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绩效目标) | 为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根据《2011年湖南省关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我区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为了使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能顺利进行,国家惠民政策得到落实,按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原则上按照政府安排的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的20%-30%安排补助经费”标准。 | |
专项资金 投入和使用情况 | 2017年财政累计拨付到位资金109.4万元,项目使用资金109.4万元,全部下拨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 | |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 包括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105.8万元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3.6万元。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要求和上年度实际需要情况,制定了《石峰区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考核和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根据方案,由分管副局长牵头,每半年对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进行一次基药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分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 | |
项目绩效情况(项目成本控制、节约情况、项目完成进度和质量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情况、受益群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等等) | 为辖区广大居民群众提供了价格低廉的基本药物,大幅降低了人民群众的就医费用。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使居民真正受益受惠。 | |
审核意见 | 归口管理股室意见:(盖章) | 绩效管理股意见:(盖章) |
填报人: 彭宜 联系电话:22232607 填报日期: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