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稿件页
  • 索引号:
  • 112/2018-00877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统一登记号:
征管办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02-12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石峰区征地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编制情况

 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 政府采购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一)主要职责

根据《株洲市石峰区征地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代表管委会、区政府协调国土部门承接征地拆迁项目,并下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通知书。

 2)代表管委会、区政府统一管理、调度、协调和考核全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协调和考核全区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协调处理因征地拆迁引发的有关矛盾,解决因征地拆迁遗留的有关问题。

 3)负责全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宣传、解释,分析研究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具体措施。

 4)负责协调管理全区征地拆迁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5)负责全区征地拆迁资金的管理和划拨。

 6)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被拆迁人员安置资格进行认定,以及负责安置指标的审批管理工作。

 7)依据法院裁定,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事实或配合实施司法拆迁工作。

 8)参与征地拆迁项目评审、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编制情况

 株洲市石峰区征地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前期交地室、政策指导室、资料室、财务室。

  株洲市石峰区征地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编制11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10名,区聘人员9名。

 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本部门,无二级机构。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为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67.2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67.2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67.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23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67.2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167.23万元,比上年增加38.3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编制人员增加2名,造成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上涨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8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3.7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6.25万元,增的主要原因是:人均额度增加0.62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为预算批复中“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数)

(四)  政府采购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0.3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

2018“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4.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会议费0.7万元;培训费0.35万元

2018“三公”经费预算数2017年预算数持平。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无房屋、土地产权,固定资产总额46.55万元整。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1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征管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