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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石峰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考核招聘公告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作者: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5-08-15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我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关于做好湖南省2020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湘卫科教发〔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2025年毕业的石峰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2人(名单见附件)。属于本次考核对象但未参与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上岗资格,今后不再安排,并按《培养协议》的相关约定处理。

三、考核条件

(一)考核对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考核不合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考核内容及程序

(一)考核方式。考核采取直接考核量化打分的方式,考核总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即得分70分及以上的为考核合格,得分69分及以下的为考核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予确定为拟聘对象,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核现实表现、学习成绩、受表彰奖励等情况。考核对象于2025年8月21日之前将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所获荣誉和奖学金、班(校)干部聘任等情况相关佐证资料交石峰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303室),逾期未交,视为未取得,不予考核计分。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即为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另增加吸毒毛发项目检测,体检费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由石峰区卫生健康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表现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石峰区卫生健康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石峰区人社局、石峰区纪委监委研究审定。

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定向服务单位服务期限为6年。在服务期间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全科医学专业研究生除外)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及非公有制企业的考试录用或招聘。

七、纪律监督

石峰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本次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株洲市石峰区卫生健康局           0731-22629770

监督电话:

株洲市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1-22629700

株洲市石峰区纪委监委             0731-22629957

 

附件:石峰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拟考核名单


 

 

                                    株洲市石峰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