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公开目录
1.关于石峰区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2017年石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3.2017年石峰区地方收入决算明细表
4.2017年石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表
5.2017年石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6.2017年石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
7.2017年石峰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8.2017年石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表
9.2017年石峰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表
10.2017年石峰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表
11.2017年石峰区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表
12.2017年石峰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表
13.2017年石峰区政府性债务分类汇总统计表
14.2017年石峰区“三公”经费决算表
关于石峰区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提请2018年7月26日石峰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区财政局局长 张沙洲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石峰区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7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情况。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21.43亿元,增幅为7%。其中:税收收入15.36亿元,非税收入6.07亿元。年中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九次会议批准,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构调整为:税收收入15.82亿元,非税收入5.61亿元。
2017年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7亿元,同比增长1.21%,其中:地方收入完成11.87亿元,同比增长1.51%;上划中央收入完成6.72亿元,同比下降0.4%;上划省级收入完成1.68亿元,同比增长5.87%。
分收入结构看,税收收入完成14.66亿元,同比增长4.8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2.33%;非税收入完成5.61亿元,同比减少7.16%。
分征收部门看,国税部门完成11.41亿元,同比增长4.43%;地税部门完成3.77亿元,同比增长6.02%;财政部门完成5.09亿元,同比下降8.21%(详见表一、表二)。
2.支出情况。2017年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2亿元,同比增长18.3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2.52亿元;公共安全支出完成6329万元;教育支出完成3.42亿元;科学技术支出完成2.19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5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1.61亿元;医疗卫生支出完成728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完成5218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5.63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349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完成5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完成9476万元;其他科目支出完成4802万元。(详见表三至表六)。
3.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全区完成地方收入11.87亿元,返还性收入-1.03亿元(其中:2017年营改增税收上解1.2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6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21亿元,上年结余5.91亿元(其中:置换债券结余4.2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6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8亿元,调入资金7万元,收入合计27.2亿元;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2亿元,上解支出1.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810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6亿元,支出合计25.5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6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63亿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详见表七)。
4.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情况。2017年,上级财政共安排我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5.65亿元,比上年增加7882万元。一是返还性补助-1.03亿元,比上年减少2094万元,主要是营改增税收上解1.3亿元 ;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3.68亿元,比上年增加3835万元;三是专项转移支付3亿元,比上年增加614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为1.21亿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为零),上年结余1451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04亿元,收入合计7.4亿元;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9486万元,调出基金7万元,上解支出14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04亿元,支出合计6.9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079万元(详见表八、表九)。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因我区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7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数均为零(详见表十)。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区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8亿元,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54亿元,本年收支结余1.26亿元,上年结余8.8亿元,累计结余10.06亿元。(详见表十一)。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
2017年政府性债务年初余额25.38亿元,本年新增3.83亿元,本年减少6.66亿元,年末余额22.55亿元。
2.政府性债务分类情况
2017年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年初余额23.23亿元,年末余额21.48亿元(省财政下达我区2017年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限额为21783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11278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为105052万元,2017年我区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在规定的限额内);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年初余额和年末余额均为零;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年初余额2.15亿元,年末余额1.07亿元(详见表十二)。
3.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投向情况
①城建局1.58亿元,主要用于城市道路建设等工程;②城管局97万元,主要用于公厕、垃圾站建设;③教育局20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改造升级;④财政局1亿元,主要是用于置换到期地方政府债券;⑤文物管理所407万元,主要是用于烈士故居修复;⑥科技局450万元,主要用于科技研究项目;⑦清水塘街道办90万元,主要用于怡心路维修改造、清办债务资金;⑧农村工作局7万元,主要用于美丽乡村建设、排水渠整修工程;⑨卫计局225万元,主要用于服务大楼空调采购;⑩循环集团15.55亿元,主要用于重金属污染区土地整治、收储,置换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贷款等项目;⑪轨道公司1.3亿元,主要用于轨道交通产业的发展和置换国开行贷款;⑫置业公司1.08亿元,主要用于置换中信银行保理贷款;⑬田心高科园4343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北路、田心高科园项目建设;⑭其他项目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债务考核绩效等;⑮新增债券资金结余3831万元。
4.政府性债券情况
2017年末,我区政府性债券余额为21.48亿元,其中:新增债券余额为8.82亿元,置换债券余额为12.66亿元。
2017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区新增一般债券1.26亿元;置换债券资金2.57亿元,其中:专项债券1.76亿元,一般债券8107万元。
二、2017年财政工作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抓收入。抓收入调度。区委、区政府多次研究部署财税工作,积极应对,科学预测、分析与调度,千方百计组织收入。抓财源保收。大力实施“9685”精准招商,引进敏锐科技、时代金属等33个轨道交通产业配套项目,轨道交通产业逐步由单一生产制造向服务制造转型,由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升级。抓综合治税。出台《石峰区综合治税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成立了石峰区综合治税领导机构,财税部门和各协税护税单位密切配合,切实加强税源监测和信息共享,狠抓清查补缴和挖潜堵漏。
(二)强化统筹,千方百计保支出。具体表现为“三保两促”:保基本待遇。严格落实调资政策和综治奖的发放到位,足额保证了公职人员基本待遇和离退休费的正常发放。保机构运转。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各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和楼堂馆所等维修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确保机构正常运转。保民生支出。2017年共完成民生支出15.43亿元,同比增加5.75亿元,增幅5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0%,47个“民生100”项目全部完成,192个“微民生”、“微服务”项目落实到位。完成教育支出3.42亿元,实施“教育六条”,设立石峰区关心下一代基金,贫困学生资助实现学段全覆盖,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享受免费午餐。改善办学条件,九方小学完成提质改造,石峰区第二幼儿园如期开园。完成社保支出1.61亿元,助推华垅等5家社区服务场所提质改造和花果山等3个居家养老服务场所投入使用,对特困家庭、残疾人、孤儿等弱势群体实施救助。完成医疗卫生支出7287万元,提高基本公卫和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在全市率先实行城乡居民大病医疗再次补偿,公卫大楼完成建设等。促产业发展。拨付产业引导资金1000万元,通过新增债安排轨道交通产业发展资金2.12亿元,助推项目攻坚和产业转型,田心大道,中车大道、藏龙路、日新路等骨干道路加快推进。促城乡共建。城乡社区、节能环保支出共完成6.15亿元,湘天桥、杉木塘两家智慧农贸市场实现提质改造,花果山路等11条小街小巷三年改造任务一年完成,广汇、煤气公司等老旧小区完成提质,中央环保督查交办问题基本整改到位,绿心实施生态修复5800亩,四季花海正式迎客,“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加快,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取得显著成效。
(三)务实创新,纵深推进促改革。一是规范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取消“以收定支”的非税收入返还,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二是完善政府采购和基建评审机制,实施节能采购。三是建立项目核算机制。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建立全区统一的项目核算系统,实现按项目计算投入与盈亏,及时、直观地反映全区项目建设整体情况。四是调整街道财政管理模式。顺应机构改革和人才调整需要,实行街道财政所人员财政统筹派出制,实现财政和街道双重管理。
(四)强化监管,精细管理促提升。一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了四轮次共49家预算单位的“三公经费”和政府置换债券资金检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检查、机关事业单位财务检查、村级财务检查等;二是完成对6家单位的重点评价项目,形成“用钱先问绩、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机制;三是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全区64家预算单位全部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及“三公”预决算。
三、下阶段财政工作的重点
(一)积极培源促收。一是全力支持“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株石办发〔2018〕1号文件,综合运用政策拉动、资金撬动等手段,利用专项资金、政府基金、向上争资等方式投入更多的“真金白银”,大力支持实体经济优化升级。出台2018年人才奖励资金一事一议方案,及时兑现企业专项奖励,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加强市外配套企业引进。积极按照《株洲市石峰区轻资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文件要求,鼓励符合我区产业发展的市外配套企业在我区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精准对接和引进轻资产速效财源,实现关联企业本地税收贡献最大化。三是做好企业税收调度。尽早摸清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财源税源形势,研究收入组织对策,对照年度收入目标按月均衡入库。四是强化建安房地产业税收征管。通过开展区内房地产、建安行业税收情况调查,掌握房地产、建安企业生产经营动态,挖掘潜在税源,出台加强房地产、建安企业税收征管工作方案,督促房地产企业和建安企业及时足额入库。五是进一步加大清欠力度。将联合税务部门全面清理2018年新增欠税和清水塘片区企业历年欠税,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收回欠税,确保应收尽收。
(二)着力提质增效。努力提高收入质量。将把提高收入质量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规范非税收入征管秩序,压减不合理非税收入,完成市下非税收入限额,确保地方收入的非税收入占比控制在25%以内。同时,努力保持税收收入的适度增长,缓解因完成压减任务带来的财政减收及支出保障压力。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健全绩效管理机制,将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责任传导到区直各部门和各预算单位。将对10个专项资金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金额8253万元。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突出的给予大力支持,对绩效不明显甚至无效低效的资金及时压减或取消。强化财政监督检查。重点围绕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政府新增债务资金使用情况等重点开展监督检查,提升监督检查工作成效。
(三)有效化债避险。管控政府债务风险。严控新增债务规模,稳妥化解存量债务。严禁未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新上项目、严禁无资金预算安排新上项目、严禁未经区委区政府审批擅自扩大项目规模。管控预算运行风险。进一步强化过紧日子思想,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和预算追加,按照量力而行、轻重缓急的原则安排项目支出,通过盘活存量、整合项目、不随意开口子等方式,全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切实防范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的风险。助推平台公司转型。厘清政府与平台公司边界,严格隔离政府信用与平台信用。通过加快资产变现、加大自营性项目经营力度、加快实现棚改项目购买服务收入、借力资本市场等方式,提高平台公司市场运营能力,增强“造血”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