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土地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株洲市石峰区土地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株洲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代表区政府统一管理、调度、协调和考核全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二)负责全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宣传、解释,分析研究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具体措施。
(三)负责协调管理全区征地拆迁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四)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被征拆人员安置资格进行认定。
(五)负责全区征地征拆资金的管理和划拨。
(六)参与征地拆迁项目评审、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
(七)依据法院裁定,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或配合实施司法拆迁工作,协调处理因征地拆迁引发的有关矛盾,解决因征地拆迁遗留的有关问题。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土地报批工作;
(十)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土地出让工作;
(十一)负责辖区范围内的企业收储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4人,实有人数17人。内设科室 3 个,分别为:办公室、征地征收室和报批出让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为区一级预算单位,本部门包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四、 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株洲市石峰区土地事务服务中心,本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93.04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3.041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93.04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193.0414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93.041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0.701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2.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193.0414万元,比上年减少6.00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下降。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3.0414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93.0414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160.7014万元,公用经费32.34万元。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32.34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2.31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0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93.0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04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详见绩效目标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0万元。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5万元,主要是报批出让室业务人员及相关领导去省里参加报批出让业务培训,计划2人参加。
(七)其他事项。公开表格中的空白表格,均为本部门不涉及的内容,如政府性基金预算表、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表,以及其他金额为零的相关事项等。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52、株洲市石峰区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土地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