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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02-12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石峰区人大2018年部门预算和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执行情况;

(二)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对全国、省、市人大下发的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征求意见,并整理修改意见上报;

    (四)对提交人代会审议的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报告;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初审并对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提出审查报告;

     (五)对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本区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初步意见;

     (六)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区制定的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视察和检查;

     (七)对本区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调查研究、视察和检查;

     (八)组织人大代表评议“一府两院”的工作;

     (九)督促区人代会期间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

     (十)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范围内的干部任免手续;

(十一)组织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和市人大代表的选举;

     (十二)联系人大代表,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选民活动,督促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活动中提出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

     (十三)联系在本区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及省、市人大代表,协助开展视察活动;

     (十四)负责区人代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等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十五)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文件、报告的起草、印发,常委会公报、人大工作简报等的编辑印发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

     (十六)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十七)负责全国人大和内地省、市、县人大来石峰区参观接待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人大常委会机关及下属委办预算单位。机关现设有7个委办,即办公室、联工委、城环委、内司委、教科文卫委、农业委、财经预算委。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既包括保障人大常委会机关及各个委办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569.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9.57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569.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9.57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86.5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83.00万元,主要为工作评议经费10万元,调研视察经费10万元,人大常委会经费10万元,执法检查经费18万元,人大年会20万元,人大代表活动经费1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8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88.26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5.0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部门职能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部门职能增加, 单位职能职责内所有事务开支(含党建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网络系统维护、公务交通费用、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均在机关运行经费中列支人头经费增加。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

2018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43万元;培训费7.5万元

2018三公经费预算数2017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原因为厉行节约,其中:公务接待费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原因为厉行节约,因公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公用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1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人大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