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政府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预算报告
第二部分 公开附表
1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
2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3 |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按功能科目) |
4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
5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经济科目) |
6 | 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
7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 |
8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
9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10 | 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表 |
11 |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表 |
12 |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表 |
13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
14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
15 | 2019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表 |
16 | 2019年度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表 |
17 | 2019年度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表 |
18 | 2019年度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表 |
19 | 2020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 |
20 | 2019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表 |
21 | 2020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表 |
22 | “三公”经费等预算表 |
23 | 分项目分地区转移支付预算明细表 |
24 | 财政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表 |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1 | 2020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
2 | 2020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
3 |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
4 | 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分配及政策办法公开 |
关于石峰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及2020年区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年6月8日在石峰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石峰区财政局局长 张沙洲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在由我向大会报告石峰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全区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财政形势,“加力提效”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05亿元,增长1.86%。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完成5.85亿元,增长2.84%,地方税比为72.64%;非税收入完成2.2亿元,下降0.66%。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69亿元,增长1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级补助政府性基金收入9.32亿元,上年结转1156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2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63亿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3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3亿元,滚存结余0.83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我区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区无国有资本收支情况。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9年政府性债务年初余额24.82亿元,本年新增5.46亿元,偿还3.92亿元,年末余额26.36亿元,全部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
回顾过去一年的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
1. 处理好“取”与“舍”的关系,财政收入平稳过渡。全年减税8亿元占区税收总量的20%,在此形势下财政收入实现不降反升。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税降费惠及面达100%,深化增值税改革惠及2652户,个税改革惠及95650人次,“六税两费”惠及7462户。全面实施税费网格化管理。建立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制度,出台财政收入“稳增长22项”任务清单;清理漏征漏管户45户,清理欠税2200万元;风险评估核查面达34.62%。成立行业协会助推财政增收。成立房地产、建筑、金属等行业协会,多措并举促进财政增收;在房地产行业疲软的环境下,全年房地产税收实现正增长。
2. 处理好“加”与“减”的关系,发展后劲持续增强。2019年财政收入增长虽然全面放缓,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13%,民生和社会事业支出增长16.4%,支出保障更加有力。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区一般性支出压减29%,公用经费实行限额管理,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分别下降17%、9%、33%、68%。持续改善民生福祉。民生领域支出达19.29亿元,较财政收入增长高出18个百分点;对困难家庭和特殊人群补助增长10%66.7%不等。积极助推产业项目建设。园区建设产业扶持支出2.2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10%。引导金融机构对我区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兑现“房八条”、“轻资产招商”、“轨道双创园”、经济发展、人才等政策资金4214万元。
3. 处理好“循”与“进”的关系,财政效能大幅提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推动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搭建分线、分块、分类的预算绩效管理平台;建立责权利相匹配的财税分权管理机制;推行会计代理记账改革,建立统派统管机制。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动态管理机制。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盘活存量资金8858万元,收回各类结余结转指标8000万元。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打造“阳光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全省排名第四;完成财政投资项目评审509个,审减金额1.35亿元,审减率达10.87%;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45个,节约资金762.15万元,节约率为2.68%。
4. 处理好“攻”与“守”的关系,债务风险管控有力。创新措施手段,落实化债计划,政府债务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最大限度地争取新增债券1.54亿元,增长22.22%;争取上级补助资金5亿余元,有效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严守政府债务风险底线。建立健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化解债务“七条措施”;成功完成20亿元公司债转售、发行20亿公司置换债及4亿元PPN,建立多方互保的“化债共同体”。
2019年,是近几年经济形势最为复杂多变的一年,财政收入增速从快速增长期跌入了增长焦灼期,财政支出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回顾过往,苦乐盈杯、得失铭心,转型阵痛、减税降费、债务还本付息,摆在前面的是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和我们不得不做出的选择。全年财政能够运行平稳,改革亮点频现,管理日趋规范,这主要得益于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得益于各级各部门的鼎力相助,是全区财政干部事不避艰、行不畏难的结果。在此,我们向所有关心支持财政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复杂严峻的财政形势,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仍将存在,面对减收与增支、保增幅与提质量、稳增长与防风险、保障支出与规范管理等诸多矛盾,保持财政经济平稳运行的难度持续攀升。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进中争先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优结构、盘存量、保重点、提绩效”的基本思路,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为推动石峰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
(二)基本原则
收支平衡、厉行节约、资金整合、刚化预算、协调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编制情况
1. 收入及财力预算
2020年我区地方收入预计为8.46亿元,增长5.08%,其中地方税收收入为6.26亿元,增长7%。预计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6.07亿元,增长6.2%。当年税收收入形成财力5.8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3亿元,调入资金1.77亿元,区本级可支配财力为7.87亿元。再加上年结转0.75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43亿元,其他列收列支财力2.18亿元,预计2020年总财力为13.23亿元。
2. 支出预算
根据总财力预测和收支平衡原则,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安排13.23亿元,安排如下:
(1)区本级当年可支配财力安排支出7.87亿元,同口径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12亿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①人员经费安排3.73亿元。
②运转经费安排5547万元。大幅压减一般性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压减10%,按实有在编在岗人员1.8万元/人/年的标准安排。
③项目支出安排2.56亿元。
一般公共服务类专项安排4972万元。主要项目是:基层治理3903万元,基建工程500万元,培训专项150万元等。
公共安全类专项安排2151万元。主要项目是:公安人员经费800万元,消防专项500万元,武装部专项200万元等。
教育类专项安排2090万元。主要项目是:教育民生补助专项821万元,教育事业发展1269万元。
社会保障类专项安排2410万元。主要项目是:社区惠民资金720万元,困难帮扶专项500万元,残疾人事业补助225万元,高龄老人补贴200万元,退役士兵安置158万元等。
医疗卫计类专项安排2169万元。主要项目是:城乡居民医保补助700万元,大病再次补偿及医疗救助400万元,计生项目经费补助489万元,公共卫生事业发展331万元等。
城市建设与维护类专项安排6718万元。主要项目是:环卫作业服务费4623万元,城市管理专项1630万元,环境卫生专项315万元,物业管理专项150万元等。
产业发展专项安排1500万元;创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专项安排1500万元;文体旅专项安排260万元;交通运输专项安排250万元;其他专项安排1610万元(含预备费1400万元)。
④偿债资金安排8000万元。
⑤非税列收列支安排2300万元。
(2)上年结转指标安排支出0.75亿元。
(3)上级转移支付安排支出2.43亿元。
(4)其他列收列支安排2.18亿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因区本级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主要为上级补助,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安排支出1308万元。
(五)社保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2020年区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36亿元,支出预算1.4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预计为6559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情况
因我区不涉及国有资本收支,所以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七)政府性债务编制情况
2020年政府性债务年初余额26.36亿元,2020年我区需偿还政府性债务5.59亿元,应付利息为9675万元。其中:本金主要通过向上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偿还,利息由政府偿债资金和平台公司自有资金共同偿还。2020年预计下达我区新增债券资金1.5亿元,年底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7.86亿元。
三、稳字当头,突出重点,确保2020年财政目标圆满实现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区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财政管理监督职能,努力实现财政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全力以赴完成好2020年财政工作重点任务。
——统筹“三类资金”:统筹区本级预算资金、上级专项补助资金、跨部门各类专项资金。
——健全“四项机制”:健全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健全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建立民生政策整合长效机制;建立预算单位一把手负责制。
——划定“六条红线”:严禁脱离实际,编制隐性赤字预算;严禁留有“三保”支出硬缺口;严禁超越发展阶段和财力可能,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违规出借、拨付库款;严禁违规举借和使用债券资金;严禁低效无效使用和浪费财政资金。
(一)在优化支出上下功夫。树立“节支即是增收”的理念,扎牢“钱袋子”,用政府的“紧日子”换取百姓的“好日子”。一方面,厉行节约,刚化预算执行。一般性支出压减20%,“三公”经费压减30%;对机关运行经费实行更严格的限额标准管理;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严控以党政机关名义主办的庆典、晚会、展览、纪念会等大型活动;对培训、委托业务、办公设备购置等开支,实行先审批后支出。另一方面,尽力而为,保障改善民生。将节省出的资金优先保障疫情防控、“三保”、化解债务风险方面急需的支出,全力保障就业创业、优抚安置、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支出。
(二)在规范管理上下功夫。健全制度,强化管理,提升财政监督管理能力。强化部门计划管理。按照“总量控制、条件限制”的原则,实行年度计划审批制,科目预算一经下达,年度内不得调剂使用。强化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建立民生政策整合长效机制,通过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带项目整合,编制7个专项子预算,逐步实现民生资金统筹统管。强化资金监督。严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未按规定审批、超限额、不符合规定的支出,一律拒付。联合区纪委和审计部门开展“一季一检查、一季一排名、一季一通报”,积极配合区人大对7个专项子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定期向区人大财经委和区委财经委汇报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
(三)在培植财源上下功夫。着眼长远,发掘潜力,夯实高质量发展蕴含着的新财源。注重涵养税源。执行更为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和疫情企业优惠措施,保证各类涉企政策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注重资金引导。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全力支持“经济发展奖”、“人才政策”、“轻资产招商”等政策落地见效。抓牢速效税源。加大对轨道交通上下游项目的支持;加大对共享经济结算平台的引导;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把握国有资本股改契机,引进民营资本参与学前教育、养老服务等领域建设。打好财政“组合拳”。健全争资引项激励措施,完善非税收入政府统筹金计提管理办法,强化街道协税任务与公用经费挂钩机制,激发部门共谋发展的动力。
(四)在坚守底线上下功夫。全力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和财政运行风险,切实兜牢“三条底线”。兜牢隐性债务不新增底线。决不允许以新增隐性债务方式上新项目、铺新摊子。兜牢债务风险“不爆雷”底线。通过增收节支偿还一批、平台转型转化一批、盘活资产变现一批,集中缓释三年到期隐性债务风险。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完善库款月报和资金调度工作机制,确保工资、津补贴、奖金政策和基本民生政策保障到位。
各位代表,风劲潮涌,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需策马扬鞭。我们一定会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围绕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鼓足干劲,砥砺前行,在埋头苦干中增强实力,在改革创新中挖掘潜能,在积极进取中开拓新局,为加快建成“一极三区”、加快实现转型升级贡献坚实的财政力量!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按照经济性质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2. 地方收入:全区地方收入由缴入区级金库的税收收入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组成。
3. 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5.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6. 置换债券:即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是在财政部甄别存量债务的基础上,把地方政府的短期、高息债务置换为中长期、低成本的地方政府债券。政府存量债务置换,有利于保证地方政府偿债和支出行为的连续性,有效降低地方政府举债成本,解决“短借长用”资金错配问题,是稳增长、防风险的重要举措。
7. 公用支出:主要指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8.“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9.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单设科目,安排使用纳入预算管理,接受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10. “三保”支出:保运转、保工资、保基本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