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开展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街道做好劳动就业和社区就业服务;监督管理全区人力资源市场,负责全区职业介绍机构、初级职称技能和非技术岗位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指导办理就业登记、发布职业供求信息等;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统筹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培训政策、制度,负责全区劳动力资源开发,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三)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负责管理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并实施监督;指导全区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区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报送工作;负责全区参保人员退休审批工作。
(四)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五)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区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
(七)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随调家属安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八)统筹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九)承办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辞职、辞退、惩戒和申诉控告工作。
(十)指导落实全区职业技能开发与鉴定工作。
(十一)指导和督促企业执行国家制定的各项保险福利政策,负责审批企业的干部职工退休、退职工作,全面推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为民办实事考核有关工作。
(十三)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室、人事股(对外称石峰区公务员局)、劳动管理股和社会保险股(基金监督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二级机构有4家,分别为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区医疗保险局、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区劳动人事仲裁院)。截止2016年年末,全局系统实有在职人数为34人,退休人数为8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所有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总收入为766.97万元,比上年增长54.7%;
2016年度总支出为734.81万元,比上年增长48.2%。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为766.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6.97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为734.81万元。
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支出734.81万元,占本年支出100%;
按支出性质:基本支出672.01万元,占本年支出91.5%,项目支出62.8万元,占本年支出8.5%。
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461.66万元,占本年支出62.8%,商品和服务支出69.25万元,占本年支出9.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1.76万元,占本年支出27.5%,基本建设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2.14万元,占本年支出0.3%。
2016年度总支出为734.8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41.37万元,占87.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05万元,占2.5%;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4.75万元,占0.6%;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0万元,占5.4%;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0.64万元,占4.2%。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766.97万元,比上年增长54.7%;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734.81万元,比上年增长48.2%。
五、关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734.81万元,比上年增长48.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为734.81万元。
基本支出672.0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91.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9.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62.6%,商品和服务支出24.1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3.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6.1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25.3%,基本建设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1.9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0.3%。
项目支出62.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8.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0.25%,商品和服务支出45.1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6.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6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2.12%,基本建设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0.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0.03%。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734.8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41.37万元,占87.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05万元,占2.5%;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4.75万元,占0.6%;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0万元,占5.4%;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0.64万元,占4.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734.8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41.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55.71万元,原因是增加了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工资调标以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发抚恤金等费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0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4.7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5万元,原因是增加了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经费等;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0.6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0.64万元,原因是增加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补助、节目慰问及医疗补助。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672.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9.8万元,占基本支出68.4%,商品和服务支出24.14万元,占基本支出3.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6.13万元,占基本支出27.7%,基本建设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1.94万元,占基本支出0.3%。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4.1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85万元。分项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2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所有支出都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厉行节约、控制支出等总体要求执行。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4.1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78万元。分项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2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29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按照能压就压,能减就减的原则控制一般性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个,因公出国(境)团人数为0人。
2、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37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数371人。
4、国(境)外公务接待的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数0人。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08万元,比2015 年减少9.16万元,降低26%。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和办公费、印刷费的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中一是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二是确保质量,按时编审。
株洲市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