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七位考生自愿放弃签约或替补资格,等额递补对象分别为准考证号2021110012、2021140040、2021150002、2021150021、2021150038、2021150011、2021170014的七位考生。
公示期为2021年7月13日至7月15日,公示期间同时进行递补考生体检工作。
监督电话:0731-22529873(石峰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 )
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