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龙街道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井龙街道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井龙街道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井龙街道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井龙街道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株洲市石峰区井龙街道位于株洲市东北,是2005年株洲市区划调整新成立的基层行政办事处机构。辖区面积23.5平方公里,辖区内驻有起重机厂,时代研究所,空四站等大中型规模企业数余家,街道下辖3个社区居委会、3个村,街道办事处有在编人员33人,临时工26人,退休人员4人,区聘人员1人,两保专干2人,共有66人。
街道基本职能职责是:根据株石发〔2011〕16号文件规定,本街道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村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依法保障居民合法权益;拟订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远近期规划,大力发展街道经济,提高社区服务能力;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卫生、农业事业和财政、民政、安全、司法行政、计划生育、城市管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行政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组织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和群众性文化活动;承担本级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抓好征兵工作,组织民兵训练,开展国防教育等工作,并努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机构1个,全额拨款的机关单位,下辖3个社区和3个行政村,本年执行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第二部分 井龙街道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井龙街道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井龙街道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井龙街道全年总收入1601.75万元,比上年增加214.78万元。全年总支出1612.64万元,比上年增加236.56万元。
二、关于井龙街道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井龙街道全年总收入1601.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2.65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5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1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1%,其他收入738.1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46%。
三、关于井龙街道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1612.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0.96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72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1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0.9%,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0.6%,城乡社区支出11.16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0.7%,农业水支出85.81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5.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0.9%,其他支出11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0.7%。
四、关于井龙街道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井龙街道财政拨款收入863.65万元,比上年度(决算数816.89万元)增加了46.76万元;2017年度井龙街道财政拨款支出数为874.54万元,比上年度(决算数806万元)增加了68.54万元.
五、关于井龙街道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3.54万元,比上年度(决算数778.5万元)增加了85.0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8.86万元,占全年支出决算数的66%。项目支出294.68万元, 占全年支出决算数的3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3.5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88.07万元)增加了475.47万元。其中,(1)行政运行经费是498.0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88.07万元)增长109.95万元:主要系井龙街道2017年在职及退休人员数量的增加,导致工资福利、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增加。(2)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是70.8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长了70.83万元,其中9万元为上年结余,其他系对企事业单位的追加预算。(3)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是157.7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长了157.72万元,系对辖区内社区的预算。(4)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是1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长了15万元,系对项目支出的追加预算。(5)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是1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长了10万元,系对项目支出的追加预算;(6)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是2.2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长了2.25万元,系对项目支出的追加预算;(7)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是7.0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长了7.02万元,系对项目支出的追加预算;(8)其他农业支出是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长了5万元,系对项目支出的追加预算;(9)防汛支出是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长了1万元,系对项目支出的追加预算;(10)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是79.8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长了79.81万元,系对辖区内村级的预算;(11)地质灾害防治支出是1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长了15万元,系对项目支出的追加预算。
六、关于井龙街道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8.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6.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05.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37.12万元, 占基本支出的7%,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
七、关于井龙街道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23万元,上年决算数减少3.77万元(上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3万元,与上年决算数(1.07万元)增加1.16万元系人员增加,相应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因公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0万元)持平,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公用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4.93万元)减少4.93万元,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23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年初“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3万元,与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万元,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因公出国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公用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系严格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3万元,接待批次15批次,人数为80余人。因公出国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公用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至2017年底街道无一般公务用车。
八、关于井龙街道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为1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为11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8.02 万元,比2016年(341.22万元)增加156.8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方面: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公用经费方面:因街道是租用办公楼,租金及水电费用增加,致使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1.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0.9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我街道对上级安排的11个预算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目标考评,共涉及资金777.22万元。分别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与计划生育项目、节能环保项目、城乡社区建设项目、农林水项目、地质灾害补偿项目、福彩公益金等11个项目,项目支出都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井龙街道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一极三区”战略部署,按照打造“产业重镇、休闲胜地、绿色家园”的目标定位,干群团结一心、主动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抓党建、铸作风,管党治党初显成效
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干部形象整体提升。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掌控力,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将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同志充实到两委班子中,充分实现了组织意图,广泛体现了群众意愿。区委对街道班子调整充实后,党工委运用“四讲四有”,严格锻造党政班子,提升了综合素质,凝聚了班子共识、增强了整体合力。突出规范机关日常管理,严格考勤考核、加强教育培训,创新开展活动,打造凝心聚力、实干担当的机关干部队伍。
健全落实各项制度,基础工作常抓常新。全面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等组织制度,党内政治生活不断规范。坚持“每周一晚”集中学习,邀请专家教授授课10余次,班子成员轮流讲党课,融入党建元素,做好结合文章,形成了常态化的学习机制。结合“三联三促”工作要求,建立机关干部联点制度,每月开展一次“民情大走访”和“石峰号”主题党日活动,解决群众诉求100余起,党群干群关系更加紧密。
深入推进从严治党,党风政风全面好转。严格落实党工委“两个责任”,明确纪工委书记、副书记专职专岗,严格对标建设纪检谈话室、监控室,按要求配备纪检工作人员。组织观看《巡视利剑》、《村(居)两委换届“八个严禁”》、《衡阳破坏选举案警示录》等廉政教育警示片,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严格组织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行动,机关作风不断好转。坚持惩防并举,敢于动真碰硬,围绕作风建设、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查办案件,共办理案件12宗,处分党员、干部9名,切实维护党章和党纪的严肃性。
二、抓重点、促发展,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突出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显成效。全力推进征地征收,全年涉征项目19个,征收土地1700余亩,完成交地1300余亩,征拆房屋258栋,征拆房屋面积9.06万㎡,保障了入园企业用地。全面优化施工环境,以项目建设“零干扰”为目标,按照“一事一策、定时定责”的原则,强化督查督导,保障中车大道、田心大道、日新路、智谷二期、株所研究院、翰林府、学府时代等20多个路网、产业、房产项目顺利开工或建成,辖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产业发展更加全面。
突出基层基础,村级发展再提质。积极争取政策,在茅太新村、郭家塘村、九郎山村,实施道路扩改提质、水利被覆和路灯亮化工程,不断完善提质基础设施。引导支持九郎山村、时代社区、茅太新村、井龙社区依托生产性安置用地,创新建立村企合作新模式,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为征收集体组织解决了后顾之忧。支持新建九郎山村村部,对其他村(社区)办公场所进行局部提质,与轨道公司共同建设“综合文化站”, 6个村(社区)均按照“七个一”标准进行“文化家园”创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突出环境治理,市容市貌大改观。进一步夯实环卫基础,增强居民环卫意识。对邮电小区、高科园安置小区两处下水道进行提质改造,更新垃圾容器600余个,对辖区7处健康教育宣传栏进行4次更新,发放环境卫生、爱卫健康等宣传资料2000份。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环卫治理常态化。推行城乡一体化,统一将环境卫生服务外包给专业公司,划分责任网格,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交办督办制度》、《微信图片销号制度》,每天全面巡查,及时交办督办,微信图片销号。全年整改销号316件,督办销号35件,数字化考评销号723件,卫生状况全面提升。
三、抓统筹、惠民生,社会大局稳定向好
民生实事落到实处。有序推进安置房分配。顺利完成九郎山家园、新民B安置小区的房屋分配,69户居民住上了期盼已久的新房,成功推动了新民C分流安置工作,与120多户安置对象签订了分流安置协议,解决了群众最关心的住房问题。建立政企就业联动机制,无缝对接园区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发布岗位信息3000多条,组织专场招聘会,促成失地农民就业100余人。全面落实精准扶贫要求,建立联点帮扶制度,加大困难群众帮扶力度,全年共发放各类补助款52万元,发放低保资金93万元。
安全生产稳定向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班子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应急演练、安全知识培训等各类活动,增强企业和基层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深入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和“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共检查企业137家,排查企业生产经营安全隐患65处,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社会形势和谐稳定。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行动,有效化解信访案件14起,调解各类社会矛盾148件,全年保持“零登记、零进京、零上访”的良好记录,街道辖区风清气正,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株洲市石峰区井龙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单位科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徐萍;联系电话28439736。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株洲市石峰区井龙街道办事处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