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协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1.参与制定全区科普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为区委、区政府提供科普工作决策服务;组织开展经常性、社会性科普活动,举办科普专栏和专题节目,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全区人民科学文化素质。
2.组织科技工作者围绕全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3.开展学术活动,活跃学术思想,组织评选和表彰优秀学术论文,对科技人员进行再教育,促进科学技术繁荣和发展。
4.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培育具有创新能力的科技人才。
5.表彰、奖励、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科技成果,举荐科技人才,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
6.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向科技工作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呼声、要求和建议,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好科技工作者之家,全心全意为科技工作者服务。
7.负责科普组织网络和科普队伍建设,指导街道科普协会及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工作。
8.开展与区内外科技团体的联系和友好交往,组织开展交流活动,积极引进技术和人才。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科协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局机关预算单位。收入包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科普专项经费。
纳入我局2018年部门预算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2.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74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2.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74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6.3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6.4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42.74万元,比上年增加1.78万元,主要原因是...(例如因人员增加,造成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上涨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8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共安排3.1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0.6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0.4万元。包含 便携式计算机0.4万元。
(五)“三公”等经费预算:2018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0.4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75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03万元,减少5%是因为本单位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厉行节约。其中:公务接待费0.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3万元。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