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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区教育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7 年度)
来源:石峰区教育局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04-30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石峰区教育局

部门(单位)名称:石峰区教育局

单位负责人:周立峰

年末职工人数:977人

(人员编制:939人)

年末资产总额:29405万元;

负债总额:3865.44万元

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1. 教育局以及区属学校年初预算资金18972万元。

2. 教育局以及区属学校年度总收入333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33001万元,其他收入351万元。

3. 教育局以及区属学校年度总支出3416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 16911万元,基本支出 17252万元(人员支出1679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54万元)比上年增加13.29%,三公经费62.44万元,比上年减少19.93 %,公车购置和维护费14.7万元(局机关及学校共5辆公车),公务接待费47.74万元,出国经费0万元。

4. 教育局以及区属学校单位基建维修及设备购置支出10839.35万元。

北星小学聚星楼、望星楼、多媒体教室维修改造工程14万元;

北星小学、新明小学跑道草皮改造10万元;

枫叶中学食堂附属工程建设、教学楼加固、教学楼厕所及屋面防水改造、校园沥青铺设等45.88万元;

光明小学教学楼厕所及排水改造、挡土墙工程、自来水管网改造、围墙改造等35.55万元;

井龙小学水电监控装饰工程、设备购置等139万元;

井龙小学运动场改造工程128.83万元;

九方小学综合楼工程1227.38万元;

九方小学电力改造、门卫室改造及校园道路改造、幕墙设计等103.6万元;

九方小学广播设备、班班通设备、学生机房设备、办公设备及课桌椅购置157.3万元;

六中电力维修、校园沥青铺设、教学楼屋面防水等30.79万元;

清水塘学校屋面及走廊工程、前坪改造等13.58万元;

学科仪器设备、教学仪器、饮水设备、电脑机房及办公电脑、高清录播系统、学校课桌椅、班班通项目等购置387.02万元;

学校宽带租赁、监理费、咨询费等61.08万元;

杉木塘学校维修改造、十六中维修、十六中教学楼强电改造等44.98万元;

曙光学校屋面防水、电脑机房等54.24万元;

田心中学屋面防水、新明小学校门设计、杨梅塘学校改造等38.35万元;

先锋小学食堂附属工程、塑胶跑道、教学楼新建等7520万元;

石峰区幼稚园食堂改造10万元;

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新明小学教学楼维修、防水等16.42万元;

新桥小学办公室改造8.88万元;

清水塘学校场地及北教学楼改造、心理辅导室133.75万元;

杉木塘学校走廊书吧及舞蹈室建设18.7万元;

曙光学校多媒体教室装修、教学楼改造、宿舍拆除等79.12万元;

光明学校教学楼门更换及屋面防水、多媒体室及图书室建设、心理辅导室等155.15万元;

田心中学食堂建设10万元;

石峰区第二幼稚园设备设施购置67.06万元;

石峰区幼稚园多功能室装修、设备采购、四楼维修等73.06万元;

石峰区第二幼稚园装修工程、教学设备购置等214.26万元;

学校校园视频监控41.37万元;

年度支出情况分析说明(重点说明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降低一般运行经费、加强项目支出管理等方面的成绩、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基本支出

2017年教育局及区属学校的基本支出主要为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等。2017年基本支出合计172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5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96%;商品和服务支出444万元,占基本支出2.5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11万元,占基本支出24.41%;其他资本性支出10万元,占基本支出0.06%。

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17年教育局及区属学校的 “三公”经费共计5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上年减少24.98万元,降幅32.03%。

三、项目支出

2017年教育局及区属学校的专项资金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有农村及城市新机制工作经费、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幼儿园专项资金、师资培训费、农村学校维修改造配套经费、代职代课金、保安工资、特殊教育提升专项经费、校方责任险、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贫困生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等。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

2017年度项目收入16911.96万元,其中:年初预算4729.55万元,上年结转812.3万元,年中追加11370.11万元;实际支出为16911.17万元,年末结转0.79万元。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7年项目支出16911.17万元,其中: 教育支出16834.5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万元,其他支出20万元。

四、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1、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费收支,从2017年下学期开始实行中小学财务集中核算,出台了《石峰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基建方面加强项目建设的规范管理,印发了《石峰区教育系统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石峰区教育系统小型基建项目审计暂行规定》,所有工程由教育局进行规范和服务,由学校作为建设主体。食堂实行市场化管理,根据湖南省《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湘教发〔20146号以及《株洲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通知》株教发(20167号文件精神,先锋小学等六所学校食堂实行社会化零租赁运营,确保不发生食物安全和违规违纪现象。

2、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把关开支“三公”经费,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全年无超标开支,教育局机关全面完成公车改革,单位无公车。2017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67.8万元,实际支出53万元,实际支出数为年初预算安排的78.17%。

3、制定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一是严格按各类专项资金用途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对各种专项资金专门核算,划清与日常业务收支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三是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党委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及本部门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描述年度内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1.足额保障生均公用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数分月按进度拨付到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公用经费开展的范围和标准,经费支出规范、合理。为进一步规范全区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我区于2017年下学期起实行统一的财务核算,进行全程监管。公用经费的使用坚持以服务教育教学为中心,以保障正常开展各项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为重点,为学校日常运转提供有力保障,各类教育教学活动有序开展,办学水平不断提升;同时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完善学校硬件设备,整合教育信息资源,提高教育网络信息化水平,确保学校稳步发展;教师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公用经费支出中对教师培训经费的保障,为决算提供了更多的学习、培训机会,教师专业化水平和综合素质不断提升。

2.通过“助、免、补”等多种形式,资助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贫困学生,促进教育公平。

3.全面落实“三区”支教工作,选派优秀教职工赴湘西支教,支持湘西教育事业。2017-2018学年我区选派6名中学教师和2名小学教师赴湘西永顺市支教。为了确保支教工作的正常开展,充分调动支教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我们全面落实上级精神,做好保障工作。一是支教人员支教期间人事关系保留原单位,待遇不变,二是支教人员每年按照4万元/人标准发放支教补助,收到该项专项指标后按照文件精神下拨至派出单位,用于支教人员的补助等。支教人员安心执教,为当地的教育事业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是教育部等五部门为促进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教育发展,提高教学质量,而实施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我局始终给予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基层学校意见,统筹兼顾不同学段情况,选派受援县急需的、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科教师和骨干教师,切实帮助受援学校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教学水平。“三区”教师专项计划选派工作取得很好的效果。

4.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扎实推进教育信息化学校建设,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5.履行政府职责,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下半年新开园石峰区第二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加强幼儿教师培训,开展公益早教等,支持学前教育快速健康发展。通过实施对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的奖补政策,幼儿得到学费补贴,教育局也加强了对普惠性幼儿园的监管,有效提升了学前教育质量,家长满意度很高,通过专项资金的投入,改善了公办幼稚园以及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的办学条件,为给孩子创设一个更加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惠及幼儿7000余人。

6. 开展教师培训,落实“国培计划”。采取集中现场实践性培训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模式,有效实施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

7. 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和《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精神,积极实施“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管理、部门监管”的专营模式,落实“路线统一设置、车辆统一购置、运营统一管理”的客运模式。确保学生和幼儿的安全。石峰区2017年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师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了,校车驾驶员操作规范,全年未发生一起校车安全事故。

8. 加强督导工作,强化政府督导工作的职能,“既督政,也督学”,推动教育向优质均衡发展。

 

 

审核意见

归口管理股室意见:(盖章)

绩效管理股意见:(盖章)

 

填报人:刘一鸣      联系电话:22529868     填报日期: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