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字体:[ ]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石峰区发展和改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透明、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工作原则,着力提高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时效性,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

截止2024年12月31日,石峰区发展和改革局主动公开信息94条,其中工作动态28条,重大建设项目49条,价格与收费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条,石峰区“两重”“两新”送解优专项行动信息5条,部门相关信息10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我局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本局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合法性、规范性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门户网站为重点,丰富工作动态和刊载内容,及时更新完善各类栏目信息。

(五)监督保障

我局明确工作责任,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坚持将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作为基本工作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内容核查制度,逐级审核,先审后发,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3.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与学习,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二是加大信息开放力度,加强动态更新,创新公开手段,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作用,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