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商务和粮食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株洲市石峰区商务和粮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株石政办〔2015〕44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全区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决策建议;拟订全区商品流通和餐饮、住宿、娱乐等服务业的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推广,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承担全区商务系统统计、信息发布、信息咨询有关工作。
(三)拟订全区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体系、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四)拟订商品蔬菜专业市场建设发展规划和布局,监督管理商品蔬菜的流通;承担商品流通业和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的行业管理工作;配合市直部门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工作,报废汽车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以及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活动和成品油、酒类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商品流通业和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的行业管理工作。
(五)配合市直部门做好进出口商品管理的有关工作,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贸易、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对外承包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七)配合全市商务系统做好涉及世贸组织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与进出口公平贸易有关的工作。
(八)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负责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区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协调、调度全区内外资签约项目的履约落地工作。
(九)组织参与商务部、省、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组织指导协调以石峰区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外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招商引资等活动;组织协调外来投资者的接待、洽谈、考察等工作。
(十)承担全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全区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监督管理。
(十一)指导全区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承担全区商务系统统计、信息发布、信息咨询有关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区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粮食购销、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和实施全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
(十三)组织协调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落实,指导督促国家粮食购销企业敞开收购,配合有关部门调控和监管粮食价格。协调促进全区粮食销售,研究制订并落实应对由各种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引起的粮食供求失衡的具体措施。
(十四)监督、检查全区粮食流通、粮食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审核非国有粮食收购主体资格;配合有关部门对粮食市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设、规范粮食市场体系,定期对粮食行情进行分析、预测。
(十五)实施全区粮食行业指导;制订调整产业布局、优化资源配置计划;对国有资产实施监管;承担粮食行业统计;推进粮食科技进步;组织实施粮食质量标准、计量标准化管理;协调、指导粮食工业及其他附营企业的规划与发展;负责全区粮食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对外粮油经贸。
(十六)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株石政办发〔2015〕44号文件,原区招商局、区粮食局职责划入区商务和粮食局。本单位机构1个,全额拨款的机关行政单位,本年执行的机关单位会计制度。有股室4个:办公室、市场建设调控招商办公室、对外贸易合作办公室、粮食行业发展指导和流通行业调控办公室。在职人员14人,退休人员13人。
第二部分 株洲市石峰区商务和粮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株洲市石峰区商务和粮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株洲市石峰区商务和粮食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全年收入448.32万元,比上年增加104.38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新增专项收入。全年支出467.15万元,比上年增加79.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新增专项列支。
二、关于株洲市石峰区商务和粮食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全年总收入448.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01.84万元,占总收入的90%;其他收入46.48万元,占总收入的10%。
三、关于株洲市石峰区商务和粮食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全年总支出46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48万元,占总支出的56%;项目支出206.66万元,占总支出的44%。
四、关于株洲市石峰区商务和粮食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401.84万元,比上年增加5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专项工作更加艰巨;财政拨款总支出420.66万元,比上年增加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专项工作增加。
五、关于株洲市石峰区商务和粮食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420.66万元,比上年增加33万元,主要原因是该单位是人员工资调整,专项工作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42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73万元,占总支出的62%;项目支出160.94万元,占总支出的3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0.6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56.9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6.21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工资的调整以及专项工作办公、印刷费比预算略有提高;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63万元,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其他商贸支出29.41万元,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当年追加商务专项79.58万元、城乡环境整治12.08万元;追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5万元;追加涉外发展服务支出2万元。
六、关于株洲市石峰区商务和粮食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259.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2.36万元,占总支出的70%;商品和服务支出37.62万元,占总支出的1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75万元,占总支出的16%。
七、关于株洲市石峰区商务和粮食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84万元,比年初的预算数减少1.16万元。分项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4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6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减少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所有支出都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厉行节约、控制支出等总体要求执行。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8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64万元。分项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8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12万元,原因是认真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52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按照能压就压,能减就减的原则控制一般性支出,实行了公车改革。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因公出国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3、国内公务接待4.84万元,共接待73批次,752人;
4、国(境)外公务接待0万元。
八、关于株洲市石峰区商务和粮食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9.73万元,比2016年增加8.76 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调整,以及办公、印刷费用略有提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无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石峰区商务和粮食局不断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重点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完善评价机制,规范评价程序,不断提高评价质量和公信力。2017年,完成社会商品零售总额57亿元;新增“四上”企业任务10家;实际到位外资13353.46万美元,为年计划的104.57%;内联引资448535万元人民币,为年计划的104.33%;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4889万美元;8个履约项目,履约率为100%,开工项目4个,开工率达50%。开展“9685”精准招商行动,有针对性地策划引进了3个产业关联性高的招商项目,分别为湖南轨道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长株潭商品车集散中心建设及战略合作项目、有色冶金节能装备示范基地建设及战略合作项目。全年共引入项目33个,招商引资额54.799亿元(其中十亿以上和五亿以上的项目分别两个)。充分利用“港洽周”、“企业家年会”、“轨道交通峰会”、“株洲PPP(北京)项目推荐会”的平台和契机,主动作为,适时与企业进行项目交流和对接,成功签订了《长株潭商品车集散中心建设及战略合作项目协议》、《轨道交通机车制动装置生产项目合作协议》、《上海明匠株洲智能制造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等11个重点项目,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发展。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株洲市石峰区商务和粮食局财务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陈妍如,联系电话:22629967。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株洲市石峰区商务和粮食局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