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区建管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株石编办【2009】9号、【2016】30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辖区环保、规划、国土、交警、公安、城建、城管等部门的协调工作。
3、负责制定对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治理违法建设综合管理大队的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并执行落实。
4、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
5、负责安置房建设前期协调、组织施工和矛盾处置工作,负责安置房建设资金的管理和拨付,负责下达安置房建设计划,负责考核及管理安置房建设工作。
6、负责廉租房建设、保障性住房行业管理工作。
7、负责房屋办证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8、负责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日常文书处理、文书档案及保密工作;负责有关文件和报告的起草、信息综合工作;负责来信来访、行政后勤、宣传策划等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机构1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本年执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二部分 区建管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见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区建管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全年总收入1326.34万元,比上年减少911.53万元。全年总支出1281.21万元,比上年增加945.31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全年总收入1326.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3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0.68%;能源节约利用支出125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9.42%;行政运行57.51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4.34%;一般行政事务管理0.68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0.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134.12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85.51%。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全年总支出1281.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3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0.7%;节能环保支出191.76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14.97%;城乡社区支出1080.42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84.33%。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全年财政拨款收入351.13万元,比上年减少299.88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306.01万元,比上年增加106.4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全年财政拨款总支出306.01万元,比上年增加134.0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全年财政拨款总支出306.01万元,其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3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2.95%;农村环境保护3.88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1.27%;能源节约利用支出187.88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61.4%;行政运行57.51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18.7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0.68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0.22%;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4.93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14.68%;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1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0.6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全年财政拨款支出306.01万元,年初预算51.25万元,增加254.76万元,其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3万元,增加9.03万元,年初未纳入预算;农村环境保护3.88万元,增加3.88万元,湘江综合治理未纳入年初预算;节能环保支出191.76万元,增加191.76万元,湘江综合治理未纳入年初预算;能源节约利用支出187.88万元,上年结转;行政运行57.51万元,增加5.57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的增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0.68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4.93万元,增加44.52万元,湘江综合治理未纳入年初预算;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1万元,上年结转。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56万元,占全年支出的84.4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2万元,占全年支出的9.77%;商品和服务支出3.33万元,占全年支出的5.79%。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全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万元,比预算减少1.9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0.03万元,比预算减少1.65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全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4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0.0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66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全年无因公出国;全年一般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接待人员246人。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3万元,比2015年减少3.09万元,降低48.1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全力推进湘江保护和治理工作,2016年,获得株洲市湘江保护和治理优胜单位称号。
2、认真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
3、扎实推进安置房分配管理工作。
4、切实抓好拆违控违指导工作。
5、妥善协调解决美化遗留问题。
6、保障性用房、廉租房工作。
7、认真做好杂屋审批工作。
8、全面推进城市创建工作。
石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