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株洲市石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峰区卫计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石峰区卫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石峰区卫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峰区卫计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四)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六)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湖南省增补药物目录。
(七)组织实施加强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负责全区计生药具的综合管理。
(八)组织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政策;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九)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的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十一)负责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二)负责全区中医药工作,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的管理。
(十三)负责组织全区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保健政策,负责全区保健工作管理;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六)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石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卫生和计生工作的正科级行政机关,由原来石峰区计生局、石峰区爱卫办和石峰区卫生局合并而成,属区一级预算单位。现有股室7个,其中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另外石峰区计生协会在行政上已单列,但年初预算和年终决算仍挂靠在我单位进行财务核算管理。
2016年机构改革后至2017年底,纳入我单位决算的二级机构包括:新设立的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响石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井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清水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田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石峰区卫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石峰区卫计局2016年财政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附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2 收入决算表
附表3 支出决算表
附表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石峰区卫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石峰区卫计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收入共计4199.62万元,其中包括上年结余319.1万元,全年实际收入为3880.52万元。全年支出为4050.05万元,结余149.57万元。
2017年收入共计4436.32万元,其中包括上年结余149.57万元,本年实际收入为4286.75万元。全年支出为4308.59万元,结余127.73万元。
造成2016年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差异的原因:2017年本单位的其他收入和项目收入增加。
二、关于石峰区卫计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共计4286.7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573.57万元,占总收入的83%,其他收入713.18万元,占总收入的17%。
三、关于石峰区卫计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共计4308.5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67.63万元,占总支出的20%,其中包括人员经费490.68万元,公用经费376.95万元;
2、项目支出3440.96万元,占总支出的80%。
四、关于石峰区卫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为3281.2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为3450.34万元。
2017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为3573.57万元,比上年增加292.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为3594.6万元,比上年增加144.26万元。
五、关于石峰区卫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为3450.34万元,2017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为3594.6万元,比上年增加144.2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为3594.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67.63万元,占总支出的24%,其中包括人员经费490.68万元,公用经费376.95万元;
2、项目支出2726.97万元,占总支出的7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为3594.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191.65万元,增加了2402.95万元,具体明细为:
分类 代码 | 项目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增加数 | 原因 |
2100101 | 行政运行 | 378.19 | 867.63 | 489.44 | 公用人头经费增加,工资增长 |
2100199 |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 | 30 | 425.29 | 395.29 | 增加禽流感、创卫复审、民生实事等项目 |
2100201 | 综合医院 | 0 | 10 | 10 | 无年初预算,属市下指标 |
2100301 |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 | 100 | 129 | 29 | 增加信息化建设项目 |
2100399 |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 68 | 109.40
| 41.4 | 区级年初预算较少,大多属上级指标 |
2100408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185.36 | 1317.32 | 1131.96 | 区级年初预算为185.36万元,其他为中央、省、市指标 |
2100410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 5 | 5 | 0 | |
2100499 |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 45 | 44.88 | - 0.12 | 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年底据实结算 |
2100716 | 计划生育机构 | 10 | 10 | 0 | |
2100717 | 计划生育服务 | 60.58
| 405.98
| 345.4 | 计生总结表彰、计生阵地建设等项目资金增加 |
2100799 |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 304.52 | 261.2 | - 43.32 |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项目资金减少 |
2109901 |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5 | 8.9 | 3.9 | 增加公立医院改革项目 |
合计 | 1191.65 | 3594.6 | 2402.95 |
六、关于石峰区卫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峰区卫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867.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是490.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公用经费是376.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按经济分类的构成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8.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商品和服务支出80.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296.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
七、关于石峰区卫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石峰区卫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三公”经费总额为1.22万元,年初预算“三公”经费总额为4.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28万元。
减少原因:按照中央规定严格控制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的结果。
石峰区卫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三公”经费总额为1.22万元,上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总额为4.79万元,比上年减少3.57万元。其中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7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3.57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费1.22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费1.22万元,与上年相同。
2017年比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按照中央规定严格控制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的结果。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石峰区卫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为42次,接待人数为316人。
八、关于石峰区卫计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6.94万元,比2016年减少0.2万元,降低0.5%。主要原因是:2017年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中的“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7.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7.3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无;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年度总收入4286.75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为3573.57万元,其他收入713.18万元。另外上年结余149.57万元。全年支出为4308.59万元,结余127.73万元。造成预算和决算支出差异较大的原因:本年项目业务工作增加,项目总个数和项目资金总量增加。
区卫计局制定了相应的资金管理与监督办法,会计核算中心和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要求对各类专项资金进行统一审核、专项核算。有效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目标,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并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如基本公卫项目,基药补助经项目,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专项资金等等。“三公”经费支出总数较上年大幅减少,今年仅为12240元,“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的原因是按照中央规定严格控制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的结果。2017年圆满完成了预算目标,在项目计划、实施评价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产出情况:
指标1:2017年石峰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达到50元/人,累计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314.32万元至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2个村卫生室;
指标2:根据半年和年终考核,拨付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补助经费109.4万元,城乡居民全部享受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实惠;
指标3:株洲市2017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共计拨付14.88万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奖励经费用于62个精神病人的管理;
指标4:2017年全区已有2600余名对象享受了每月80元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按照标准共发放259.842万元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指标5: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兑现奖励费。2017年,全区1980人享受了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金额475200元。
指标6:我区2017年1月-12月石峰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共完成712例,覆盖率为101.71%,早孕随访率100%。
实施效果:
指标1:实施国家规定的13大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
指标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零利润销售制度,使药品价格大幅降低,使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
指标3:通过街道社区筛查、卫计局审核,将62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纳入救治救助对象,大大减轻了精神病患者家属的痛苦和经济负担;
指标4:使所有符合政策的独生女子女父母享受到奖励政策;
指标5:独生子女保健费政策的完善和落实,使计划生育家庭真正受益受惠。
指标6:增强了孕前风险防范意识,优生健康教育得到普及。降低了出生缺陷率,有效地构筑了出生缺陷干预防线,减少了出生缺陷。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财务股(单位科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彭宜;联系电话22232607。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株洲市石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