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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区治违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08-28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株洲市石峰区治理违法建设综合管理大队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峰区治违大队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主要职责是: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维护用地建设的正常秩序,保证城乡建设的健康发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的认定、组织拆除以及防范和制止违法建设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机构1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本年执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二部分  石峰区治违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石峰区治违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全年总收入940.53万元,比上年增加178.91万元。全年总支出940.53万元,比上年增加74.89万元。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全年总收入940.53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660.19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70.19%;其他收入280.34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29.81%。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全年总支出94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4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46.72%;项目支出501.13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53.28%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全年财政拨款收入660.19万元,比上年增加39.13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660.19万元,比上年减少17.6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全年财政拨款总支出660.19万元,比上年减少17.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全年财政拨款总支出660.1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90.76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59.19%;一般行政事务管理70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10.6%;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5.75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3.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60.68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24.34%;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0.91%;防汛7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1.0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全年财政拨款支出660.19万元,年初预算186.52万元,增加473.6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90.76万元,增加204.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及协管员的工资、社保均未纳入预算;一般行政事务管理70万元,增加70万元,主要原因是拆违日常工作经费未纳入预算;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5.75万元,增加25.75万元,主要原因是拆违费用未纳入年初预算;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60.68万元,增加160.68万元,主要原因是拆违经费及奖励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万元,增加6万,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未纳入年初预算;防汛7万元,增加7万,主要原因是防汛工作费用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0.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7.68万元,占全年支出的48.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33万元,占全年支出的6.74%;商品和服务支出174.75万元,占全年支出的44.72%;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2万元,占全年支出的0.51%。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全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预算减少13.6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0.45万元,比预算减少0.35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全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4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0.45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2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全年无因公出国;全年一般公务用车3辆,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全年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接待人员58人。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75万元,比2016年减少48.32 万元,增加21.6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政府采购支出26.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7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开展拆违控违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需要,是提升城市品位和城市环境,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需要,是全面检验各级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的需要,要抓住关键环节,摸清各类违法建筑的底数,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让广大市民了解拆违控违,支持拆违控违。控违、拆违工作直接与群众利益挂钩,大队注重讲究策略,稳妥有序推进控违、拆违工作。上户时,大队领导经常带队上门协调,耐心细致做工作,尽量化解当事人抵触情绪,争取当事人最大支持,配合进行拆除;强拆前,全面掌握被拆户房屋及家庭成员情况,研究制定详细的拆除方案和周密的应急预案;强拆时,以稳控为主、化解为辅,坚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通过耐心劝导,及时稳定被拆户思想,安抚情绪,保障拆违控违工作顺利推进。以拆违助拆迁,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服务发展,助力石峰区经济发展大局,确保高效安全的拆违工作局面。攻坚克难,全面发展,打造多功能、战斗型、复合型执法队伍,努力服务大局,如期完成急难险重任务。讲求工作策略,确保高效安全的拆违工作局面。持续深入的贯彻依法行政,开展人性化执法,不仅能让治违工作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也有利于社会的发展进步,为治违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与支持,也有利于社会的发展进步,为治违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的同时,确保了安全平稳的工作局面。引进无人机,打造更加严密的巡查网络。治理违法建筑,严密的巡查网络是关键一环。我在全市率先组建了治违技术中队,引入了无人机航拍技术进行空中监控,编织全覆盖、零死角的严密控违治违网格。创新机制,多方借力,织就严密的控违网络。全区进行网格布控,落实分片责任制与责任考核机制。大队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的指示精神,投身于石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稳定大业,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困难,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哪里有需要去哪里,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冲锋在前,从不推诿拒绝,展示出强大的战斗力和高效率,得到了各级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充分信赖。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石峰区治违大队财务科负责接受公众询问

联系人:黄昌国           电话:15273388917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株洲市石峰区治理违法建设综合管理大队

                                     2018年8月18日

石峰区治违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