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田心街道办事处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七、绩效目标申报表格
一、部门职能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街道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负责街道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普法教育工作、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负责社区、村集体经济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管理、民兵、兵役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旱、防震、防灾、抢险、征地和房屋拆迁及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 33 人,实有人数31 人。街道办事处下设11个办公室,即党政办、党建办、城管办、公共安全办、生态环境办、党群服务中心、网格化管理站、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财政所、司法所;还包括7个社区居委会:田心、北岭、南峰、叫鸡岭、东门、泉塘湾、田心村。
本部门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是株洲市石峰区田心街道办事处本级。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289.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89.7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289.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4.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2.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23.18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69.3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57.1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7.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39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820.4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业务性专项、微民生网格事件办理专项、社区经费、社区(网格员)人员经费、环卫作业服务费。
其中:
(1)业务性专项 40 万元。主要用于武装、党建、妇联、卫健等各项工作;
(2)微民生网格事件办理专项25万元。主要用于田办辖区危树砍伐、市政维护等各项网格事件;
(3)社区经费310.34万元,主要用于社区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
(4)社区(网格员)人员经费321.91万元,主要用于劳务派遣网格员工资、社保、绩效;
(5)环卫作业服务费1123.18万元,主要用于田办辖区卫生清扫服务。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2289.74万元,比上年增加130.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造成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上涨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77.76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19.3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造成人员运转经费上涨。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 334 平方米;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0 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0 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228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69.31 万元,项目支出 1820.43万元(具体详见绩效目标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0.2万元,主要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
(六) 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6万元,主要包括
1、计划:特约监督员会议。
2、内容:审议讨论街道四个工作报告;对街道工作进行问询,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3、人数:80人以上。
4、经费:0.6万元。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4万元,主要包括
1、计划: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
2、内容:我市机关事业工考按全省统一规定的工种和内容组织,包括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五个等级。
3、人数:4人以上。
4、经费:0.4万元。
(七)其他事项。公开表格中的空白表格,均为本部门不涉及的内容,如政府性基金预算表、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表,以及其他金额为零的相关事项等。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