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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区响石岭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石峰区政府 作者:石峰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05-12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石峰区响石岭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绩效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株洲市石峰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株石财发〔2017〕1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区财政局统一工作部署和要求,响石岭街道办事处对全处2016年度财政支出进行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人员情况

根据株石编办(2016)35号关于印发《石峰区响石岭街道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响石岭街道核编33名,其中行政编制 16名,事业编制 16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2016年年末实有在职干部职工 38 人,离退休人员21人。超编5名。单位负责人:书记 :潘凯 主任:宋彪

 (二)、机构设置

石峰区响石岭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4个,政法机构1个,经济监督部门以及其他事业单位7个。

1、内设机构为: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站牌子)、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加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2、政法机构:司法所。

3、经济监督部门以及其他事业单位:财政所、劳动社会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站、统计站、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文化站、城市管理办公室、重点工程办公室。

(三)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依法保障居民合法权益。

2、拟定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远近规划,大力发展社区经济,提高社区服务能力。

3、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卫生、农业事业和财政、民政、安全、司法行政、计划生育、城市管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行政工作。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组织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和群众性文化活动。

5、承担本级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6、抓好征兵工作,组织民兵训练,开展国防教育等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年末资产情况

2016年年末资产总额为271.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7.49万元、固定资产74.44万元。

二、2016年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一)、年初预算资金情况:2016年财政年初预算我处经费45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8.27万元(人员经费291.9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56.31万元<含三公经费7.90万元>);项目支出9.32万元。

(二)、2016年我处年度总收入1632.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7.14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5.00万元);其他收入405.34万元(其中:(1)收经济和信息化局经费、征地拆迁资金、党员慰问、沙场治理、人大、青年就业创业、安全生产等工作经费共108.58万元;(2)收农村工作局五小水利建设资金2.32万元;(3)收征拆资金拨款50.00万元;(4)收响办征拆专户拨款80.00万元;(5)考核奖金32.43万元;(6)收征拆资金拨款50.00万元;(7)收大学生村官2015年-2016年工资5.36万元;(8)收区城建局2015乡村道路维护费2.00万元;(9)收湖南省佛慈基金会洪灾救助款4.00万元;(10)调账62.31万元;(11)固定资产处置收入、退工资(邓卓亚多补发工资)、代收门面电费、党员档案管理费、收回错拨款、利息收入、收区组织部“七一慰问费”、保险公司赔款(湘B37936)、离休党员活动费等收入8.33万元)。

(三)、2016年我处年度总支出1533.54万元,其中:

1、项目支出(行政事业类项目)735.90万元。比上年增加152.59万元,增幅为26.16%。

2、基本支出797.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6.55万元、公用经费141.09万元。比上年增加309.61万元,增幅为63.44%。明细见下表:

                                               

3、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6.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4万元。比上年9.46万元减少2.50万元,减幅为26.43%。明细见下表:

4、单位基建维修支出(无)

(四)、2016年年度收支结余9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82.31万元、项目支出结余16.63万元。

三、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经济运行情况

(一)基本支出

我处的基本支出主要为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等。2016年基本支出合计797.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478.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05%;商品和服务支出130.61万元,占基本支出16.3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7.60万元,占基本支出22.27%;其他资本性支出8.30万元,占基本支出1.0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2.18万元,占基本支出0.27%。具体支出情况详见下表(金额单位:元):

2016年年度基本支出情况表

序号

项目

金额

1

工资福利支出

     4,789,475.58

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306,147.57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775,984.12

4

其他资本性支出

        82,988.00

5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

        21,800.00


合计

 7,976,395.27

1、工资福利支出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为我处行政运行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支出。2016年共计发生工资福利支出478.95万元,明细见下表(金额单位: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1

基本工资

     1,737,480.48

2

津贴补贴

       678,535.00

3

奖金

     1,005,363.00

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662,553.64

5

伙食补助费

       160,183.30

6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545,360.16


合计

 4,789,475.58

2、商品和服务支出情况

商品和服务支出为我处行政运行办公支出,含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三公”经费等。2016年共计发生商品和服务支出130.61万元。明细见下表 (金额单位: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1

办公费

        90,374.60

2

印刷费

       250,690.40

3

手续费

         1,530.00

4

水费

           905.25

5

电费

        33,411.89

6

邮电费

        38,138.87

7

差旅费

         6,415.50

8

维修(护)费

        38,212.00

9

租赁费

           300.00

10

会议费

         2,313.00

11

培训费

         3,111.70

12

公务接待费

        12,180.00

13

专用材料费

        52,100.00

14

被装购置费

         3,820.00

15

劳务费

       127,600.00

16

委托业务费

       238,100.26

17

工会经费

       110,400.00

18

福利费

           188.00

19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7,390.00

20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38,966.10


合计

 1,306,147.57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情况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我处行政运行的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2016年共计发生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7.60万元。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

1

退休费

       774,774.08

2

生活补助

       319,400.54

3

奖励金

        81,600.00

4

住房公积金

       341,303.00

5

购房补贴

        48,000.00

6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10,906.50


合计

 1,775,984.12

4、其他资本性支出情况:

其他资本性支出为我处行政运行的办公设备购置及其他资本性支出。2016年共计发生其他资本性支出8.30万元。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

1

办公设备购置

         2,750.00

2

其他资本性支出

        80,238.00


合计

      82,988.00

5、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为我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和其他支出,系企业政策性补贴等支出。2016年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2.18万元。

6、“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我处2016年“三公”经费共计6.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4万元,“三公”经费占其公用经费支出141.09万元的4.93%,为年初预算的88%,比上年减少2.50万元,降幅26.43%。

年份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合计

2015

         -  

 24,424.70

     70,199.00

    94,623.70

2016

         -  

 12,180.00

     57,390.00

    69,570.00

降低比率

         -  

50.00%

18.23%

26.43%

(二)专项支出

我处专项资金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等。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

2016年度我处专项资金共计安排投入752.53万元,其中:区财政预算我处专项资金为608.09万元(年初预算9.32万元,年中追加598.77万元),其他专项资金144.44万元;实际专项资金支出为735.90万元,其中财政拨付591.46万元,其他专项144.44万元,专项资金结余为16.63万元。资金安排及投入情况详见下表:(金额单位:元)

2016年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投入明细表

预算项目

财政预算指标

其他资金

实际支出

指标结余

年初预算

追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3,200.00

120,100.00


147,000.00

66,300.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340,096.50


5,240,096.50

100,000.00

城乡社区支出

-

40,000.00


40,000.00


农林水支出

-

237,552.00


237,552.00


其他支出

-

250,000.00

1,444,381.61

1,694,381.61


合计

93,200.00

 5,987,748.50

 1,444,381.61

 7,359,030.11

 166,300.00

总计

7,525,330.11

 7,359,030.11

 166,300.00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6年我处专项资金实际支出为735.90万元,占专项资金总投入97.79%,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下表:(金额单位:元)

2016年专项资金具体使用明细表

科目名称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合计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33.00

56,521.00

8,100.00

81,046.00

147,000.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621,790.99

1,662.00

921,610.00

2,695,033.51

5,240,096.50

城乡社区支出

40,000.00

-

-

-

40,000.00

农林水支出

167,552.00

-

-

70,000.00

237,552.00

其他支出

3,198.00

-

22,600.00

1,668,583.61

1,694,381.61

合计

1,833,873.99

58,183.00

952,310.00

4,514,663.12

7,359,030.11

(三)、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费收支,我处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和财政部及省、市、区财政部门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先后制订了《响石岭街道机关财务管理细则》、《会计机构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等,按照上述管理制度要求,我处加强了对部门资金的使用管理,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单位目标任务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取到良好的实施效果。具体做到:

1、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执行,规范人员经费支出,没有出现违规发放津补贴、实物现象。

2、对日常公用经费开支管理,做到按规定,由办事处主任进行审核再由街道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报销需由财务人员对发票进行严格审核,经手人必须在票面上签字确认。大的开支由班子成员研究决定,有详细的财务管理制度,开支合理,账目清楚,坚持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由财务负责人不定期对单位财务状况进行检查。

  3、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把关开支“三公”经费,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全年无超标开支。2016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7.90万元,实际支出6.96万元,实际支出数为年初预算安排的88.10%。比上年同期下降26.43%。

4、加强固定资产管理。2016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盘点清查,并全部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基本做到了账实、账账、账表相符。

5、按规定时间、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预决算信息,并做到了信息资料真实、准确。

6制定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一是严格按各类专项资金用途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对各种专项资金专门核算,划清与日常业务收支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三是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存在的问题

一是年初预算调整及追加金额较大,从2016年我处年初预算看,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基本支出,保正常运转。从决算情况看,年中追加资金占比较大。2016年年初预算457.59万元,年中财政预算追加67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追加93.32万元、项目支出追加582.14万元。全年预算收入总额为1,133.05万元,年中追加为年初预算的147.61%,占全年预算资金的59.61%。

二是预算指标中的专项资金未能有效控制,专项资金弥补人员经费不足占比较高,如专项资金列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183.34万元,占专项支出总额的24.91%。

三是资产管理方面存在部分内部管控漏洞,资产管理制度有待加强。

四是年度决算系统填报存在与单位实际支出数据口径不一致现象。由于财政决算报表填报系统存在一些客观原因,造成部分数据填报口径不一致。

2、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建议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根据人员情况、业务开展需要,逐项做出预算计划,预算合理、不留缺口,不留空项,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二是严格细化专项资金预算明细,做到专项资金合理规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认真执行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四是建议财政部门指导规范单位正确填报年度决算数据,要求口径一致。

五是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建议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开展相关的业务工作培训,组织开展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切实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四、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1、明确一个目标

要努力实现“争创一流”的目标。2016年,街道各项工作都要以争创一流为目标,要在街道上下形成争先进、创一流、凡一必争、唯标是夺、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要摒弃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守摊子思想,敢于同优者比质量,敢于与快者比速度,敢于与强者比位次,以一流的队伍、一流的作风、一流的服务,一流的业绩,促进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实现新提升。

2、围绕两个中心

要紧扣区委提出的“党建固本年”和“项目服务年”,聚焦主业强党建,一心一意抓项目。2016年,街道各项工作都要始终围绕这两个中心来开展。要进一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固本强基工程,不断提升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要动员街道上下进一步强化服务项目意识,坚持一切围绕项目转,一切围绕项目干,采取过硬措施,打赢打好项目攻坚站、歼灭战。

3、抓好三个创新

一是要抓好管理机制创新。健全完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紧紧抓住人的因素,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形成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良好导向,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

二是要抓好队伍人员结构创新。要充分利用社区、村换届选举的契机,选优配强两委班子,确保基层组织有好的带头人、领路人;要大力培养基层后备人才队伍,创新 “选育管用”模式,让更多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基层一线,参与到征地拆迁、安全维稳、民生保障等各项工作中来,确保基层各项事业后继有人,基业长青。

三是要抓好服务模式创新。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推进并完善目标管理、公开承诺、首问首办、挂号销号、效能监察、代理服务等制度,切实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积极推行“一站式”、“一对一”服务模式,建立高效、便捷、顺畅的“绿色通道”。

4、突出四个重点

一是突出项目建设。2016年是街道项目建设任务最为繁重的一年,成为石峰区项目攻坚的主战场。今年的征地征收项目主要有:湘江株洲段城市防洪(清响田保护圈)工程桥梁厂至电厂段、电厂三角白石港片区棚改项目、清水塘片区棚改项目、石峰大桥东匝道、富邦储备地块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主要有:杉木塘社区洪福花园、响石岭社区五公司生活区、李家冲社区火电一村、石峰头社区玉桂小区、杨古老社区五公司生活区等。任务艰巨繁重,压力前所未有,街道工作人员将全员上线,集中全部力量打好项目攻坚战。

二是突出党的建设。要搭好班子,配齐人员,明确责任,形成层层签订责任状,个个承包责任田的责任体系;建立“月安排、季考评、年述职”的工作推进模式,确保党建工作一以贯之,一抓到底;落实“一体三化”、“1+5”工作法,认真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创新党建工作模式,推行党建公众微信号,实现“互联网+党建”的管理模式,设立“党员活动日”,实现组织生活“菜单化”,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等薄弱环节,不断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三是突出安全维稳。加大信访调解工作力度,确保实现“特护期”“零非访”的目标;巩固“六五”普法成果,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实现“七五”普法良好开局;深化打非治违“九打九治”和隐患排查,在预防和治本上下功夫,以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街道为契机,努力促进街道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

四是突出服务民生。坚持把服务民生贯穿所有工作始终,积极转变服务理念,化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改造提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着力打造服务亮点工程,真正形成一个立得住、推得开、叫得响的特色服务品牌;要以争创株洲市计生红旗单位为奋斗目标,进一步提升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努力为各类人群提供就业服务;继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深入开展各类救助活动,切实解决弱势群体生活困难问题。

5、做好五项工作

一是要大力开展宣传工作。要继续办好每月一期的《响石动态》,深入挖掘在项目攻坚、信访维稳、民生实事等方面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要着力宣传报道街道各项工作如火如荼,热火朝天的喜人局面。要借助晚报义工联爱心艺术团、区文联“四大协会”(书法、美术、摄影、诗词)的指导,组建一批社团,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要挖掘社会力量,通过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在职党员进社区、“两代表一委员”、关工委“五老”( 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力量以“集中”、“分片”或“定点”、“到人”等结对方式开展多形式的志愿服务。

二是要全力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严格遵守各项法规制度,严格执行选举流程,保证选举工作风清气正,井然有序,为选优配强基层组织班子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要着力打造特色社区。今年各社区都要致力做好一个特色亮点工作,要立足自身实际,扬长避短,选准项目,年初申报,年底验收考核,真正以特色亮点工作带动其它各项工作。

四是要办好“十件民生实事”。各社区、村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列出清单,明确时间节点,抓好落实,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和困难,赢得群众的口碑。

五是要制定活动的全面规划。今年要继续开展各类活动,涵盖工会、宣传、教育等各个方面,以形式多样、精彩纷呈的活动,激发街道上下干事创业的激情,展现全体干部的良好精神风貌,为街道各项事业发展凝聚起强大力量。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坚持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一是领导干部率先垂范。街道班子成员带头发挥领导干部示范作用,讲正气、树新风、守规矩,展现出忠诚担当干净的良好形象,凝聚起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二是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发放学习资料4000余份,街道党工委组织开展各类学习讲座近25次,培训党员骨干450人次。全力推进基层党建七项重点工作,全年共处置10名长期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对5名违纪违法党员予以立案;全年共向组织部上缴党费149,030.00元,其中补缴党费65,279.00元,2016年上缴党费83,751.00元;集中推进“两新组织”覆盖工作,对街道55家非公企业和27家社会组织进行了重新排查,派驻党建指导员14名,联合辖区15家幼儿园组建了响石岭街道幼儿园联合支部。扎实开展“三联三促”、在职党员进社区等活动,走访慰问困难党员近200人,发放慰问资金和物质共计约8万元,有效解决了生活困难党员生活实际问题。三是夯实基层党建基础。严格落实基层社区(村)运转经费和党建经费,积极推进杨古老社区办公用房、李家冲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提质改造,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水平。依托“石峰号党员活动日”载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党员活动10次,实现党员组织生活常态化、长效化。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支部核心作用显著增强。圆满完成党代表、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兵役登记和党管武装工作。积极破解石峰村遗留问题,推进撤村并居工作,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开展正风肃纪、“纠四风、治陋习”、“雁过拔毛”专项整治,全面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作风建设取得扎实成效。

2、扎实开展项目攻坚年活动,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拉开了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的序幕。2016年是街道征地征收任务最为繁重的一年,从3月底开始,相继启动湘江风光带下河街综合改造工程、桥梁厂砂石码头至电厂排污口段,清水塘片区棚改B、C、D等五个地块征收工作。全年涉征1800余户, 企业单位近20家。其中,B地块作为清水塘片区棚改的首征项目,一个月完成75%的签约任务,打造了“阳光征收”样板,创造了国有房屋征收的“株洲新速度”。湘江风光带、棚改一期基本完成倒房交地,二期D地块签约超过80%,完成了市区核定的攻坚任务,征地征收工作创造了响石岭街道新历史。

3坚持共享发展,让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一是社会保障更加有力。新增城镇就业3033人,新转移农村劳动力10人,帮助1695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以内,完成响石岭、白石港、杨古老、先锋四个社区就业创业保障平台提质升级,就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全年为1567户2482人调标,新增低保对象78户92人,涉及金额23745元。弱势群体帮扶全覆盖,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力度持续加大,今年医疗救助170人,涉及金额12.5万余元。春节走访慰问困难群众188户,发放慰问物资米油、特困户慰问金共计约8万元。按照优抚政策,及时发放补助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八一”走访慰问抗日老兵、残疾军人、参战人员、烈士遗属、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以及辖区内现役军人家属共计113人,慰问物质和慰问金29,800.00元。完善灾害救助机制,街道为223户受6·15特大洪灾影响的家庭送去了约50万元救助物资和救济金,帮助受灾群众渡过了生活难关。二是社会治理显著增强。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健全“五包一”稳控责任制,在全国两会、G20、十八届六中全会等重大特护期,抽调精干力量,耗费巨大人力物力财力,全力做好街道涉法、涉诉、涉军等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加大积案化解力度,铜塘湾集体企业劳动纠纷、市商务局信访案、桥梁厂服务人员人身伤害等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紧扣棚改中心工作,进一步推进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全年成功调解较为疑难复杂的非诉讼案件6件,比较典型的是成功调解一起棚户区改造征地补偿款纠纷,涉及金额达49万元。切实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法治石峰”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落实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制度,加强对辖区公共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今年成功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街道”。三是社会事业蓬勃发展。积极开展“欢乐潇湘”、“棚改春风暖万家”、“回望家园摄影展”等群众性文化活动,认真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活动,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人口计生工作不断推进,积极稳妥推进“全面二孩”工作,全年地区共计出生503人,政策内出生484人,符合政策率99.32%,加强人口管理信息化建设,流动人口入库率达到95%,流动人口管理水平稳步提升,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四是文明成果持续巩固。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文明氛围更加浓厚;启动小区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全年开展大型整治活动4次,交办督查问题40余个,清运垃圾20余吨,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更加优化。

 

2017年5月5日

响石岭办事处专项自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