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农村工作局2016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石峰区农村工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结合区情,拟定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配套政策,并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制定全区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农机、经管等方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思路及奋斗目标,并组织实施。
3、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森林法》、《渔业法》、《水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4、推广农林、畜牧水产、农机新品种新技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提升现有乡镇企业的整体素质。
5、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及森林防火和水利建设并负责防汛、防火设施的管理。
6、为全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社会化服务,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进程。
7、推进“五色九郎”加快产业转型步伐。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株洲市石峰区农村工作局是正科级行政单位,属区一级预算单位。在职人员26人,退休人1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无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石峰区农村工作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石峰区农村工作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石峰区农村工作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局2016年总收入决算数为1210.83万元,2015年度收入决算数为1551.32万元,比上年减少340.49万元,其原因为其他收入的减少。
本局2016年总支出决算数为1091.83万元,2015年度支出决算1070.5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1.25万元。
本局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专项资金)为399.57万元。
二、关于石峰区农村工作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局2016年收入决算数为1210.83万元,财政预算拨款1210.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占收入的0.083%;科学技术支出2万元,占收入的0.1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4万元,占收入的0.45%;农林水支支出1202.29万元,占收入的92.29%。
三、关于石峰区农村工作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局2016年支出决算数为1091.8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占支出的 0.092%;科学技术支出2万元,占支出的0.1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4万元,占支出的0.507%; 农林水支出1079.83万元,占支出的98.901%。
(2)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472.83万元,项目支出619万元,合计1091.83万元。
四、关于农村工作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1210.83万元与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1231.14万元相比减少20.3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为1091.83万元,与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914.87万元增加176.96万元。
五、关于农村工作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087.83万元,与2015年910.15相比增加177.6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数108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2.83万元占总支出的43%,项目支出615万元占总支出的5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数1087.83万元与年初预算数 286.88 万元相比增加800.95万元。其主要原因:一是上级财政专项和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增加,具体是其他农业支出10万元、其他林业支出76.41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4.6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5.97万元、病虫害控制16.27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1.83万元、农业生产支持补贴0.76万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62万元、其他农业支出192.65万元、林业防灾减灾26.62万元、其他林业支出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8万元、水利工程建设94.07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6万元、水利前期工作14.83万元、防汛15万元、农田水利47.62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0.9万元、其他水利支出83.35万元、其他扶贫支出59.34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26.37万元、土地资源与保护5万元;二是人员经费工资支出增加95万元。
六、关于石峰区农村工作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2.83万元决算情况说明:
科目名称 | 金额 | 占基本 支出% | 科目名称 | 金额 | 占基本 支出% |
工资福利支出 | 236.14 | 50%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7.25 | 23% |
基本工资 | 59.78 | 12.64% | 办公费 | 2 | 0.4% |
津贴补贴 | 47.21 | 10% | 印刷费 | 1.26 | 0.3% |
奖金 | 67.89 | 14.36% | 邮电费 | 1.2 | 0.3%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26.39 | 5.6% | 差旅费 | 1.96 | 0.4% |
伙食补助费 | 会议费 | 2 | 0.4% | ||
绩效工资 | 培训费 | 1 | 0.2%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4.87 | 7.4% | 公务接待费 | 1.48 | 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29.44 | 27% | 电费 | 0.34 | / |
退休费 | 111.37 | 23.6% | 劳务费 | 0.24 | / |
医疗费 | 维修(维护)费 | 70.41 | 14.9% | ||
奖励金 | 0.08 | / | 福利费 | 1.41 | 0.3% |
住房公积金 | 17.14 | 3.6%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2 | 0.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0.85 | 0.2% | 委托业务费 | 13.31 | 2.8% |
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 | 6.44 | 1.4% | |||
人员经费合计 | 365.58 | 77.% | 公用经费合计 | 107.25 | 23% |
七、关于石峰区农村工作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总额为13.32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2万元,公务接待费6.6万元。与上年决算数15.84万元比减少2.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16万元 ,公务接待费减少0.36万元。与年初预算数15.4万元比减少2.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88万元 ,其主要原因为严格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车辆运行成本,严禁公车私用。公务接待费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对公款接待一律按规定的开支标准、范围接待,同时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降低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100次总人数1650人。
八、关于石峰区农村工作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为5.54万元,支出为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25万元,比2015年增加81.08万元,增长300%,主要原因是:维修维护费和委托业务费的支出增加,2016年列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 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我局专项资金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国土海洋气象支出、其他支出等。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费收支,我局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和财政部及省、市、区财政部门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先后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机构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按照上述管理制度要求,我局加强了对部门资金的使用管理,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单位目标任务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取到良好的实施效果。具体做到:
1、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执行,规范人员经费支出,没有出现违规发放津补贴、实物现象。
2、对日常公用经费开支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再有支出”的报账原则,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3、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把关开支“三公”经费,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全年无超标开支。2016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15.40万元,实际支出13.33万元,实际支出数为年初预算安排的86.56%。
4、加强固定资产管理。2016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盘点清查,并全部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基本做到了账实、账账、账表相符。
5、制定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一是严格按各类专项资金用途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对各种专项资金专门核算,划清与日常业务收支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三是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石峰区农村工作局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