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株洲市石峰区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的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建议。
(二)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及其信访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根据领导意见,向有关单位交办、转办相关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三)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应急协调处理群众赴京去省到市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督促检查信访老户问题和重要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
(四)检查、指导、协调各街道和区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信访工作;参与研究、起草本区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区信访工作的目标管理;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负责征集人民群众的建议,筛选重要建议,提供给区委、区政府参考;对带有全局性的或涉及面较大的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建议。
(六)了解全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全区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七)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为来信、来电、来访人员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
(八)配合公安部门处理以群众集体上访为由而进行的游行、集会、请愿活动。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石峰区信访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信访工作的正科级行政机关,属区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株洲市石峰区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信访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株洲市石峰区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株洲市石峰区信访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总收入315.56万元,较去年271.24万元增加44.32万元;总支出317.81万元,较去年264.85万元增加52.96万元。
二、关于株洲市石峰区信访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总收入315.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6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3.5%;其他收入51.9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6.5%。
三、关于株洲市石峰区信访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总支出317.81万元,其中:信访事务218.52万元,占68.76%,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万,占2.52%,退伍安置36.35万,占11.44%,技术改造支出3万,占0.94%, 其他支出51.93万元,占16.34%。
四、关于株洲市石峰区信访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石峰区信访局财政拨款收入263.63万元,较去年230万元增加33.6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65.88万元,较去年224万元增加41.88万元。
五、关于株洲市石峰区信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88万元,比2015年度支出224万元增加41.88万元,增加18.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65.88万元。其中:信访事务218.52万元,占82.1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万,占3.01%,退伍安置36.35万,占13.67%,技术改造支出3万,占1.1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8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04.35万元增加161.53万元,其中:信访事务218.52万元,占82.1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万,占3.01%,退伍安置36.35万,占13.67%,技术改造支出3万,占1.13%。增加经费主要是由于全国、省市“两会”召开期间,维稳压力增加而增加的信访维稳费用。
六、关于株洲市石峰区信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85.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17万元,占39.7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38万元,占52.81%,商品和服务支出6.38万元,占7.42% 。
七、关于株洲市石峰区信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6万元,决算数0.55万元,比预算减少0.05万元,较去年减少1.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为0,比预较与去年持平;公务接待费用预算0.6万元,决算0.55,比预算减少0.05,较去年减少1.1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是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株洲市石峰区信访局“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1、无因公出国(境)情况,2、公务用车保有量0台,3、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10余人。
八、关于株洲市石峰区信访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8万元,比2015 年减少163.2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将各项支出控制在最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无一般公务用车,无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 加强内部控制。按照区财政局出台《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规定》等工作规章,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对各项资金的管理、经费收支审批等均作了明确规定。各项经费支出实行限额把关、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的规定。
2. 严格资产管理。对单位公共财产物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并按使用人建立了资产实物管理台账,实行使用、保管签字登记制度。对单位固定资产统一采购,并按政府采购程序和有关规定加强采购手续。
3. 强化制度执行。切实做好厉行节约工作,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严格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会议费和培训费严格按年初计划和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各项费用严格履行程序,“三公”经费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株洲市石峰区信访局
2017年8月20日