行政行为、资金信息等内容,其中部门工作动态38条,部门文件6条,人事信息1条,资金信息1条,规划计划1条,通知公告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设立专人专岗负责全流程信息公开,明确承办、维护、编制三大核心职能,确保工作连贯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要求通过目录编制与年报发布形成闭环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保障信息管理有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通过系统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实现三个转变:从被动公开向主动服务转变、从结果公开向过程透明转变、从信息发布向政民互动转变,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三级审查机制(起草人初审、科室负责人核验、分管领导终审),防范敏感信息泄露,将具体责任量化到工作岗位和个人,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股负责抓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做的还不够好。对于部分政府信息发布稿件,没有严格落实三审制。二是政府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公布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足,信息公开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需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