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独生子女保健费项目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绩效目标) | 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湖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对〈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的应用解释》(湘人口发〔2007〕32号)规定的持证条件。公平性是这项奖励制度的根本。此次完善的独生子女父母保健,不论居民的职业差异和职务高低,都按照“每户每月2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 |
专项资金 投入和使用情况 | 2017年财政累计拨付到位资金47.52万元,项目使用资金47.52万元,全部发放至对象个人银行账户。 | |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 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湖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对〈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的应用解释》(湘人口发〔2007〕32号)奖励对象确认程序:1、本人申请:2月20号之前;2、社区评议及公示:20-29号;3街道初审并公示:3月16-15号。4、区级审核、上报并公示:3月20-4月15日。 | |
项目绩效情况(项目成本控制、节约情况、项目完成进度和质量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情况、受益群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等等) | 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兑现奖励费。2017年,全区1980人享受了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金额475200元。 独生子女保健费政策的完善和落实,使计划生育家庭真正受益受惠。给予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扶助,引导群众逐步树立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的婚育观念,不断促进着人口素质的提高。 | |
审核意见 | 归口管理股室意见:(盖章) | 绩效管理股意见:(盖章) |
填报人: 彭宜 联系电话:22232607 填报日期: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