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5字体:[ ]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打好“发展六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更好发挥了政务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扎实做好基础信息公开。根据《株洲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株政办函〔2023〕15号),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转载央网推荐、省网推荐、要闻转载等重要内容;将常务会议、规划信息、统计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大项目、民生信息等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分类发布。二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社会公众关切问题,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政务公开,做好打好“发展六仗”、“湘易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助企纾困等重点领域信息“一站式”公开。2023年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426条,其中概况类信息62条,政务动态信息1442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922条,网站全年总访问量1928064次。三是举办“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积极参与株洲市首届“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专栏,突出社会关切或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垃圾分类、法治宣传等主题,全区各部门持续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规定,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共办理完成2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2件,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均结果维持。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对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题栏目等进行动态调整,分门别类公开各类政务信息。继续落实《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石峰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批流程的通知》,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坚持权威渠道、先审后发,从源头上把控信息内容质量,确保发布内容合法、及时、完整、准确。2023年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4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5件。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区政府门户网站完成适老化改造,优化无障碍浏览功能,打造服务型政府门户形象。二是加强基层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区政务大厅、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均配备了电脑、查询一体机等信息查询(获取)设施,摆放政策文件汇编、办事服务指南等资料,专区值班人员为公众提供信息查询、公开申请、资料获取、文本打印、政策咨询等多种服务;充分利用区政府办公楼、区政务大厅的电子显示屏,及时公开办事指引和工作动态信息,让公示更直观、办事更高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了相关工作,对下阶段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做了安排部署。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运用系统监测预警和人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信息内容审核、规范发布流程、保障信息安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各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做到日查、月检、季通报,达到了以监督促公开,以公开促落实的作用。三是做好年度评估迎检。下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湖南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的通知》,将评估指标细化成任务分解表,各部门对照各指标任务对信息公开进行全面自查,逐条逐项充实完善;并定期开展线上复核,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6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63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0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1

0

1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1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1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1

0

1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3年,石峰区在推进、指导、协调、督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社会期盼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还需加强,存在主动公开信息发布不及时、失效规范性文件清理不及时的情况;二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全区各部门“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公开思维和理念有待进一步强化;三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与实际工作的结合性上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部门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用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方法,进一步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加大公开力度,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建立常态长效机制。持续健全“日查、月检、季通报、年考核”的政务公开管理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安全要求、监督保障等工作规范。三是加强工作调度指导。对各部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工作进展等加大督促指导,充分调动各部门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权威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