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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08-28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石峰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峰区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石峰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石峰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峰区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按照“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原则,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类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务咨询服务事项的办理和服务。

2、制定规范区政务服务中心运行和人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3、按照区政务服务中心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负责对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的部门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考核工作。

4、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及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进行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

5、对涉及两个部门联合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管理、组织协调。

6、负责做好有关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维护、使用和培训工作。

7、受理有关部门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的相关事宜,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8、负责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单位及其他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能等方面的投诉。

9、负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承办区委、

10、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政务中心内设2个机构:办公室、业务股。

第二部分  石峰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石峰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石峰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石峰区政务服务中心年初结转和结余11.25万元,本年收入177.19万元,支出188.33万元,年末结余和结转0.14万元。2017年度收入增加119.73%(2016年度收入80.64万元),2017年度支出增长171.45%(2016年度支出69.38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石峰区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7月份成立,2016年决算数据只有半年数据,2017年为全年数据,且2017年单位职能有调整,故2017年度收、支总计与上年决算数比较有较大增长。

二、关于石峰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77.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08万元(占比83.01%),其他收入30.11万元(占比16.99%)。

三、关于石峰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支出188.30万元。

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支出158.19万元,占本年支出84.01%;其他支出30.11万元,占本年支出15.99%。

按支出性质:基本支出123.87万元(占比65.78%),项目支出64.43万元(占比34.22%)。

四、关于石峰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石峰区政务服务中心年初结转和结余11.25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47.08万元,支出158.1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14万元。

因为石峰区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7月份成立,2016年决算数据只有半年数据,2017年为全年数据,且2017年单位职能有调整,故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决算数比较有较大增长: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8.86%(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3.96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增长128.01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9.38万元)。

五、关于石峰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峰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19万元。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128.01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9.38万元),增长原因是石峰区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7月份成立,2016年决算数据只有半年数据,2017年为全年数据,且2017年单位职能有调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8.19万元。

按支出性质:基本支出93.76万元,占本年支出59.27%,项目支出64.43万元,占本年支出40.73%。

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78.74万元,占49.78%,商品和服务支出67.43万元,占42.6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2万元,占3.36 %,其他资本性支出6.7万元,占4.24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158.19万元,较上年增长128.01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9.38万元),增长原因是石峰区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7月份成立,2016年决算数据只有半年数据,2017年为全年数据,且2017年单位职能有调整。

其中行政运行93.7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9.93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在职职工的工资调标以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费用增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万元,原因是单位职能调整,承担的事项增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3.4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3.4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长热线平台改造、“互联网+监督”平台网络改造和平台升级、“棚改”工作等专项费用。

六、关于石峰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79万元(占比81.90%),商品和服务支出10.47万元(占比11.1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6万元(占比5.29%),其他资本性支出1.54万元(占比1.64%)。

七、关于石峰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3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64万元。分项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7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厉行节约、控制支出等总体要求执行。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3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18万元。分项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按照能压就压,能减就减的原则控制一般性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是因为2017年开始政府调拨一台公车至本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个,因公出国(境)团人数为0人。

2、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14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数230人次。

4、国(境)外公务接待的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数0人。

八、关于石峰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石峰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都为0。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7万元,比2016年增加5.65 万元,增长117.22%。主要原因是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7月份成立,2016年决算数据只有半年数据,2017年为全年数据,且2017年单位职能有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1.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重要考核指标体系。根据《株洲市2017年县市区绩效考核指标》文件精神,区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发文件《2017年市对区绩效考核指标任务分解》,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评估,直接与绩效工作挂钩。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为规范我区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循“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保密审查严格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在区门户网上,公布了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信息考核等相关制度。确保信息安全,及时公开。

(二)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工作推进情况

1.突出重点,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我区编制并及时更新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制定的政府文件、通知公告、部门招考和人事信息、实施的重大建设项目,都在法定的时限内通过门户网进行及时的公布和更新。截至目前,共发布政府信息3567条。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制作2017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促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及时公开社会保障方面信息,加大公开力度,提升政府公信力。扶贫工作、社会救助、就业创业等内容,有关这些工作的保障措施也都及时公开发布。门户网上涉及我区热点舆情问题共计41起,主要体现在征地拆迁、市容市貌、环境污染等三个方面,通过组织相关部门与网友进行对话沟通、正面引导等,使各种矛盾得到了有效的化解,维护了良好的网络舆情环境。

2.强化管理,确保政府网站稳定运行。政府网站功能齐全、好用,网站发布信息审核严格、无差错,网站运行安全稳定高效,群众查阅和使用政府网站更加方便好用。我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已完成年度整合任务并且建立了政府网站管理和运维机制;及时规范办理转来的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栏目网民留言。通过组织相关部门与网友进行对话沟通、正面引导等,有效化解了各种矛盾,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三)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情况

1.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根据《湖南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发〔201719号)和《关于印发<株洲市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关于编制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开展“减证便民”专项工作的通知》,在市政府统一部署下,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我区领导组织了17个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单位进行了120项目录清单的实施清单填报,其中行政许可事项40项,公共服务事项80项,并全部进行了审核发布。对政务服务事项的基本信息、办事指南、流程图信息以及所需提交的材料信息进行了详细梳理和填报,为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行政权力事项全流程网上运行,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打下坚实基础。

2.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功能。我区网上办事大厅使用的是“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与区政府门户网站对接。目前共有17个部门使用该平台,并配备专人负责对相关事项内容进行维护。网上办事大厅已与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前端整合,形成统一服务入口,栏目设置合理,没有出现主题、部门或栏目空白的情况,可在门户网站搜索到已有的服务事项,咨询互动功能真实有效,可以正常提交咨询问题,并且所提问题均已在5个工作日内获得反馈。

3.积极推进“一口式”政务服务改革工作。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的具体要求,把公共服务、社会服务的责任落实在网格,整合各方资源,激化基层活力,通过简政放权、流程再造,打造“一口式受理”的服务品牌,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能,做到“人在格中走,事在网上办”,投资700多万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应用系统已完成招标采购程序,现已进入事项调研,梳理阶段。全区将全面推行“一口式”政务服务改革。

4、进一步夯实区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一是窗口设置越来越规范。根据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的有关要求,区政务服务中心按照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根据区级权限,对中心窗口进行重新调整和统筹安排,出台了《关于调整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的通知》,将市里下放到我区61项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工作的需要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了窗口,更好的服务群众。实现窗口进驻率达到90%以上,办结率达100%。各窗口全年共受理各类事项82124件,办结率100%。二是中心内部管理越来越严密。严格按政务中心窗口工作制度、考核办法和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以及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每月坚持“三个一”,每天一考勤,每月一评比,每月一通报。使我区政务服务中心逐步形成了运行有制度、工作有标准、行为有约束、实绩有考核的监督和考核体系。三是为民服务越来越优质。为切实做好群众的贴心人,满足群众需求,中心致力提供各类人性化服务,对于行动不便的老人和残疾人全面推行预约上门服务,全年窗口工作人员累计上门服务62次,最大程度满足群众的需求。

5、扎实推进社会求助服务平台建设。根据《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中“一城一平台”的要求,为更好处理我区广大人民群众的投诉与咨询,并实现我区热线办与区各部门之间的工单流转,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了人民群众对于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今年我区进一步优化升级了“12345”社会求助服务平台,以市级平台为依托,以虚拟平台方式建设一体化的政府级平台。全年共受理市民反映有效事件3422件,实际办结3422件,按期办结率100%,区长信箱37件,办结37件,办结率100%。同时,为进一步落实承办事项,我区每季下发了《市长热线(信箱)受理及办结情况通报》,对受理情况和办理情况进行了及时的公布,有效促进了承办单位服务质量和办理效率的提高。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石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冯军;联系电话22629872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石峰区政务服务中心

                                                             2018820

石峰区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政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