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字体:[ ]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4条。具体内容如下:

基础信息类:涵盖组织机构、单位简介各1条,为公众了解我局架构与基本情况提供了清晰指引。

规划与总结类:规划计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各1条,展现工作的前瞻性与回顾性。

行政事务类:行政行为3条,财政资金信息187条,人事信息1条,公开部门文件3条,全面呈现我局行政运行及管理情况。

动态资讯类:部门动态73条,通知公告3条,及时传递工作进展与重要通知。

通过主动公开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各项政策及信息,构建多层面、全覆盖的公开体系,有效扩大了民生工作的覆盖面与知晓度,为政策的精准落实奠定基础。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以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同时严格遵循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保密审查,并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阅批准后,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与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政府网站就民政局领域工作,设置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重点领域专题模块,有效提升了信息检索和查阅的便捷性。同时,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平台建设,常态化更新推送民政各项政策和工作动态,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充分发挥出了群众的监督作用。

(五)监督保障

明确了单位应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和时限;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率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目录和流程,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为群众申请查阅公开信息提供便利。通过一系列措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真实、全面,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政务公开主动性不强、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改进:

1. 完善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音频、图文等多样化政策解读方式,提高解读质量和实效。

2. 强化政务公开主动性,加强内部统筹协调,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

3. 结合区政府部署和民政职能,完善工作制度,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4.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

通过以上措施,我局将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服务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