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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区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08-28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办法、年度计划和教育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

3.负责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督管理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指导管理全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

4.组织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5. 指导全区幼儿园、中小学教育教学的研究与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6. 指导全区幼儿园、中小学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7.负责全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检查评价、验收工作,管理全区中小学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制定全区中小学招生计划。

8.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9.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学校危房改造和学校建设。

10.指导和管理全区学校的教育技术装备、勤工俭学、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和稳定工作。

11.统筹管理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拟订全区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普通话师资培训与测试工作。

12.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

13.组织、协调本区各部门、企业、群众团体等共同参与本地的教育建设和管理,充分调动各部门、群众团体的办学积极性。

14.组织对相应职能进行审批和监督。

15.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9个:教育局机关本级、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教育技术装备站、石峰区幼稚园、石峰区第二幼儿园、田心中学、六中、枫叶中学、新明小学、新桥小学、井龙小学、清水塘学校、先锋小学、杉木塘学校、杨梅塘学校、曙光学校、北星小学、光明学校、九方小学。

变动说明:2017年新增石峰区第二幼儿园,勤工俭学办公室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并入教育局机关本级,报亭学校撤销,十六中并入六中。

我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编制939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1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21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7人;现有在职干部职工977人,离退休人员1135人。

 

第二部分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

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表公布的数据是2017年度教育系统的数据,包含教育局机关、二级机构以及区属中小学、公办幼儿园。

2017年全年收入33351.98万元以及年初结转和结余812.3万元共计为34164.28万元。比2016年度30966.99万元增加3197.29万元。

2017年全年支出34163.94万元以及年末结转和结余0.79万元共计为34164.28万元。比2016年度30966.99万元增加3197.29万元。

二、关于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全年收入33351.98万元:1、财政拨款收入33000.86万元,占全年收入的98.95%;2、其他收入351.12万元,占全年收入的1.05%。

三、关于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全年支出3416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52.32万元,占总支出的50.5%,项目支出16911.17万元,占总支出的49.5%。

2017年全年支出34163.94万元,按支出科目:1、其中教育支出33735.77万元,占全年支出的98.75%;2、科学技术支出10.1万元,占全年支出的0.0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万元,占全年支出的0.12%;4、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占全年支出的0.0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万元,占全年支出的0.00%;6、其他支出371.12万元,占全年支出的1.09%。

四、关于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为33813.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980.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1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2016年度29465.7万元增加4347.46万元。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33813.1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3735.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科学技术支出1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他支出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0.79万元。比2016年度29465.7万元增加4347.46万元。

五、关于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33792.37万元,比2016年度28607.5万元增加5184.87万元。

1、基本支出16901.19万元,比2016年度17319.51万元减少418.32万元。

2、项目支出16891.18万元,比2016年度11287.99万元增加5603.1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3379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01.19万元,占总支出的50.01%;项目支出16891.18万元,占总支出的49.9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33792.3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6845.0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603万元,原因是新增2016年度综治奖、政府雇员及外聘校长工资、病故人员一次性抚恤金等;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358.6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6.19万元万元,原因是新增关心下一代协会助学资金、病故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学前教育支出1490.5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16.04万元,原因是新增2014年及2017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资金等;小学教育支出5218.1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570万元,原因是新增先锋小学改扩建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款、2016年及2017年“三区”教师专项计划选派工作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等;初中教育支出637.6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3.41万元,原因是新增2017年国培计划中央专项资金;高中教育支出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万元,原因是新增2017年快乐德育专项经费;其他普通教育支出3418.4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399.18万元,原因是新增2015年至2017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分配资金及奖补资金、2015年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中央补助资金、2016年及2017年城市义务教育扩容补助资金、2016年中小学校救灾中央补助资金、2017年上半年普惠性园园位补助等;教师进修支出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万元,原因是新增跟岗教师培训经费;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支出192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929万元,原因是新增先锋小学改扩建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673.4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56.57万元,原因是①年初预算3000万中有1140.6万元由财政直接支付②新增2017年完善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市级分担资金、2016年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追加2016年度教育附加费等;其他教育支出1157.9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54.75万元,原因是新增先锋小学改扩建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款、2017年金秋大学生助学资金等;科技重大专项支出10.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4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0万元,原因是新增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其他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万元,原因是新增2016年两型社会建设资金:两型学校创建经费;其他地震事务支出支出1.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5万元,原因是新增2016年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示范学校经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预算数

决算比预算的增减情况

增减项目说明

合计

年初预算数

上年结转

类款项

合计

33792.37

19783.87

18971.57

812.3

14008.5

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分配资金及奖补资金、先锋小学改扩建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款等

205

教育支出

33735.77

19773.77

18971.57

802.2

13962

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分配资金及奖补资金、先锋小学改扩建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款等

20501

教育管理事务

17203.63

14494.44

14471.74

22.7

2709.19

2016年度综治奖、政府雇员及外聘校长工资、关心下一代协会助学资金、病故人员一次性抚恤金等

2050101

  行政运行

16845.01

14242.01

14242.01

0

2603

2016年度综治奖、政府雇员及外聘校长工资、病故人员一次性抚恤金等

2050199

  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

358.62

252.43

229.73

22.7

106.19

关心下一代协会助学资金、病故人员一次性抚恤金

20502

普通教育

10766.78

2246.15

1499.83

746.32

8520.63

先锋小学改扩建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款、2015年至2017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分配资金及奖补资金、2015年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中央补助资金、2016年及2017年城市义务教育扩容补助资金、2016年中小学校救灾中央补助资金、2017年上半年普惠性园园位补助等

2050201

  学前教育

1490.51

974.47

247.4

727.07

516.04

2014年及2017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资金等

2050202

  小学教育

5218.18

648.18

648.18

0

4570

先锋小学改扩建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款、2016年及2017年“三区”教师专项计划选派工作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等

2050203

  初中教育

637.66

604.25

604.25

0

33.41

2017年国培计划中央专项资金

2050204

  高中教育

2

0

0

2

2017年快乐德育专项经费

2050299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3418.43

19.25

19.25

3399.18

2015年至2017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分配资金及奖补资金、2015年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中央补助资金、2016年及2017年城市义务教育扩容补助资金、2016年中小学校救灾中央补助资金、2017年上半年普惠性园园位补助等

20508

进修及培训

5

0

0

5

跟岗教师培训经费

2050801

  教师进修

5

0

0

5

跟岗教师培训经费

20509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4602.43

3030

3000

30

1572.43

1、年初预算3000万其中的1140.6万元由财政直接支付;2、年中追加:先锋小学改扩建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款、2017年完善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市级分担资金、2016年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追加2016年度教育附加费等

2050903

  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

1929

0

0

1929

先锋小学改扩建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款

2050999

  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2673.43

3030

3000

30

-356.57

1、年初预算3000万其中的1140.6万元由财政直接支付;2、年中追加:2017年完善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市级分担资金、2016年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追加2016年度教育附加费等

20599

其他教育支出

1157.93

3.18

3.18

1154.75

先锋小学改扩建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款、2017年金秋大学生助学资金等

2059999

  其他教育支出

1157.93

3.18

3.18

1154.75

先锋小学改扩建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款、2017年金秋大学生助学资金等

206

科学技术支出

10.1

10.1

10.1

0

20609

科技重大项目

10.1

10.1

10.1

0

2060901

  科技重大专项

10.1

10.1

10.1

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0

0

40

结核病防治专项

21004

公共卫生

40

0

40

结核病防治专项

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40

0

40

结核病防治专项

211

节能环保支出

5

0

5

2016年两型社会建设资金:两型学校创建

21199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5

0

5

2016年两型社会建设资金:两型学校创建

2119901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5

0

5

2016年两型社会建设资金:两型学校创建

22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1.5

0

1.5

2016年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示范学校

22004

地震事务

1.5

0

1.5

2016年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示范学校

2200499

  其他地震事务支出

1.5

0

1.5

2016年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示范学校

 

六、关于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6901.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787.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33%;公用经费113.74万元,占基本支出0.67%。

按经济分类的构成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586.82万元,占基本支出74.4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00.63万元,占基本支出24.85%;商品和服务支出107.31万元,占基本支出0.63%;其他资本性支出6.43万元,占基本支出0.05%。

七、关于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3.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4.7万元。分项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5.8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18万元,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厉行节约、控制支出等总体要求执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52万元。主要原因是所有支出都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厉行节约、控制支出等总体要求执行。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3.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3.91万元。分项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68万元,原因是2017年未安排出国学习考察项目;公务接待费支出45.8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3万元,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3.93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按照能压就压,能减就减的原则控制一般性支出,实行了公车改革,局机关本级原2辆公车已按规定上交,六中移交国资部门报废公车1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5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8为全系统7辆公车的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45.82万元为886批次9198人。

八、关于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数为20万元,支出数为20万元。全部都是项目支出:2017年省级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学校体教结合项目资金10万元、九方小学(原田心一小)校园足球经费1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全区教育系统)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31万元,比2016年减少32.59万元,降低23.3%。主要原因是:大力压减“三公”经费,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减少了办公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全区教育系统)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0.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5.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68.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3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是公办幼儿园园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实施情况、产生的效益情况,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确保资金分配科学合理、使用安全高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

1、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费收支,从2017年下学期开始实行中小学财务集中核算,出台了《石峰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基建方面加强项目建设的规范管理,印发了《石峰区教育系统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石峰区教育系统小型基建项目审计暂行规定》,所有工程由教育局进行规范和服务,由学校作为建设主体。食堂实行市场化管理,根据湖南省《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湘教发〔2014〕6号以及《株洲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通知》株教发(2016)7号文件精神,先锋小学等六所学校食堂实行社会化零租赁运营,确保不发生食物安全和违规违纪现象。

2、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把关开支“三公”经费,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全年无超标开支,教育局机关全面完成公车改革,单位无公车。2017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67.8万元,实际支出53万元,实际支出数为年初预算安排的78.17%。

3、制定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一是严格按各类专项资金用途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对各种专项资金专门核算,划清与日常业务收支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三是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足额保障生均公用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数分月按进度拨付到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公用经费开展的范围和标准,经费支出规范、合理。为进一步规范全区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我区于2017年下学期起实行统一的财务核算,进行全程监管;通过“助、免、补”等多种形式,资助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贫困学生,促进教育公平;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扎实推进教育信息化学校建设,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履行政府职责,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下半年新开园石峰区第二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加强幼儿教师培训,开展公益早教等,支持学前教育快速健康发展。通过实施对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的奖补政策,幼儿得到学费补贴,有效提升了学前教育质量,惠及幼儿7000余人;开展教师培训,落实“国培计划”。采取集中现场实践性培训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模式,有效实施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加强督导工作,强化政府督导工作的职能,“既督政,也督学”,推动教育向优质均衡发展。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计划发展股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蒋惠华;联系电话:22529868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                                                             2018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