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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司法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8-06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1

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填报单位(盖章):

部门(单位)名称:石峰区司法局

单位负责人:李文波

年末职工人数:19 人

(人员编制:21人)

年末资产总额:54.57万元;

负债总额:0.46万元

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1、年初预算资金577.13万元。

2、单位年度总收入711.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88.05万元,其他收入23.78万元(若项目占比10%以上需列出具体项目和金额)。

3、单位年度总支出711.8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86.29万元,基本支出425.54万元,人员支出372.4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3.06万元,比上年增加16.99 %,三公经费15.45万元,比上年增加462.52%,公车购置和维护费15.4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出国经费0万元。

4、单位基建维修支出0万元(需列出具体项目和金额)。

 

 

年度支出情况分析说明(重点说明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降低一般运行经费、加强项目支出管理等方面的成绩、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度我局严格控制了各项工作经费支出,“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费3.45万元,因公出国费0元,比上年度支出均有所增加。因旧车维护费用过高,本年度处置旧车后,购买了一辆新车作为执法用车,购车费用12万元

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党委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及本部门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描述年度内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2019年石峰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在省厅和市局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一极三区”工作目标,统筹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各项工作稳步向前推进,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建设。1、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成立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办公室,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顺利召开2、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完成规范性文件审查3件,制定出台3件,提出法律审查意见2条。审查政府及平台公司合同20份,提出法律审查意见102条。参与法律性事务协调16次。受理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 4件,审结并出具审查意法律见书4件。组织评查石峰区行政执法案卷件评查。通过招投标聘用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为我区法律顾问聘用单位,为全区59个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为辖区内12家民营企业开展法制体检。3、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先后组织开展宪法主题宣传、送法进社区(村)、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学校、消费者权益日、信访法治宣传日、农村法治宣传月、“626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扫黑除恶”、“三法”、公共法律服务“法润三湘”等法治宣传活动4、完成人民陪审员候选人选任工作5、完成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建设和远程视频会见室建设6、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如法网平台值班、值守,确保及时回复广大群众的现场和网上咨询。设立司法鉴定咨询台,由湘润、铭鑫司法鉴定机构派驻2名人员从9月份开始,每周的一、三、五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轮流值班。7、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5件,超额完成民生实事任务8、举办了“学枫桥、化矛盾、促和谐”人民调解专题培训组织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公安民警共400余人参加培训9、依托区“欣石峰”APP,打造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矛调专家库在区法院设立了律师调解工作室。今年以来,全区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15起。10、开展社区矫正社会购买服务,购买了教育、劳动、心理咨询、走访、资料整理等服务,并派遣两名工作人员到我局驻点工作,切实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人员少、任务重等问题。

 

审核意见

填报单位意见:

业务股室意见: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2

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填报单位(盖章):                           专项资金名称:法律援助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绩效目标)

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扩大法律援助宣传面,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覆盖面,提升满意度,完成民生100”法律援助210件的任务。

专项资金

投入和使用情况

 

法律援助投入资金401010元,使用资金401010元。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做好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如法网平台值班、值守工作。

 

 

 

 

 

 

 

 

 

 

 

 

 

 

 

 

 

 

项目绩效情况(项目成本控制、节约情况、项目完成进度和质量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情况、受益群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等等)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5件,超额完成民生实事任务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如法网平台值班、值守,确保及时回复广大群众的现场和网上咨询。设立司法鉴定咨询台,由湘润、铭鑫司法鉴定机构派驻2名人员从9月份开始,每周的一、三、五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轮流值班。

审核意见

填报单位意见:

 

 

 

 

 

 

 

 

 

 

 

业务股室意见: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2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格式)

项目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基层司法业务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绩效目标)

提升司法所工作,提高司法所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司法所的工作规范化,用于司法所从事的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

专项资金

投入和使用情况

基层司法业务投入资金7.5万元,使用资7.4708万元,结余0.0292万元。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在各街道开展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

 

项目绩效情况(项目成本控制、节约情况、项目完成进度和质量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情况、受益群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等等)

 

先后组织开展宪法主题宣传、送法进社区(村)、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学校、消费者权益日、信访法治宣传日、农村法治宣传月、“626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扫黑除恶”、“三法”、公共法律服务“法润三湘”等法治宣传活动,累计举办各类法治讲座40余场,开展集中宣传和咨询45余场,通过每月主题党日、社区村志愿者入户宣传等活动动员各类志愿者1500余人次,走访居民12000户(次),共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80000余份。

5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45个社区(村)的公共法律服务点设有统一背景墙、工作站名牌标识。由区局统一制作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台账并下发到各站点,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台账制度。落实了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到街道、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站、点的担任法律顾问。

全区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15起。

加强特殊人群监管,严格落实好社区服刑人员“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制度,无脱管漏管

 

审核意见

归口管理科室意见:(盖章)

绩效管理科意见:(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2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格式)

项目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社区矫正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绩效目标)

负责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判处缓刑、假释、拘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施社区矫正管理。

专项资金

投入和使用情况

社区矫正业务投入资金万元10,使用资金10万元。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管理。

项目绩效情况(项目成本控制、节约情况、项目完成进度和质量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情况、受益群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等等)

 

实现社区矫正功能室视频监控全覆盖,开展社区矫正社会购买服务,购买了教育、劳动、心理咨询、走访、资料整理等服务,并派遣两名工作人员到我局驻点工作,切实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人员少、任务重等问题。

审核意见

归口管理科室意见:(盖章)

绩效管理科意见:(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2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格式)

项目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法治宣传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绩效目标)

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制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工作。

专项资金

投入和使用情况

法治宣传业务投入资金26.2万元,使用资金9.122万元,结余17.078万元。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二是组织领导干部学法、考法。三是开展网格普法。四是推进法治整地建设。

项目绩效情况(项目成本控制、节约情况、项目完成进度和质量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情况、受益群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等等)

 

一是扎实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先后组织开展宪法主题宣传、送法进社区(村)、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学校、消费者权益日、信访法治宣传日、农村法治宣传月、“626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扫黑除恶”、“三法”、公共法律服务“法润三湘”等法治宣传活动,累计举办各类法治讲座40余场,开展集中宣传和咨询45余场,通过每月主题党日、社区村志愿者入户宣传等活动动员各类志愿者1500余人次,走访居民12000户(次),共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80000余份。二是抓住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法治责任和法治思维,2019年区委中心组组织学习了《新时代的行政执法》、《政法工作条例解读》、《新时代国家治理的必然选择》等法治内容。组织全区102个行政事业单位(含二级机构)2047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19年度学法考法,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今年8月和12月,我局分别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城管局、教育局、生态环境局等执法单位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三是创新普法方式。组律师组成的志愿者团队加入全区45个社区村的232个网格微信群,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并开展法治宣传。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结合城区提质改造,先后建成了清水塘街道井堪社区法治文化长廊、田心街道田心村社区法治公园,清水塘街道报亭社区法治文化广场正在筹备建设,设计方案已出台。推进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清石片区的清水塘小学建成了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对11个获得全国和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实地复核,建议全部保留称号。

审核意见

归口管理科室意见:(盖章)

绩效管理科意见:(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2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格式)

项目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人民调解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绩效目标)

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

专项资金

投入和使用情况

人民调解业务投入资金186万元,使用资金175.0579万元,结余10.9421万元。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

2、完成全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3、学枫桥经验,推进网上矛调

 

 

项目绩效情况(项目成本控制、节约情况、项目完成进度和质量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情况、受益群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等等)

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加强对5个街道调委会、45个社区(村)调委会的工作督查和指导力度,按照人民调解工作“八有”、“六统一”的要求,对街道和社区(村)在调委会标识标牌、调解庭(室)内部设置的规范性情况进行了多轮次检查,对调委会标牌不到位、调解室设置不规范等问题,督促各基层单位整改到位。

完成全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学枫桥经验,推进网上矛调。举办了“学枫桥、化矛盾、促和谐”人民调解专题培训,组织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公安民警共400余人参加培训。依托区“欣石峰”APP,打造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组建矛调专家库。在区法院设立了律师调解工作室今年以来,全区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15起。

 

审核意见

归口管理科室意见:(盖章)

绩效管理科意见:(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2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格式)

项目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法律顾问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绩效目标)

为全区59个机关事业单位统一聘用法律顾问。

专项资金

投入和使用情况

法律顾问业务投入21万元,使用资金21万元,结余0万元。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通过招投标聘用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为我区法律顾问聘用单位,为全区59个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项目绩效情况(项目成本控制、节约情况、项目完成进度和质量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情况、受益群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等等)

2019年共完成规范性文件审查3件,制定出台3件,提出法律审查意见2条。审查政府及平台公司合同20份,提出法律审查意见102条。参与法律性事务协调16次。受理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 4件,审结并出具审查意法律见书4件。组织评查石峰区行政执法案卷。办理各类行政诉讼、复议、赔偿申请案件共68件。

审核意见

归口管理科室意见:(盖章)

绩效管理科意见:(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3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单位意见: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

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指标说明(需按指标说明写出计算过程)

得分

投入

13

预算配置

13

在职人员控制率

5

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5

三公经费变动率

8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8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8

过程

57

 

预算执行

16

预算完成率

8

100%计满分,每低于5%2分,扣完为止。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8

预算控制率

8

预算控制率=0,计8分;0-10%(含),计6分;10-20%(含),计4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8

预算管理

22

公用经费控制率

8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1分,扣完为止。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8 

三公经费控制率

8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1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8

政府采购执行率

6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2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8

过程

预算管理

19

管理制度健全性

8

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

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8

资金使用合规性

6

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6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5

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5

产出及效率

30

职责履行

8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8

(重点工作完成件数/重点工作计划件数)*8


 8

履职 效益

6

经济效益

6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6

社会效益

16

行政效能

6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6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抽取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各20名进行问卷调查。

90%(含)以上计10分;

80%(含)-90%,计6分;

70%(含)-80%,计2分;

低于70%0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6

合 计


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