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石峰区委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株洲市石峰区委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株洲市石峰区委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株洲市石峰区委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株洲市石峰区委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区委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2.负责区委文件和区委领导工作报告、讲话文稿的起草和校核;
3.负责全区工作情况、社情民意和其他情况的收集、综合、反馈,以及重要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为区委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4.负责区委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协助区委抓好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组织研究制定区委有关措施;
5.负责区委会议的服务工作和区委领导参加的重大活动的协调安排;
6.负责全区保密工作,机关文件管理和计算机网络管理、区委机关机要工作;
7.负责全区办公室系统工作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
8.指导区党史编纂工作;
9.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与指导全区绩效评估与管理工作;
10.负责处理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
11.负责落实区委和上级党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区委办为区一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无下设独立核算二级单位。在编在岗14人,退休3人。
第二部分 中共株洲市石峰区委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2表《收入决算公开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3表《支出决算公开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中共株洲市石峰区委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株洲市石峰区委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总计470.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59万元;支出总计531.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58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61.94万元、本年度年末结转结余0.35万元)
二、关于中共株洲市石峰区委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总计470.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0.07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9.96%;其他收入0.18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04%。
三、关于中共株洲市石峰区委办公室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支出总计53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0.52%;项目支出263.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48%。
四、关于中共株洲市石峰区委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7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4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30.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81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61.04万元、本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16万元)
五、关于中共株洲市石峰区委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30.94万元,比上年增加99.8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3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76万元,占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的50.43%;项目支出263.18万元,占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的49.5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30.94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218.0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67.76万元,较年初预算支出增加54.86万元,增加的部分主要是年中追加的综治奖、津补贴调标、职业年金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4.03万元,较年初预算支出减少15.9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五问工作法”2017年第四季度考核讲评会及《中共株洲市石峰区历史》编撰等工作推迟到下一年度开展,因此相应的专项经费未在本年度开支;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77.15万元,该项目年初无预算,增加的部分主要为年中追加的公祭炎帝陵经费等;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该项目年初无预算,为上年度项目支出结转结余。
六、关于中共株洲市石峰区委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267.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合计217.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33%;公用经费合计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67%。按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3.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5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8%;商品和服务支出49.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31%;其他资本性支出0.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36%。
七、关于中共株洲市石峰区委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合计17.1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9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预算数减少0.5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规范管理;公务接待费9.68万元,较预算数减少5.32万元,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
三公经费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合计17.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5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取消部分公务用车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决算有所节约。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4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规范公务接待开支;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全年无因公出国;全年一般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全年国内公务接待98批次,接待人员625人。
八、关于中共株洲市石峰区委办公室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万元,较2016年增加42.13万元,增长635.32%。主要原因:一是按照2017年预算编制要求,将单位原业务专项与公用经费合并为机关运行经费,单位职能职责内所有事务开支(含党建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网络系统维护、公务交通费用、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均在机关运行经费中列支,公用经费标准从0.72万元/人·年调整为2.5万元/人·年安排;二是人员调整以及“马上就办”、“五问工作法”考核等职能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08万元,均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办法执行。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固定资产原值89.81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及区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我办认真组织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按财政要求及时报送了《中共株洲市石峰区委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2017年,我办紧扣区委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主动牵头抓总,认真开展“三满意”活动,突出强管理、促规范、提效能,认真辅助政务、管理事务、协调服务,当好了区委的“坚强前哨”和“巩固后院”,得到了市委办、区委的充分肯定以及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2017年度获评全市党委办公室工作先进单位,11个单项工作中,机要密码工作继续保持省先进荣誉,督促检查等7个单项工作获市先进。
1.坚持精品立文,强化了以文辅政。今年来全办起草会议材料、专题报告、工作总结、调研文章、文件方案等各类文稿70余篇,在省市等报刊杂志上发表署名文章10余篇。向省市报送反映我区经济建设、社会治理、民生改善等信息500余条,充分发挥了党委信息耳目喉舌作用。着力控制发文数量,严格保证发文质量,全年共计发文110份,实现零差错。同时,处理电子公文230余份,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5份。
2.坚持以考促干,促进了工作落实。建立了市对区、区本级绩效考核指标进度定期调度机制、分析通报机制、工作督查机制。牵头组织并实施“五问工作法”考核制度,通过3个季度的现场讲评会,考出了攻坚氛围、考出了实干导向,也扩大了工作影响,得到了各方肯定。先后组织开展了项目建设等督查活动20多次,开展专题查办10余次,形成督查专报25期。建立和落实区委书记批示件办理工作规定,进一步畅通了政令,促进了工作落实。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理念,办理网络问政事项160多件,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了解决。
3.坚持规范为要,强化了服务保障。恪守八项规定,注重细致严谨,践行精减节约,高质量承办了区委全会等60余场重大会务,高效率组织了公祭炎帝等40余次公务活动。牢树“保守机密,慎之又慎”的思想,切实做到了保密工作无失误。同时,在值班应急、后勤保障、机关建设方面,积极发挥区委办牵头协调作用,一批制度建立了起来,一批设施完善了起来,有力地保障了机关运转规范有序。
4.坚持全面统筹,推进了归口工作。积极发挥全面深化改革的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理顺了关系,激发了活力,促进全区工作开创了新局面。积极推进全区第一本党史书籍——《中国共产党株洲市石峰区历史》的编纂工作,经过充分准备、精心组织,一致通过了省市区领导专家评审。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的综合、考评等日常事务,确保了我区全面小康工作处于全市前列。
5.坚持党建引领,抓好了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以党建统揽全办工作。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不断强化了全办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和理论武装。坚持“每月一访”,通过走出机关,走进群众,分门别类地推送了一批政策信息,力所能及地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同时,注重以学促培,先后选派十余人次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提高了业务能力。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中共株洲市石峰区委办公室(行财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周亚昕;联系电话:22629985。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株洲市石峰区委办公室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