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字体:[ ]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区统计局通过政府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各类统计数据和报告,方便社会各界了解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2024年区统计局主动公开部门工作动态29条、统计领域15条、月度经济数据12条、年度经济数据1条、单位简介1条、组织机构1条、部门文件2条、人事信息1条、资金信息3条、规划计划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收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机制,确保各类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建立健全信息分类管理制度,明确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及发布的标准流程,确保信息的安全性与准确性。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定期发布经济指标、统计分析报告等,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满足公众知情权。三是加强与上级统计局及区内各部门的协同合作,共享信息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政府信息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完善平台建设。围绕统计信息、咨询和监督三项职能,进一步丰富和充实公开题材,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及时对信息更新,确保平台上的信息时效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信息审核与管理。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三是提升平台互动性。对公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给予回应和处理,增强公众的参与感和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和流程。三是定时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及时更新信息,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和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还不够丰富,需要进一步加强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和管理。三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部分信息的更新速度较慢。

整改措施:一是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到所需的信息。二是加强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效率,增强与公众的互动和交流。三是优化信息公开流程,提高信息更新的时效性,确保公众能够第一时间获取到最新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