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直机关工委2017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株洲市石峰区直机关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株洲市石峰区直机关工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株洲市石峰区直机关工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株洲市石峰区直机关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负责制定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规划,领导区直机关各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指导区直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机构1个,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执行单行政位会计制度。现共有人员8人,其中在职人员4人(其中在编人员3人,公益性岗位1人),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 株洲市石峰区直机关工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株洲市石峰区直机关工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株洲市石峰区直机关工委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全年总收入90.02万元,比上年减少1.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38万元。全年总支出87.81万元,比上年减少11.52万元。
二、关于株洲市石峰区直机关工委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全年总收入90.02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75.58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83.96%;其他收入14.44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16.04%。
三、关于株洲市石峰区直机关工委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全年总支出8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59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83.81%。(基本支出包括:行政运行73.59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83.81%;)。项目支出14.22万元,占全年总支出16.19%。(项目支出包括: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4.05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16%;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7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0.2%)。
四、关于株洲市石峰区直机关工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全年财政拨款收入75.58万元,比上年减少7.97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75.75万元,比上年减少14.03万元。
五、关于株洲市石峰区直机关工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全年财政拨款支出75.75万元,比上年减少14.0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全年财政拨款总支出75.7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3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83.17%;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2.58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16.6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7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0.2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全年财政拨款支出75.75万元,年初预算48.84万元,增加26.9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3万元,比年初预算支出增加24.1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调增及工作职能的增加;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2.58万元,比年初预算支出增加2.58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7万元,比年初预算支出增加0.17万元,主要是项目增加。
六、关于株洲市石峰区直机关工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18万元,占全年支出的57.4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88万元,占全年支出的20.44%;商品和服务支出13.94万元,占全年支出的22.13%。
七、关于株洲市石峰区直机关工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全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58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初预算数为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取消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0.5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5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结约,规范支出。2016年公务接待0.5万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0.0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职能增加,项目增加。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全年无因公出国;全年一般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接待人员108人。
八、关于株洲市石峰区直机关工委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全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3.94万元,比2016年增加9.67 万元,比上年增长226.4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工作职能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政府采购支出2.98万元。其中;购买货物支出2.98万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执行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固定资产原值3.6万元;公务用车用改革无任何公务用车辆,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抓好作风建设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和全区作风建设的整体要求,区作风办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的思考,制定了2017年石峰区作风建设工作计划,对全年作风建设重要工作进行了部署。认真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2、抓好区直机关作风建设督查工作。聘请了7名作风建设监督员,对全区作风建设工作进行督查。做到每周有明查,每月有暗访,每月有通报。积极参与人大、政协、区委全会、区党务工作会议及区委中心组学习会场纪律的督查,并对有关会议考勤情况进行了通报。
3、认真抓好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通过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宣传报告会等学习方式以及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全面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建设;认真组织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学习了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讲话和十九大精神,全面把握和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实质。认真抓好党员教育管理,落实书记抓党建责任制,认真开展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干部的培训工作。
4、认真抓好了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发展工作。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思想入党,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保证,严格发展党员“四制”工作,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
5、认真开展党建工作督查。区直机关工委年底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考评考核工作;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党建工作布置会,并对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进行了督查。今年以来,机关工委由每季度开展党建工作督查改为每月开展党建工作督查和指导、布置工作;对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换届选举、党员档案管理、党费收缴中的问题、发展党员的程序、机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党组织活动的开展等方面进行督查。
6、推进支部“石峰号”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机关工委认真部署开展“石峰号”主题党日工作,区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将惠民政策落实到户,每名党员干部对联点社区(村)的困难党员群众进行了走访、开展了结对帮扶。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黄水同志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冯惠;联系电话,22629865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株洲市石峰区直机关工委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