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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2-03-29 来源: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三调”工作,各级党委主动履责,相关部门密切协作,220余名调查人员攻坚克难,历时三年,圆满完成了“三调”工作。我区按照“全图斑调查、全野外核查”的模式,率先使用全国领先的1:2000数据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无人机、“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全区调查图斑共计25787个,平均密度156个/平方公里,高于全省和全国平均密度值。为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我区全过程监理、自下而上开展了7轮次区级自查、市级复查和省级核查。2020年11月,我区“三调”成果一次性通过国家级核查,工作评估位居全市前列。现根据国家规定的统计口径,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6781.70亩(1118.78公顷)。其中,水田13973.70亩(931.58公顷),占比83.26%;旱地2805.45亩(187.03公顷),占比8.74%;水浇地2.55亩(0.17公顷),占比0.02%。
另外还有1842.30亩(122.82公顷)位于城镇村庄范围内尚未建设的土地中,现状为耕地,其中水田519.15亩(34.61公顷),旱地1323.00亩(88.2公顷),水浇地0.15亩(0.01公顷)。
总体来看,耕地主要分布在清水塘街道、铜塘湾街道、学林街道、云田镇,占全区耕地的82.27%。我区耕地整体位于国家划定的一年两熟制区域,均位于年降水量1000mm以上地区。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9845.40亩(656.36公顷),占比58.6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5715.15亩(381.01公顷),占比34.0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091.55亩(72.77公顷),占比6.50%;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08.60亩(7.24公顷),占比0.6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1.00亩(1.4公顷),占比0.12%。
(二)园地9063.15亩(604.21公顷)。其中,果园885.90亩(59.06公顷),占比9.78%;茶园46.50亩(3.10公顷),占比0.51%;其他园地8130.75亩(542.05公顷),占比89.71%。总体来看,园地主要分布在云田镇,占全区园地的91.20%。
(三)林地88568.10亩(5904.54公顷)。其中,乔木林地53357.40亩(3557.16公顷),占比60.24%;竹林地2928.15亩(195.21公顷),占比3.31%;灌木林地1076.85亩(71.79公顷),占比1.22%;其他林地31205.70亩(2080.38公顷),占比35.23%。第二次土地调查时为耕地及其后的新增耕地中,因农业结构调整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原因,在“三调”时实地为林地的共计12154.65亩(810.31公顷),根据有关要求,我区将对这类土地单独进行管理。总体来看,林地主要分布在清水塘街道、铜塘湾街道、云田镇,占全区林地的72.81%。
(四)草地2544.00亩(169.60公顷)。我区草地类型只存在其他草地,面积2544.00亩(169.6公顷)。总体来看,草地主要分布在铜塘湾街道和云田镇,占全区草地的81.76%。
(五)湿地497.85亩(33.19公顷)。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区只涉及2个二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面积496.65亩(33.11公顷),占比99.76%;沼泽地面积1.20亩(0.08公顷),占比0.24%。总体来看,湿地主要分布在铜塘湾街道和云田镇,占全区湿地的74.87%。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2133.30亩(6142.22公顷)。其中,城市用地55574.85亩(3704.99公顷),占比60.32%;建制镇用地8117.70亩(541.18公顷),占比8.81%;村庄用地25923.60亩(1728.24公顷),占比28.14%;采矿用地1301.7亩(86.78公顷),占比1.4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215.45亩(81.03公顷),占比1.32%。
(七)交通运输用地18727.80亩(1248.52公顷)。其中,铁路用地5332.50亩(355.5公顷),占比28.47%;公路用地9184.20亩(612.28公顷),占比49.04%;轨道交通用地12.90亩(0.86公顷),占比0.07%;农村道路3955.50亩(263.70公顷),占比21.12%;港口码头用地242.70亩(16.18公顷),占比1.30%。总体来看,交通运输用地中面积占比最大的地类是公路用地,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的49.0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9307.55亩(1287.17公顷)。其中,河流水面4399.20亩(293.28公顷),占比22.79%;水库水面2027.55亩(135.17公顷),占比10.50%;坑塘水面10946.25亩(729.75公顷),占比56.69%;沟渠1152.60亩(76.84公顷),占比5.97%;水工建筑用地781.95亩(52.13公顷),占比4.05%。总体来看,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铜塘湾街道、学林街道、云田镇,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78.53%。。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同时也反映了耕地“非粮化”趋势明显、生态状况在局部地区不稳定、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乡镇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施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开展生态建设,强化监测保护,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逐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城乡存量用地,加强开发园区管理,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各级各部门应充分应用“三调”成果,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的底图底数,有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