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峰区老龄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组织开展尊老、敬老、爱老活动,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具体执行关于老龄工作的规定和措施,指导、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各项老龄工作有关规定,抓好老年人活动阵地建设,开展老年文体活动,为老同志做好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04年区政府将区老龄办独立为由区政府直接安排属区一级预算副科级单位,编制4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4人,退休人员5人。内设机构包括石峰区老年大学和石峰区老年体协,全年部门决算单位1个。
第二部分 石峰区老龄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石峰区老龄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全年总收入239.14万元,比上年增加65.13万元。全年总支出241.93万元,比上年增加57.77万元。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全年总收入239.14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95.52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81.76%;其他收入43.62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18.24%。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全年总支出24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86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37.97%;项目支出150.07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62.03%。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全年财政拨款收入195.52万元,比上年增加41.15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198.31万元,比上年增加2.79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全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98.31万元,比上年增加2.7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全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98.3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0.68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0.34%;老龄事务144.67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72.95%;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52.96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26.7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全年财政拨款支出198.31万元,年初预算83.79万元,增加114.5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0.68万元,增加0.68万元,主要是二季度五问工作法考核奖未纳入年初预算;老龄事务144.67万元,增加60.88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和老龄人活动的增加;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52.96万元,增加52.96万元,主要是居家养老中心项目未纳入预算。。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06万元,占全年支出的58.2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9万元,占全年支出的34.52%;商品和服务支出5.87万元,占全年支出的7.26%。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全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8万元,比预算减少1.8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0.77万元,比预算减少0.11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全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8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9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公务接待费0.77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0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全年无因公出国;全年一般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接待人员75人。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6万元,比2016年增加0.41 万元,增加7.5%。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政府采购支出14.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强化服务理念,认真做好老年人服务工作。一是认真宣传老年法。制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1万册,陆续向60岁以上老人发放。二是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严格按照标准条件和程序,定时定点办理《老年人优待证》3506本(新办3061本,遗失补办413本,损坏补办31本,更换1本),受到了广大老年人的赞誉,也得到了市老龄委领导的好评。在安抚和关爱百岁老人工作中,我们能积极主动地掌握情况,了解信息,尽心尽力地去做好慰问金发放工作,全区6位百岁老人补贴共计发放3.7万元。为了贯彻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老年服务工作,全年对304名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及时发放高龄生活补贴21.768万元。12月对全区45个社区(村)开展了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工作,2017年全区符合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条件的88人,按照每人每月享受30元补贴政策,全年预计发放了3.123万元基本养补贴资金,完成基本养老服务补贴100%覆盖。三是扎实推进省级居家养老示范点申报和创建工作。2017年成功创建了杨古老社区、李家冲社区、杉木塘社区、报亭社区、九郎山村和白马村6个省级居家养老示范点及新民社区、郭家塘村2个省级示范老年协会,并为6个示范点、2个示范老年协会争取了60万元创建资金。成功申报了湘天桥社区、花果山社区、华垅社区、万泥塘社区和田心村社区为2018年省级居家养老示范点,花果山社区和沈家湾社区为2018年示范老年协会。四是认真做好区级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创建工作。目前我区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满足我区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建立以全区统筹资源,建设坚持政府补贴与社会参与及个人购买服务相结合的原则;以区级信息平台为中心,依托社区服务平台的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义工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无偿服务、低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覆盖全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2017年成功申报沈家湾、井墈、花果山、湘天桥和清竹五个社区作为石峰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目前沈家湾、花果山和湘天桥三个社区已建设完成投入使用,井墈社区和清竹社区正在建设中。
2、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区老年体协活动有声有色。为了使我区广大老年朋友有一个相互交流的平台,我们采取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方法,积极与辖区十几个老年体协成员单位联系,开展了“四·二九”门球交流活动,组织辖区16支老年门球队参加交流活动,并进行评比,有9支老年门球队获得奖励。3月8日,组织区机关门球队女队员,参加了市门球协会举办的“三•八”妇女门球赛。7月11日,在机关门球场,组织了全区范围内的门球友谊赛。5月26日、9月29日,区老年体协下属的钓鱼协会组织开展了端午节、中秋节钓鱼比赛活动。6月5日至7日、10月25日至27日又组织了区政府机关全体离退休老干部职工参加了老年体协开展的象棋、扑克、军旗等棋牌活动,区机关300多名离退休老同志参加了活动,并为所有参加活动离退休老同志获得了纪念品。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的老年人活动,既丰富了老年人的生活,也给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带来了益处。
3、创新服务思路,扎实办好省示范老年大学。老年大学是一所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学的综合性学习场所。为了丰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我们根据老年人的兴趣和爱好,对如何办好老年大学在课程上进行了一些新的探索和革新,从纯粹封闭式教学转变为开放式教学与封闭式教学相结合,课外教学与课堂教学相结合。2017年上学期我们又根据老年人的一些要求分别开办了唱歌、太极拳、书法、乐器、越剧等教学班,区机关老年大学学员累计达300多人次。
4、确保政令畅通,完成好上级交办务项工作任务。随着社会人口老龄化的加快,老年服务工作越来越重,我们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又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总体安排开展了“五问工作法”和“石峰号主题党日”等重要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2017年县级领导“五个一”活动,深入花果山社区和株洲众乐特种包装有限公司,认真搞好帮扶工作。积极服从区委区政府政令,合理安排工作,任劳任怨地完成了各项中心工作任务和其他交办任务,确保了本办的业务工作与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两不误。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石峰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联系人:李 露 电话:22629819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株洲市石峰区老龄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