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绩效目标) | 为进一步巩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成果,落实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根据(财社[2006]61号)《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政策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以及中医药健康管理等。 | |
专项资金 投入和使用情况 | 2017年财政累计拨付到位资金1317.32万元,项目使用资金1317.32万元,全部下拨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 | |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 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1314.32万元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经费3万元。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要求和上年度实际需要情况,制定了《石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根据方案,项目实施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区卫生局审核——>区财政局审核——>区财政局核拨——>区卫生局审核拨经费——>项目实施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完成各项基本公卫服务 | |
项目绩效情况(项目成本控制、节约情况、项目完成进度和质量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情况、受益群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等等) | 依据《石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资金拨付及使用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严格实行经费到账时按辖区人口数预先拨付(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50元/人/年),年终在依据辖区人口数的基础上,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年考核成绩,按成绩排名先后结算拨付的原则。基本公卫经费由区财政局拨付至区卫生局后,区卫生局首先根据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人口数比例在6月底前进行第一次预拨分配。然后由主管业务的副局长牵头,在6月、12月组织2次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公卫业务考核。12月底根据基本公卫考核成绩,在第一次分配的基础上,按照全年考核结果核算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最终的拨款数,排名最后二名的单位扣减一定基本公卫经费奖励给排名前二名的单位。 | |
审核意见 | 归口管理股室意见:(盖章) | 绩效管理股意见:(盖章) |
填报人: 彭宜 联系电话:22232607 填报日期: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