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石峰区总工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峰区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石峰区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石峰区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峰区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工会法》及《工会章程》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能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施送温暖工程,开展职工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劳动竞赛活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为本单位机构1个,本单位财政全额拨款,执行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第二部分 石峰区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石峰区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石峰区总工会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5.77万元,比去年减少54.43万元,原因主要是减少了群众团体事务-机关服务财政拨款。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5.77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度减少了54.43万元,原因是减少了群众团体事务-机关服务支出。
2017年度收支平衡,无结余。
二、关于石峰区总工会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5.7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群众团体事务,其中行政运行收入146.27万元,占比71.0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1.5万元,占比25.03%,机关服务8万元,占比3.89%,总体来说,行政运行收入资金占比最大。
三、关于石峰区总工会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支出合计205.7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群众团体事务,其中基本支出146.2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基本支出占总支出比71.08%,项目支出59.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1.5万元,机关服务8万元),项目支出占总支出比28.92%。
四、关于石峰区总工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5.7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群众团体事务收入,比去年减少54.4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收入146.27万元,比上年增加9.4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51.5万元,比上年增加10.5万元,群众团体事务-机关服务收入8万元,比上年减少74.4万元。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5.7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群众团体事务支出,相比上年度减少了54.4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46.27万元,比上年增加9.4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1.5万元,比上年增加10.5万元,机关服务支出8万元,比上年减少74.4万元。
2017年度收支平衡,无结余。
五、关于石峰区总工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5.7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群众团体事务支出,相比上年度减少了54.4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46.27万元,比上年增加9.4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1.5万元,比上年增加10.5万元,机关服务支出8万元,比上年减少74.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5.7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群众团体事务,其中基本支出146.27万元(行政运行收入146.27万元),基本支出占总支出比71.08%,项目支出59.5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1.5万元,机关服务8万元),项目支出占总支出比19.9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5.7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群众团体事务,其中行政运行收入146.2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1.5万元,机关服务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相比上年度减少了54.4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比上年增加9.4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比上年增加10.5万元,机关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74.4万元。
与年初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21.6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了17.5万元,是因为工资收入普调导致人员经费不足;日常公用经费减少3.82万元,是响应厉行节约,缩减开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与预算金额一致,群众团体事务-机关服务支出增加了8万元,增加预算机关服务8万元,主要是支付给街道基层工会及机关联合工会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及工会建设。
六、关于石峰区总工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6.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3.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84.45%;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2.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15.55%;按经济分类的构成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是109.83万元,占基本支出7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9.36%。
七、关于石峰区总工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总额0.95万元,公务接待费用为0.95万元,因公出国费用为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为0,与年初预算数比较公务接待费用减少0.55万元,原因是响应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降低“三公”经费支出。因公出国费用年初预算为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0。
与上年决算数比较,“三公”经费支出减少1.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为0,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68万元,主要是因为2016年12月份公务车改革,2017年公务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为0,2017年公务用餐及接待费用增加0.09万元,基本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费用为0,无增减变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为0.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0.95万元,因公出国费用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已经全部车改,无公务用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9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为265人。
八、关于石峰区总工会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无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5万元,比2016年增加了18.23 万元增长了403.62%。主要原因是:会议费用增加了4.2万元,因公车改革发放车补增加其他交通费用6.27万元,办公费用及印刷费用增加3.4万元,培训费用增加1.3万元,工会经费、福利费增加1.9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26.56万元,实际支出比预算减少3.8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2017年主要成效
2017年,在区委和市总工会的领导下,石峰区总工会紧紧围绕区委“一极三区”的总目标,坚决贯彻市总和区委的部署要求,牢记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担当,圆满完成了区委区政府和市总交办的各项指标任务。
(一)抓组织建设,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1、抓好规范化建设。以机关事业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落实全总《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范工会活动和会员的待遇,全年共新增工会32家,发展会员3302人。全鑫科技等8家工会更换了法人证书,金鹰实业等3家基层工会完成了换届工作。
2、开展职工之家示范基地建设。根据我区大中型企业职工生活区相对集中,企事业单位众多且规模小的特点,依托社区重点推进区域性职工之家建设,覆盖区域内无条件单独建家的小微企业,既服务区域内所有职工,又兼顾家属,职工幸福指数得到极大提升。沈家湾社区职工之家示范点已初步完成,智谷工业园、田心社区、清水塘街道职工之家已按照市总职工之家示范基地标准高水平建设,区检察院、火炬工程公司职工小家已建成启用。
3、落实民主管理工作。继续推行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大力发挥职代会在企业改制和关停并转等重大事项中的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作用。全面推行集体合同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今年以来,全区52家企业独立签订和执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同时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13份,覆盖职工2万人,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100%。
(二)抓维权帮扶,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显现
切实开展了帮扶活动。一是继续开展双联活动。根据年初制定的双联工作方案,40名县处级领导和54个区直部门,一对一走访慰问了90名困难职工。二是深入开展“四季送”活动,两节期间,共筹措8万元和300余份物资走访慰问困难职工500人;8月筹集30万元对工作在一线的交警、环卫工人和户外工作者送去了清凉物资2000份;配合市总做好金秋助学工作,60多名贫困大学生得到了救助;和区关工委联合开展“关心下一代,长长久久的爱”爱心资助活动,筹措资金4.5万元资助贫困学生90人。三是参与制定和实施《石峰区城乡居民大病医疗再次补偿实施方案》,针对在本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石峰区户籍人群,其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及大病保险按规定支付后,按规定比例予以再次补偿,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2017年前三季度再次补偿203人次,共计约191万元。其中单笔最高补偿金额达23000多元。四是参与制定和实施《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高水平全覆盖的明确了资助对象、申报认定、资助标准、资金管理等各个方面,保证了石峰区的贫困学生上得了学,读得起书。
突出抓好了职工医疗互助和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活动。全年共组织113个单位6383名干部职工,筹集41.37万元参加株洲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组织3069名女职工参加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活动。全年向405名住院职工发放补助34万元。
努力维护了职工队伍稳定。扎实推进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广泛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着力做好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关注搬迁企业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合理解决职工的诉求,保持搬迁企业职工的基本稳定,指导隆科肥业、中成化工、金鹰公司等召开职代会,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三)抓劳动竞赛,助推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
紧紧围绕区委“一极三区”的总目标,深入开展“践行新理念,建功十三五”为主题的劳动竞赛,推动劳动竞赛向各行各业、各个层面延伸。卫计系统工会举办卫生应急技能竞赛,通过综合笔试、技能操作和桌面推演三个环节的比赛,铜塘湾社区服务中心荣获团体第一名。区总工会正在积极筹备第一届“石峰”杯轨道交通产业技能竞赛,竞赛分主体企业组和非主体企业组,设电工、焊工、数控车工、冷作钣金工、计算机程序员五个工种,目前正处于宣传发动和报名阶段。
(四)抓素质提升,职工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强
扎实推进素质提升工程。围绕职工技术培训和技术比武重点,各级基层工会广泛开展岗位练兵、职工技能培训等活动,大力实施职工能力提升计划,提高职工队伍整体技术素质。卫计系统举办了为期一年的基层卫生岗位技能提升活动,为全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医疗技术操作、职业素养培训等多方位的培训,最终将通过理论和技能竞赛检验学习成果。
认真实施“一户一产业”培训就业工程。组织7个工作组对148家搬迁企业的职工培训就业意向情况进行摸底,收回培训意向表652张,已有256人确认培训工种。43名清水塘搬迁改造企业转岗人员参加为期一个月的育婴师培训班,目前已全部就业。
(五)抓宣传教育,工会活力进一步展现
职工文化繁荣发展。举办了石峰区职工“迎五一”K歌大赛,600余名参赛选手经过初赛、复赛、半决赛和决赛的激烈角逐,来自教育系统的谢凡摘得了冠军桂冠。举办了石峰区第二届职工健步行活动,来自街道、系统、企业的52家单位,1600余名职工参加了活动。开展了“送文化﹒惠职工”活动工会主席专场,为部分基层工会主席赠送了话剧门票。举办了女职工学校第一期瑜伽班,参加人数60余人,深受广大女职工好评。举办了主题为“激情工作·健康生活”为主题的石峰区职工运动会,共有27支方阵队900余名职工参加开幕式, 59支参赛队伍近600名选手参加比赛。
宣传工作成效显著。开展了“工人阶级宣传月”活动。机关、企业、街道在单位醒目位置悬挂电子横幅标语,辖区内大街小巷、街面路口,“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向劳动模范学习致敬”、“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等电子横幅标语随处可见。大力宣扬劳模精神,用各级劳模和标兵的感人事迹,为广大职工树立榜样,在石峰发布宣传了“全国五一巾帼奖章”曾艳梅、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王长征等先进人物的优秀事迹。组织了禁毒宣传教育,在各基层工会中开展“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活动”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1000余名职工关注“中国禁毒”、“湖南禁毒”、“株洲禁毒”等微信公众号。
(六)抓自身建设,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1、加强学习教育。坚持“每周一晚”学习,将读书学习活动与当前中心工作推进、重要工作落实统筹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学习活动。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四次专题学习讨论,结合实际铺开了“大走访”、“石峰号党员活动”等活动,要求工会系统党员干部学党政党规,学系讲话,做合格党员,全身心投入到服务职工、服务中心、服务基层的工会工作中,为促进石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为促进和帮助基层工会干部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今年区总工会选送部分工会干部参加省总、市总举办的职代会业务培训、女职工干部培训、经审主任培训等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班,组织部分基层职工参加心理咨询师培训。
3、积极完成全区中心工作任务。与区妇联、团委组成工作组,参与清水塘棚改二期扫尾工作,自3月中旬开始,共完成全部签约任务48户,腾房任务87户。全面完成了建陶总厂棚改调查摸底工作,及时做好了华嘉油毡厂危废品处置工作,顺利启动了启动华嘉油毡厂地面设施重拍程序。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石峰区总工会财务股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杨照 ;联系电话,22629637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株洲市石峰区总工会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