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区征管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峰区征管办概况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根据《株洲市石峰区征地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代表区政府协调国土部门承接征地拆迁项目,并下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通知书。
(2)代表区政府协调统一管理、调度、协调和考核全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协调和考核全区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协调处理因征地拆迁引发的有关矛盾,解决因征地拆迁遗留的有关问题。
(3)负责全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宣传、解释,分析研究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具体措施。
(4)负责协调管理全区征地拆迁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5)负责全区征地拆迁资金的管理和划拨。
(6)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被拆迁人员安置资格进行认定,以及负责安置指标的审批管理工作。
(7)依据法院裁定,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或配合实施司法拆迁工作。
(8)参与征地拆迁项目评审、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
(9)承接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 机构人员情况:本单位是区人民政府主管石峰区征地拆迁系列协调管理工作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区一级预算单位,现有股室6个,即综合管理室、征地管理室、资料管理室、财务评审室、政策指导室、前期与交地室。本年执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 全办共有人员19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人,临聘人员9人。
第二部分 石峰区征管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石峰区征管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石峰区征管办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88.97万元,上年收入130.59万元,比上年增加44.7%;本年支出198.8万元,上年支出140.07万元,比上年增加41.93%。
二、关于石峰区征管办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88.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8.97万元,占本年收入94.7%;其他收入10万元,占本年收入5.3%;年初结转和结余10.01万元。
三、关于石峰区征管办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8万元,占本年支出89.94%;项目支出20万元,占本年支出10.06%。
四、关于石峰区征管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58.97万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129.58万元,增加29.39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8.8万元,上年财政拨款支出134.74万元,增加34.06万元。
五、关于石峰区征管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68.8万元,上年财政拨款支出134.74万元,增加34.0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68.8万元,上年财政拨款支出134.74万元,增加34.0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68.8万元,年初预算128.9万元,增加39.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增加2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了41.4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24.66万元,奖金增加20.24万元,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减少3.4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3.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2.03万元。
六、关于石峰区征管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是154.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76%;公用经费13.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4%。按经济分类构成分:工资福利支出146.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53%;商品和服务支出13.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3%。
七、关于石峰区征管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三公”经费共支出1.81万元,比年初预算3.5万元,减少1.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年初预算0.5万元,减少0.15万元,减少原因是按中央要求严格控制支出;公车运行维护费1.46万元,年初预算3万元,减少1.54万元,减少原因是认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按照能压就压,能减就减的原则控制支出,实行了公车改革。
本年“三公”经费共支出1.81万元,与上年支出1.81万元持平。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1.46万元,上年支出1.33万元,增加0.13万元,增加原因为征管办增加了人员编制,且征收任务增加,所以用车频率相应增加;公务接待费0.35万元,上年支出0.48万元,减少0.13万元,减少原因为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等各项要求实行;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年公务车1辆,国内公务接待5次,人数50人。
本年“三公”经费共支出1.81万元,与上年支出1.81万元持平。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1.46万元,上年支出1.33万元,增加0.13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比上年支出0.48万元减少0.1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
八、关于石峰区征管办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万元,支出2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1万元,比2016年增加8.11万元,增长139.83%。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等都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 辆,主要是征拆项目协调工作使用;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全年任务及进展情况
2017年以来征管办紧紧围绕“项目建设年、企业帮扶年”活动主题,树立“大征拆”理念,集中力量,科学施策,强力推进规范征拆、精准征拆、高效征拆、阳光征拆,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017年市下我区集体土地征拆项目37个,面积4148.44亩,“百日攻坚”行动新增集体面积540亩(项目个数未变),共计4688.44亩,需征拆房屋1063栋;国有房屋征收项目7个,面积167419平方米,“百日攻坚”新增项目2个,面积15843.17平方米,共计183262.17平方米。全年共完成集体土地征拆项目37个,面积5088亩;国有房屋征收项目9个已全面完成,面积230887平方米。全市征地拆迁工作暨“百日攻坚”行动集中考核,我区综合得分88.11分,城市五区排名第一,创历史最好成绩。全年的征地征收考核居全市一等奖。
(2)工作举措
1、凝心聚力,推进先锋征拆。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引导党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项目征拆上自觉当先锋作表率。“项目党建”是我区延续多年党建创新做法,“支部建在项目上,党旗插在工地上,党员冲在一线上”成为我区征地拆迁工作攻坚克难的制胜法宝。
2、优化机制,推进规范征拆。在坚持“重心下移、位子前移”做强一线的同时,突出规范管理,狠抓征拆政策的规范执行,强力推行“双组长制”,即:由国土部门派驻人员至街道(片区)担任政策指导组长,区征拆指挥部派驻人员担任工作协调组长,分别负责片区征拆政策把关和工作统筹协调,且政策指导组长具备政策否决权。在此基础上,实行片区、指挥部、领导小组三级政策会审机制,小事就地解决、大事集体决策,既确保了政策公平、公正,又提升了征拆效率。
3、奖优罚劣,推进高效征拆。大力推行“五问工作法”,将征地拆迁列入全区“4+4”考核内容,制定了《石峰区征地拆迁工作考核办法》,将全年征拆计划分解到每季、每月,落实到街道、村(社区),严格实行季度预安销号考核。在每季初,根据全年特别是季度内项目建设需要,将征拆任务下达到各街道及相关村、社区,任务分为基本任务和争取任务,并实行分类考核奖惩,激励责任单位的拆迁人员“跳起来摘桃子”。
4、挂图作战,推进精准征拆。以 “项目攻坚年”和“企业帮扶年”活动为抓手,根据全区项目用地需求,将全年征拆任务制定征拆“作战图”,实行挂图作战,明确关键节点,实行“日通报、周调度、季排名”,即每天下午5:00手机信息通报,每周日书记、区长分片调度,每季按“五问五考”、“4+4”考核结果排名通报,确保了问题及时解决,事事得到落实。同时,牢固树立“大征拆”理念,围绕企业和项目用地,积极整合国土、规划、征管、拆违、街道办事处及用地业主单位等各方力量,采取“并联工作法”,统筹调度,精准发力,确保用地单位如期“摘牌”。
5、集中签约,推进阳光征拆。面对艰难、复杂的征拆工作,坚持开拓思路,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创新方式方法。针对群众对“先签约会吃亏”、“有关系会多得”等思想顾虑,我们积极探索分类集中签约模式,对项目中同类型或存在相似问题的拆迁户实行“集中会商、集中答复、集中谈判、集中签约”,阳光透明操作,让被征拆户明明白白签字。通过集中签约,真正做到政策公开公正,操作阳光透明,既降低了征拆难度,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财务室(单位科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言双 ;联系电话,22333923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株洲市石峰区征地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