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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区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08-28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株洲市石峰区财政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峰区财政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株洲市石峰区财政局是区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区财政收支、主管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区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区政府以及政府与企业间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拟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三)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区及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区财政总决算与部门决算;负责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深化预算改革,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四)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拟定政府采购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票据等管理工作。

(六)指导区级的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和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监督工作。

(七)负责政府融资与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的经济发展的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负责区级的财政统发工资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管理工作;负责财源建设资金的管理和财政有偿资金的回收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和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报社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机构1个,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本年执行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第二部分  石峰区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石峰区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全年总收入769.46万元,比上年增加206.22万元,上年结余39.85万元。全年总支出781.67万元,比上年增加149.66万元。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全年总收入769.4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09.75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66.25%;一般行政事务管理59.92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7.79%;财政国库业务15.84万元,占全年总支出2.06%,财务监督16.5万元,占全年总支出2.14%,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39.18万元,占全年总支出18.0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6万元,占全年总支出0.0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22.66万元,占全年总支出2.94%,粮油事物5.45万元,占全年总支出0.71%。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全年总支出781.6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09.75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65.21%;一般行政事务管理59.92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7.66%;财政国库业务15.84万元,占全年总支出2.03%,财务监督16.5万元,占全年总支出2.11%,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51.39万元,占全年总支出19.37%,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6万元,占全年总支出0.0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22.66万元,占全年总支出2.90%,粮油事物5.45万元,占全年总支出0.70%。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全年财政拨款收入723.47万元,比上年增加185.05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763.33万元,比上年增加171.15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全年财政拨款总支出592.18万元,比上年增加74.3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全年财政拨款总支出763.3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09.75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66.78%;一般行政事务管理59.92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7.85%;财政国库业务15.84万元,占全年总支出2.07%,财务监督16.5万元,占全年总支出2.16%,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33.05万元,占全年总支出17.43%,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6万元,占全年总支出0.02%,国有资产监督22.66万元,占全年总支出2.97%,粮油事物5.45万元,占全年总支出0.7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全年财政拨款支出763.33万元,年初预算453.12万元,增加310.2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09.75万元,增加111.63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的增加;一般行政事务管理59.92万元,增加4.9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财政国库业务15.84万元,增加15.84万元,财政监督16.5万元,增加16.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33.05万元,增加133.0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6万元,国有资产监督22.66万元,粮油事物5.4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3.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3.61万元,占全年支出的68.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96万元,占全年支出的9.58%;商品和服务支出125.66万元,占全年支出的22.31%。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0.3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37万元。分项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10.3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37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所有支出都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厉行节约、控制支出等总体要求执行。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0.3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37万元。分项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10.3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37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按照能压就压,能减就减的原则控制一般性支出,实行了公车改革。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全年无因公出国;全年一般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全年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接待人员680人。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66万元,比2017 年增加57.19 万元,增加54.4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1、大力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积极开展党员党课学习;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3、认真开展走访调研,积极听取民声,解决实事;4、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区及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区财政总决算与部门决算;5指导区级的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和乡镇财政管理工作;6、负责政府融资与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7、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负责区级的财政统发工资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管理工作,负责财源建设资金的管理和财政有偿资金的回收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8、按时按量完成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财务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沈咏芳 ;联系电话,22629761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株洲市石峰区财政局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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