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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民政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9-07-17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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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填报单位(盖章):      

部门(单位)名称:石峰区民政局

单位负责人:唐军

年末职工人数:   18 

(人员编制:  10  人)

年末资产总额:  59.93   万元;

负债总额:   14.11    万元

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1、年初预算资金   901.17      万元。

2、单位年度总收入    6766.1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3899.9   万元,其他收入  2866.27   万元(其中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1279.54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303.49万元)

3、单位年度总支出    6802.06     万元,其中:项目支出  6449.9     万元,基本支出  352.15  万元,人员支出   311.73  万元,公用经费支出  40.43     万元,比上年增加 18   %,三公经费  0.1   万元,比上年减少  63     %,公车购置和维护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1  万元,出国经费  0  万元。

4、单位基建维修支出   0    万元(需列出具体项目和金额)。

 

年度支出情况分析说明(重点说明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降低一般运行经费、加强项目支出管理等方面的成绩、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总支出6802.06万元,其中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71.7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2.68万元;抚恤支出1055.86万元;退役安置支出1372.4万元;社会福利支出31.2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316.73万元;自然灾害救助支出163.37万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547.64万元;临时救助支出68.92万元;其他生活救助支出1.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48万元;优抚对象医疗支出21.88万元;医疗救助242.37万元;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1.59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17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党委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及本部门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描述年度内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1、加强民政队伍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我局的具体工作,努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的整体水平;开展“石峰号”主题党日活动,每月到办点社区开展大走访。

    2、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提高救助水平,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做好特困人群救助供养;深化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牵头帮扶救助服务中心工作。

3、精心组织,救灾救济工作有序开展。举办了“5.12”国家减灾日减灾知识宣传活动;高效规范冬春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4、不断加强基层民主和城乡社区建设。进一步提升村(居)自治能力;积极推进社区服务场所提质改造工作。

5、深化双拥优抚,涉军维稳落到实处。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开展“春节”、“八一”慰问活动;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到位;军休职工的管理工作稳步推进;信访处结到位。

6、加强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社会福利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做好收养和孤儿保障工作;加快慈善发展步伐;加强民间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和计生综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加强殡葬管理工作;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

    7、做好地名普查成果转换工作。

 

 

 

 

 

审核意见

填报单位意见:

业务股室意见:






填报人:  李军        联系电话:   22232634         填报日期:2019.07.05


2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填报单位(盖章):                      专项资金名称:残疾人事业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绩效目标)

 

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对象为具有我区户籍的且其家庭或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对象为具有我区户籍的一、二级残疾人。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分别每人每月70元.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残疾人这个弱势群体的关怀,同时也得到广大残疾人和社会的高度赞赏,是一件福泽百姓的民生工程。

专项资金

投入和使用情况

 

 

2018年残疾人事业总收入316.73万元,其中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收入246.73(区配套收入90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收入70万元;2018年残疾人事业总支出316.73万元,其中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246.73(区配套支出90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70万元。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先由石峰区民政局向区财政预算申报各项目资金,区民政局财务室按照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局业务科室提供的资金发放花名册,将资金下拨到各街道,由街道负责通过银行转账到个人指定账号,或者本级通过银行转账到个人指定账号。

严格按标准、按季度,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及时放到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账户

 

 

项目绩效情况(项目成本控制、节约情况、项目完成进度和质量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情况、受益群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等等)

 

 

 

历年来,我局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将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严格督查,切实保障了国家民生政策的落实到位,确保了民政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资金发放流程,由业务科室提供资金发放花名册,局主要领导把关,财务审核并将资金下拨到街道,由街道负责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到个人,或者本级通过银行转账到个人指定账号。做到了专款专用,层层把关,无违法乱纪行为。

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保障生存发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审核意见

填报单位意见:

 

 

 

 

 

 

 

 

 

 

 

业务股室意见:

填报人:  李军          联系电话:22232634         填报日期:2019.07.05

3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填报单位(盖章):            专项资金名称: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绩效目标)

   

对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按规定及时向其给予资金和物资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对因灾住房倒塌或者严重受损,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人员,给予过渡性生活救助和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冬令和春荒期间的食品、衣被、取暖、医疗等基本生活救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救灾物资和救助金能够及时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确保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正常有序地进行。

专项资金

投入和使用情况

 2018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总收入163.37万元,其中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收入55.99万元,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收入107.38万元;2018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总支出163.37万元,其中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55.99万元,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支出107.38万元;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先由石峰区民政局向区财政预算申报各项目资金,区民政局财务室按照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局业务科室提供的资金发放花名册,将资金下拨到各街道,由街道负责通过银行转账到个人指定账号,或者本级通过银行转账到个人指定账号。

切实管好救灾款物;严格执行救灾资金和物资发放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明确纪律要求,建立责任制度,保证救灾款物合法合理使用;明确要求各街道严格程序,严格遵循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按照“   户报、村(社区)评、街道审、区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建立救助台账,并主动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项目绩效情况(项目成本控制、节约情况、项目完成进度和质量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情况、受益群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等等)

 

 

 

历年来,我局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将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严格督查,切实保障了国家民生政策的落实到位,确保了民政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资金发放流程,由业务科室提供资金发放花名册,局主要领导把关,财务审核并将资金下拨到街道,由街道负责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到个人,或者本级通过银行转账到个人指定账号。做到了专款专用,层层把关,无违法乱纪行为。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发放保障了群众的基本安全和生活,广大群众满意度比较高。

 

 

审核意见

填报单位意见:

 

 

 

 

 

 

 

 

 

 

 

业务股室意见:

填报人:  李军          联系电话:22232634         填报日期:2019.07.05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填报单位(盖章):               专项资金名称:最低生活保障金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绩效目标)

 

 

按文件做好辖区低保资金的有效规范发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专项资金

投入和使用情况

 

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金收入2547.64万元,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收入2303.49万元(区配套60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收入244.15万元(区配套98万元);支出2547.64万元,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303.49万元(区配套60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44.15万元(区配套98万元)。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先由石峰区民政局向区财政预算申报各项目资金,区民政局财务室按照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局业务科室提供的资金发放花名册,将资金下拨到各街道,由街道负责通过银行转账到个人指定账号,或者本级通过银行转账到个人指定账号。

 

项目绩效情况(项目成本控制、节约情况、项目完成进度和质量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情况、受益群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等等)

 

 

 

历年来,我局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将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严格督查,切实保障了国家民生政策的落实到位,确保了民政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资金发放流程,由业务科室提供资金发放花名册,局主要领导把关,财务审核并将资金下拨到街道,由街道负责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到个人,或者本级通过银行转账到个人指定账号。做到了专款专用,层层把关,无违法乱纪行为。

通过每月定时发放城市低保金,有效保障城市困难群众、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幸福指数增强,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审核意见

填报单位意见:

 

 

 

 

 

 

 

 

 

 

 

业务股室意见:

填报人:  李军          联系电话:22232634         填报日期:2019.07.05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填报单位(盖章):                 专项资金名称:临时救助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绩效目标)

 

    临时救助根据株民发【2018】7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实施该项目,区民政局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和管理,制定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制度;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帮助困难群众的解决突发事件保障基本生活,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国家的温暖,促进了社会和谐进步。

 

 

专项资金

投入和使用情况

 

    2018年临时救助总收入60.53万元,其中临时救助支出收入59.24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收入1.29万元;2018年临时救助总支出68.92万元,其中临时救助支出59.24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9.68万元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先由石峰区民政局向区财政预算申报各项目资金,区民政局财务室按照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局业务科室提供的资金发放花名册,将资金下拨到各街道,由街道负责通过银行转账到个人指定账号,或者本级通过银行转账到个人指定账号。

 

项目绩效情况(项目成本控制、节约情况、项目完成进度和质量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情况、受益群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等等)

 

 

 

历年来,我局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将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严格督查,切实保障了国家民生政策的落实到位,确保了民政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资金发放流程,由业务科室提供资金发放花名册,局主要领导把关,财务审核并将资金下拨到街道,由街道负责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到个人,或者本级通过银行转账到个人指定账号。做到了专款专用,层层把关,无违法乱纪行为。

通过临时救助,有效保障急难型、支出型救助对象能够感受到政务的关心、关爱,化解群众各类重大急难问题,群众幸福指数增强,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审核意见

填报单位意见:

 

 

 

 

 

 

 

 

 

 

 

业务股室意见:

填报人:  李军          联系电话:22232634         填报日期:2019.07.05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填报单位(盖章):               专项资金名称:医疗救助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绩效目标)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530号文件进一步做好

全省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明确低保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是医疗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以下统称低收入救助对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要逐步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我区医疗救助采取资助医疗救助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三种方式。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居()委会上户核查情况后进行公示、报街道办事处初审公示、报区民政局审批。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书面告知,并说明情况。 村(社区)、乡镇(办事处)、区民政局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以保基本为核心、大病救助为重点,建立健全救助对象准确、救助标准科学、救助程序简捷、救助效果显著与其他相关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的救助体系,确保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专项资金

投入和使用情况

 

2018年城乡医疗救助收入242.37万元,2018年城乡医疗救助支出242.37万元。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先由石峰区民政局向区财政预算申报各项目资金,区民政局财务室按照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局业务科室提供的资金发放花名册,将资金下拨到各街道,由街道负责通过银行转账到个人指定账号,或者本级通过银行转账到个人指定账号。

 

项目绩效情况(项目成本控制、节约情况、项目完成进度和质量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情况、受益群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等等)

 

 

 

历年来,我局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将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严格督查,切实保障了国家民生政策的落实到位,确保了民政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资金发放流程,由业务科室提供资金发放花名册,局主要领导把关,财务审核并将资金下拨到街道,由街道负责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到个人,或者本级通过银行转账到个人指定账号。做到了专款专用,层层把关,无违法乱纪行为。

石峰区自开展医疗救助以来,通过不断的健全医疗救助体系,保障城乡医疗困难群众的健康权,以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以“广覆盖、保基本、救重点、多层次、可持续”为指导方针,通过调整医疗救助政策,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医疗救助体系,更大限度地满足我区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审核意见

填报单位意见:

 

 

 

 

 

 

 

 

 

 

 

业务股室意见:

填报人:  李军          联系电话:22232634         填报日期:2019.07.05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填报单位(盖章):               专项资金名称: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绩效目标)

 

201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是区财政拨付的帮扶救助提标扩面资金,主要用于辖区各类困难群众的帮扶救助。2018年主要用于残联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老年人、低保对象意外保险,卫计局帮扶资金,两癌妇女帮扶资金,资助重度残疾人参加19年新农合。

专项资金

投入和使用情况

 

201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94.48万元,201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48万元。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先由石峰区民政局向区财政预算申报各项目资金,区民政局财务室按照资金使用计划拨付资金,主要资金拨付流程有:1、根据局业务科室提供的资金发放花名册,将资金下拨到各街道,由街道负责再下拨;2、本级通过银行拨付到指定单位;3、本级通过银行转账到个人指定账号。

  

项目绩效情况(项目成本控制、节约情况、项目完成进度和质量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情况、受益群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等等)

 

 

 

历年来,我局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将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严格督查,切实保障了国家民生政策的落实到位,确保了民政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资金发放流程,由业务科室提供资金发放花名册,局主要领导把关,财务审核并将资金下拨到街道,由街道负责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到个人,或者本级通过银行转账到个人指定账号。做到了专款专用,层层把关,无违法乱纪行为。

帮扶救助提标扩面资金的发放,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和切实帮扶,维护了社会稳定。

审核意见

填报单位意见:

 

 

 

 

 

 

 

 

 

 

 

业务股室意见:

填报人:  李军          联系电话:22232634         填报日期:2019.07.05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填报单位(盖章):专项资金名称: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绩效目标)

 

2018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资金主要为上级下拨的彩票公益金,主要有居家养老服务体验活动支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经费,民办养老机构补贴,日间照料建设资金,防灾减灾补助资金。

专项资金

投入和使用情况

 

2018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收入201.59万元,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1.59万元。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先由石峰区民政局向区财政预算申报各项目资金,区民政局财务室按照资金使用计划拨付资金,主要资金拨付流程有:1、根据局业务科室提供的资金发放花名册,将资金下拨到各街道,由街道负责再下拨;2、本级通过银行拨付到指定单位;3、本级通过银行转账到个人指定账号。

  

项目绩效情况(项目成本控制、节约情况、项目完成进度和质量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情况、受益群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等等)

 

 

 

历年来,我局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将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严格督查,切实保障了国家民生政策的落实到位,确保了民政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资金发放流程,由业务科室提供资金发放花名册,局主要领导把关,财务审核并将资金下拨到街道,由街道负责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到个人,或者本级通过银行转账到个人指定账号。做到了专款专用,层层把关,无违法乱纪行为。

 

审核意见

填报单位意见:

 

 

 

 

 

 

 

 

 

 

 

业务股室意见:

填报人:  李军          联系电话:22232634         填报日期:2019.07.05

2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填报单位(盖章):               专项资金名称:  抚恤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绩效目标)

1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发放2018年经省、市、区三级民政部门认定身份的伤残人员、“三属”的定期抚恤,发放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参战涉核、农村籍60岁以上退伍老兵的生活补助。2.根据《优抚条例》发放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救助金、其他优抚支持、死亡抚恤。3. 按照省市《关于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政策的通知》的文件精神,2018年根据石峰区人武部提供的入伍人数及时发放到位城乡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做好抚恤资金的发放工作对于保障优抚对象基本权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国防军队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专项资金

投入和使用情况

    2018年抚恤总收入1028.36万元,其中死亡抚恤收入47.85万元,伤残抚恤收入249.64万元,在乡老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收入58.47万元(区配套参战带病回乡等生活补助收入54.7万元),义务兵优待收入354.9万元(区配套收入172.5万元),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收入21.63万元,其他优抚支出295.88万元;2018年抚恤总支出1055.86万元,其中死亡抚恤支出47.85万元,伤残抚恤支出249.64万元,在乡老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58.47万元(区配套参战带病回乡等生活补助支出54.7万元),义务兵优待支出354.9万元(区配套支出172.5万元),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支出21.63万元,其他优抚支出323.37万元。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先由石峰区民政局向区财政预算申报各项目资金,区民政局财务室按照资金使用计划拨付资金。

2.局业务科室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提供资金发放花名册。

3.伤残人员的定期抚恤每年4月初发放全年的,参战涉核人员的生活补助每半年发放一次,两项资金由本级通过银行转账到个人指定账号。

4.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农村籍60岁以上退伍老兵的生活补助和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四项资金,由本级下拨到各街道,由街道负责通过银行转账到个人指定账号。

5.医疗救助金、其他优抚支持、死亡抚恤三项资金,及时即办件由本级通过银行转账到个人指定账号。

以上所有抚恤资金2018年已全部发放到位。

 

项目绩效情况(项目成本控制、节约情况、项目完成进度和质量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情况、受益群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等等)

 

历年来,我局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根据国家和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发放的对象、发放范围、发放方法管理和使用,确保国家安排的抚恤资金和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到每个民政优抚对象身上,保证其专款专用。同时将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严格督查,切实保障了国家民生政策的落实到位,确保了民政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

资金发放流程,由业务科室提供资金发放花名册,局主要领导把关,财务审核并将资金下拨到街道,由街道负责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到个人,或者本级通过银行转账到个人指定账号。做到了专款专用,层层把关,无违法乱纪行为。

优抚对象抚恤资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优抚工作的重视和对优抚对象的关心,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待遇的落实,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建设意义重大。

通过与对象日常工作的沟通及电话反馈信息,广大群众的满意度比较高。

 

 

审核意见

填报单位意见:

 

 

 

 

 

 

 

 

 

 

 

业务股室意见:

填报人:李军         联系电话:  22232634         填报日期:2019.07.05

 

2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填报单位(盖章):                  专项资金名称:退役安置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绩效目标)

1.  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意见》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服现役每满1年补助3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2018年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当地最低生活水平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同时实现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政策知晓率和培训率均达100%。

2.根据《株洲市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及时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金。

做好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促进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切实维护广大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3按月及时发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专项资金

投入和使用情况

2018年退役安置总收入1372.4万元,其中退役士兵安置收入53.54万元(区配套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收入36.06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收入1279.54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收入9.32万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收入30万元;2018年退役安置总支出1372.4万元,其中退役士兵安置支出53.54万元(区配套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支出36.06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1279.54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9.32万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30万元。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先由石峰区民政局向区财政预算申报各项目资金,区民政局财务室按照资金使用计划拨付资金。

2.局业务科室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意见》规定提供的资金发放花名册。

3.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和待安置期间生活费,由本级下拨到各街道,由街道负责通过银行转账到个人指定账号。

4.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资金由本级通过银行转账到个人指定账号。

5.退役士兵管理教育资金,由本级通过银行拨付上级部门指导的培训机构。

以上所有安置资金2018年已全部发放到位。

 

 

项目绩效情况(项目成本控制、节约情况、项目完成进度和质量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情况、受益群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等等)

 

 

 

历年来,我局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根据国家和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发放的对象、发放范围、发放方法管理和使用,确保国家安排的安置资金和各项安置政策落实到每个退役士兵身上,保证其专款专用。同时将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严格督查,切实保障了国家民生政策的落实到位,确保了民政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

资金发放流程,由业务科室提供资金发放花名册,局主要领导把关,财务审核并将资金下拨到街道,由街道负责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到个人,或者本级通过银行转账到个人指定账号。做到了专款专用,层层把关,无违法乱纪行为。

及时发放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待安置期间生活费、一次性自谋职业金,维护了广大退役士兵合法权益,缓解了退役士兵就业难的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通过回访退役士兵满意度为100%。

审核意见

填报单位意见:

 

 

 

 

 

 

 

 

 

 

 

业务股室意见:

填报人:  李军          联系电话:22232634         填报日期:2019.07.05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填报单位(盖章):               专项资金名称:优抚对象医疗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绩效目标)

 

根据《优抚条例》、《石峰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试行)通知》规定: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政策范围内发生的门诊费用及住院自付费用全额补助;七至十级残疾军人、“三属”、在乡复员军人,住院费用医保报销后,政策范围内可报销自付费用的40%;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人员,住院费用医保报销后,政策范围内可报销自付费用的30%。

做好抚恤医疗资金的发放工作对于保障优抚对象基本权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国防军队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专项资金

投入和使用情况

 

2018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收入21.88万元,2018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21.88万元。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    先由石峰区民政局向区财政预算申报各项目资金,区民政局财务室按照资金使用计划拨付资金。

2.    局业务科室根据《石峰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试行)通知》标准,认真审核优抚对象提供的相关资料。

3.    经局业务科室审定、分管领导把关、局主要领导审批后提供的资金发放花名册给局财务,本级通过银行转账到个人指定账号。

优抚对象医疗资金2018年已全部落实到位。

 

项目绩效情况(项目成本控制、节约情况、项目完成进度和质量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情况、受益群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等等)

 

 

 

历年来,我局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根据国家和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发放的对象、发放范围、发放方法管理和使用,确保国家安排的抚恤医疗资金和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到每个民政优抚对象身上,保证其专款专用。同时将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严格督查,切实保障了国家民生政策的落实到位,确保了民政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

资金发放流程,由业务科室提供资金发放花名册,局主要领导把关,财务审核本级通过银行转账到个人指定账号。做到了专款专用,层层把关,无违法乱纪行为。

优抚对象抚恤医疗资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优抚工作的重视和对优抚对象的关心,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待遇的落实,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建设意义重大。

通过与对象日常工作的沟通及电话反馈信息,广大群众的满意度比较高。

 

 

审核意见

填报单位意见:

 

 

 

 

 

 

 

 

 

 

 

业务股室意见:

填报人:  李军          联系电话:22232634         填报日期:2019.07.05

2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填报单位(盖章):                专项资金名称:民政管理事务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绩效目标)

 

根据湖南省“二普”领导小组印发的《湖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部署要求,2018年我区地名普查工作重点是全面完成第三、四阶段任务及整改完善工作,持续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地名普查的总目标是查清地名基本情况,发挥地名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加强国防和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基础作用。

 

专项资金

投入和使用情况

 

2018年民政管理事务总收入671.7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收入352.15万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收入18.52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资金收入232万元(区配套社区服务场所提质改造资金200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收入69.1万元;2018年民政管理事务总支出671.7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52.15万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18.52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资金支出232万元(区配套社区服务场所提质改造资金200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9.1万元。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先由石峰区民政局向区财政预算申报各项目资金,区民政局财务室按照资金使用计划拨付资金。

按照省市要求,对地名普查成果进行不断完善,并按要求上报跨界自然地理实体信息,完成与周边地区的成果接边工作。从2月开始,启动了标准地名词典的编辑工作。通过历史资料查阅、网络媒体征集、专家实地考证、相关单位数据核实等工作,完成了国家、省、市地名词典的编撰,按时上报至省、市普办。完成本级《图》《录》《志》的编辑工作,初步实现地名成果转化。认真完成了本级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实现档案数字化管理。

 

项目绩效情况(项目成本控制、节约情况、项目完成进度和质量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情况、受益群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等等)

 

 

 

 

历年来,我局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将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严格督查,切实保障了国家民生政策的落实到位,确保了民政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资金发放流程,由业务科室提供资金发放花名册,局主要领导把关,财务审核并将资金下拨到街道,由街道负责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到个人,或者本级通过银行转账到个人指定账号。做到了专款专用,层层把关,无违法乱纪行为。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资金的及时发放,保障了该项工作的有效运行。

 

审核意见

填报单位意见:

 

 

 

 

 

 

 

 

 

 

 

业务股室意见:

填报人:   李军         联系电话: 22232634         填报日期:2019.07.05

2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填报单位(盖章):                      专项资金名称:社会福利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绩效目标)

 

    儿童福利指孤儿基本生活费。孤儿是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失去父母,无人抚养,处于生存、发展的困境,是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对象。2018年底我区孤儿共计11人。根据湘民发【2017】58号文件要求社会散居孤儿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标准发放孤儿费。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孤儿的关心关爱,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老年福利:对石峰区老年休养院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住房及食堂进行消防改造,主楼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及防排烟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增加、消防主机移植24小时有人值班室、完善报警设备及应急灯进行更换,以满足消防《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及民发〔2017〕51号的要求,确保老年休养院消防安全。

 

专项资金

投入和使用情况

 

 

2018年社会福利总收入31.2万元,其中儿童福利收入1.2万元,老年福利收入30万元;2018年社会福利总支出31.2万元,其中儿童福利支出1.2万元,老年福利支出30万元。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先由石峰区民政局向区财政预算申报各项目资金,区民政局财务室按照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局业务科室提供的资金发放花名册,将资金下拨到各街道,由街道负责通过银行转账到个人指定账号,或者本级通过银行转账到个人指定账号。

 

 

项目绩效情况(项目成本控制、节约情况、项目完成进度和质量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情况、受益群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等等)

 

 

 

历年来,我局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将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严格督查,切实保障了国家民生政策的落实到位,确保了民政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资金发放流程,由业务科室提供资金发放花名册,局主要领导把关,财务审核并将资金下拨到街道,由街道负责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到个人,或者本级通过银行转账到个人指定账号。做到了专款专用,层层把关,无违法乱纪行为。

儿童福利项目绩效情况

1、社会效益:儿童福利专项资金解决了孤儿的基本生活问题,同时为孤独的健康成长提供资金保障。

2、经济效益:享受人员由乡镇实行动态管理,新增和减少及时上报。资金采取社会化一卡通发放,每年按季按时发放,提高了发放的准确性,杜绝了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效率进一步提高。

2、可持续发展: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孤儿救助保护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责任,制定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康复、医疗和就业等方面的基本需求,营造保障孤儿合法权益、有利孤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使广大孤儿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孤儿的生活质量,切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审核意见

填报单位意见:

 

 

 

 

 

 

 

 

 

 

 

业务股室意见:

填报人:  李军          联系电话:22232634         填报日期:2019.07.05


3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单位意见: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

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指标说明(需按指标说明写出计算过程)

得分

投入

13

预算配置

13

在职人员控制率

5

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3

三公经费变动率

8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8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7

过程

57

 

预算执行

16

预算完成率

8

100%计满分,每低于5%2分,扣完为止。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7

预算控制率

8

预算控制率=0,计8分;0-10%(含),计6分;10-20%(含),计4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7

预算管理

22

公用经费控制率

8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1分,扣完为止。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8

三公经费控制率

8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1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8

政府采购执行率

6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2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6

过程

预算管理

19

管理制度健全性

8

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

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8

资金使用合规性

6

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6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5

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5

产出及效率

30

职责履行

8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8

(重点工作完成件数/重点工作计划件数)*8


 8

履职 效益

6

经济效益

6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6

社会效益

16

行政效能

6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6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抽取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各20名进行问卷调查。

90%(含)以上计10分;

80%(含)-90%,计6分;

70%(含)-80%,计2分;

低于70%0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10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