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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08-28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区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区安监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区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区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区安监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并实施监督检查;拟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三)协调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组织实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并负责其监督管理工作。

(五)指导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的实施;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监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演练;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等备案工作。

(十)组织指导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上级财政下拨到区和区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十二)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

(十三)负责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机构1个,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本年执行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第二部分  区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区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全年总收入271万元,比上年增加8.56万元。全年总支出271万元,比上年减少1.35万元。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全年总收入27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60.28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59.15%;一般行政事务管理34.44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12.71%;安全监管监察专项26.76万元,占全年总收入9.87%,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49.52万元,占全年总收入18.27%。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全年总支出27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60.28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59.15%;一般行政事务管理34.44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12.71%;安全监管监察专项26.76万元,占全年总支出9.87%,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49.52万元,占全年总支出18.27%。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全年财政拨款收入249.48万元,比上年增加6.4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249.48万元,比上年减少3.51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全年财政拨款总支出249.48万元,比上年减少3.5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全年财政拨款总支出249.48万元,其中:全年总支出249.4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60.28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64.25%;一般行政事务管理34.44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13.8%;安全监管监察专项26.76万元,占全年总支出10.73%,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8万元,占全年总支出11.2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全年财政拨款支出249.48万元,年初预算212.24万元,增加37.2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60.28万元,减少7.96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减少;一般行政事务管理34.44万元,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安全监管监察专项26.76万元;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8万元,增加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费用增加。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26万元,占全年支出的52.5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35万元,占全年支出的32.66%;商品和服务支出23.67万元,占全年支出的14.77%。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全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16万元,比预算增加0.2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预算增加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预算增加0元;公务接待费2.16万元,比预算增加0.2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全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16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4.6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减少,项目接待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4.3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用车减少;公务接待费2.16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0.27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决算减少0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全年无因公出国;全年无一般公务用车;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接待人员150人。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67万元,比2016年减少11.07元,减少31.87%。主要原因是:职能减少,运行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36.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2017年,面临清水塘老工业区企业关停搬迁、轨道交通城大开发大建设、棚户区大范围改造、地质灾害相对频发等给安全生产带来的挑战和压力,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大力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公共安全隐患整治等方面都取得了新成效。全年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1起,同比下降21%;死亡10人(其中,危化1人、道路交通9人),在指标控制范围内;受伤4人,同比下降33%。未发生一起较大以上事故。石峰区被评为2017年度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区。一是加大考核力度。2017年,区委、区政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区“五问工作法”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区安委会下发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季度考核办法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对成员单位实行一季度一考评、一通报,奖优罚劣。二是严格行政执法。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共开展执法检查企业198家,下达文书198份,排查隐患468处,责令限期整改234处,对各类生产企业罚款155.098万元。以区安委办和区安监局牵头,联合各个入企组,开展搬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回头看,做好执法监管,助推清水塘老工业区147家企业搬迁改造。共开展执法检查95次,下达执法文书118份,排查安全隐患300余条,行政罚款129.5万元。三是加强安全宣传。区安委会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各类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接待解答群众咨询4000多人次,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标语180余条,向广大社会群众发送安全短信2000多条。结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和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重点工作,在株洲日报、株洲法制报和“石峰发布”开展安监工作宣传,营造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安全生产氛围。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局办公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谭旭琦;联系电话:2262960015292229198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石峰区安监局

                                                                                   2018820

石峰区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